一马当先(2 / 2)

夏季狩猎又叫“夏苗”,顾名思义,夏天庄稼禾苗长得正盛,狩猎主要猎取那些吃庄稼的野兽,比如野兔、野猪和獾。

将士们最喜欢野猪,一只成年野猪二三百斤,猎三四头足够两个营的将士们分了。

将野猪放干净血,一剖两半,吊架子上烤了吃。若猎得多了,火头军用盐腌了,吊伙房里用烟熏,等冬天大雪封山了刚好够味,砍了炖汤给将士们打牙祭。

青山山脉绵延数十里,数座山峰高耸入云。山脚到山顶层次分明,物产极为丰富。上百年来,山脚下众多百姓靠山吃山,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似天然宝库一般。

为了不惊扰山下的百姓,向卜文令士兵拓展校猎场地,在场地边缘悬挂指示旗帜,见旗者不得再进。猎物若突出重围,不得追赶,否则视为犯禁,受军法处置。

绿营占西北角,赭营占东南角,两军相向而行,自行驱赶、捕猎野兽。不论采用何种战术,日落之时,鸣锣收兵。两军自行记录,然后统一清点,多着为胜。

向卜文一马当先,率先往深山行去。

早些年,他一直在京畿密林中拉练,对森林无比熟悉,林间再细微的声响和变动也逃不过他的耳朵。

将士们只见大将军目如鹰隼,野物自林中飞跃而过,立时拉弓搭箭,瞄准射击,野物应声倒地,箭无虚发。

待向卜文猎了三只兔子、一只狐狸,还亲自下马宰杀了一头野猪之后,士兵们气势大涨。连躲在身后的李广都激动了几分,直追着他抖着嗓子喊:

“将军好生厉害~~”

“将军再猎两只白狐,给属下做个围领~~”

“将军那边好像有脑斧啊啊啊——”……

将士们狩猎正酣,向卜文不动声色地摒退左右,择一处高岗居高临下,细细观察。脚下的树林不时微动,紧接着便传出野兽奔跑和士兵驱赶的声音。

李广狐疑地跟在他身后,不时回过头小心观望,生怕背后冷不丁冒出点什么。

狩猎向来讲求因时、因势而动,面对即将出现、或者已经出现的一群野兽,是选择正面攻击、迂回包抄还是伏击,都要紧密结合实际作出判断。

孙虎是猎户出身,一身出色的狩猎本领,这点道理不会不懂。

可眼下这清一色“三面驱兽,前开一面”的打法……向卜文抚摸着下巴,神情凝重。

很快,李广也察觉到问题所在,顿时扬眉吐气,傲娇满满,“我说什么来着,杨腾果然不老实。”

原来,“三面驱兽,前开一面”的狩猎方式,本是皇家护卫军常用的狩猎阵势。采用此种阵势,一是避免猛兽伤了龙体,二是圣上可以尽情射猎。

除了上林苑,军中狩猎并不会采用此种华而不实的阵势。

杨腾,早年是上林苑都尉,专门负责饲养马匹及狩猎伴驾,极为熟悉此种阵势。

此人又好大喜功,好摆身份,此阵势必是他教授给士兵。换而言之,采用此阵势的士兵,都是杨腾的人。

“接下来你待如何?”向卜文看向李广。

“放心,我已安排妥当。好戏,才刚刚开始。”

……

黄昏时分,锣声震天。将士们喜气洋洋地扛着战利品返回集合点,堆在一起的猎物形成了两座小山。

向卜文着专人记录清点,自己也饶有兴趣地凑上前观看。

一打眼便瞅着一抹火红,狐疑地提起来,竟是一只火红狐狸。这狐狸被一箭射穿了脑袋,身上皮毛完好无缺,通体火红,竟无一丝杂毛,摸上去更是柔软顺滑。

难得的好货色,向卜文爱不释手,便向负责记录猎物的士兵打听:“这红狐狸是谁的猎物?”

那士兵一瞧是大将军,忙不迭地应道:“这红狐狸是孙虎孙将军打到的。这畜生忒灵巧,将士们撵了它半个林子也没逮到,最后还是孙将军赶来将它一箭毙命。”

语气中不乏敬仰之情。

确实,狐狸向来狡诈又轻巧,毛色越是罕见的狐狸,也越有灵性。寻常人便是偶然猎到,也会因伤了品相而使其价值大打折扣。

孙虎有这等本事,怪不得当初被蛮子如此忌惮,向卜文掂了掂手里的狐狸,心中有了计较。

“本将军知道了。孙将军呢?”

“属下刚才还见着了,就在那棵两人合抱的大树下喂马。”

“嗯,本将军自己找,你忙吧。”

向卜文抬脚向大树那边行去,边走边寻思如何开口向孙将军讨要这火红狐狸。

打猎的时候,李广酸溜溜的在背后吱哇乱叫,倒是提醒了他。妹妹喜欢皮毛,可以给她打两只白狐,在冬天的袍子上做个围领,剩下的再做个暖手筒。清欢不喜暖炉笨重,暖手筒轻快又暖和,她会喜欢的。

只是如今见了这火红狐狸,便觉得白狐不够稀罕了。妹妹那张清丽脱俗的脸,配上这鲜艳如火的颜色,站在寒冬腊月的飞雪里,必是极动人的。

向卜文绕到大树另一面,孙虎果然在照料他的战马。

此马为黄骠马,马头上有白毛,形状圆如满月,又名“铅顶干草黄”,是难得一遇的宝马良驹。

孙虎对它格外喜爱,不仅起名“孙黄”,与它兄弟相称,还将它养得十分肥润,身高八尺,遍体黄毛,如金细卷,无半点杂色。

他上前刚要打招呼,却意外瞥到马儿的粪便。

“孙将军,孙黄这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