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规则怪谈(7)(2 / 2)

与此同时,黄金狮子嘶吼一声,后爪微微尥动,猛地扑上前咬住了怪物的一条步足。

“蜘蛛”惨叫一声,双眼在被黄金狮子头射后瞬间灰败下去,深陷无神,好像一对宝石脱落的戒指。

它那夸张狰狞的、裂到后脑的嘴角以极快的速度复原收回,两颊也不如原先饱满,如一只形容枯瘦的幽灵。

毒物十步之内,必有解药。这才是血瓶真正的用途。

——不是为了让受审者在与人形交谈后及时输血,而是规则之内,留给受审者的唯一一丝生机。

刚刚凶相毕露的“蜘蛛”被踩在狮子脚下,没有丝毫还手之力。徽昭没有插手身后的战局,踩着Z字步,在书房内四处走动。

她无视了第七条守则禁止高昂头颅的禁令,仰头欣赏着墙壁上悬挂的油画,和身后的黄金狮子一样从容优雅。

奇异的是,她后背如附骨之疽的负重感豁然消失,仿佛从未存在过一样。

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

或许是“蜘蛛”第二次出现前,她与狮子对视的那一眼。

她从它眼中,清晰地看到了自己的模样。

狮子眸底浮现了原主的倒影,徽昭却知道,那不是原主,而是自己。

只是自己。

那一眼之后,故意问出那句“你是谁”也好,假装被“蜘蛛”迷惑也罢,都是她为加速怪谈进度有意设的计。

傲慢者书房的第十三条守则是正确的。

“蜘蛛”说:“嘻嘻,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呀!”

人形说:“嘻嘻,你就是蜘蛛,蜘蛛就是你!”

因为“蜘蛛”和黄金狮子,本就与徽昭同根同源。

所以当她询问狮子的身份时,砖绘上的人形才会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地回答“你就是蜘蛛。”

他们本就是同一个人自我意识的不同表达。

【守则一:书房内在任何时刻都不存在狮、孔雀、蝙蝠,若你发现书房内有以上三种动物,请将巨石放在它们背上,确保它们的膝盖顶住前胸。】

书房守则中曾明确提到三种动物,狮、孔雀和蝙蝠。三种动物中,除了早早现身的黄金狮子,徽昭找遍了半面书房,都不曾寻到另外两者的分毫影踪。

她起初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却渐渐明白了,这三种动物或许并不是缺一不可。

狮子象征野心,孔雀象征高傲,蝙蝠象征目中无人。

在这间书房内,以上三种品质被视为罪状,垂眸慎行被奉为谦卑大肆嘉赏,昂首阔步被斥为傲慢明令禁止。

黄金狮子是从容骄傲,雄心勃勃的她,恣意不羁,不信规则,自然不受规则约束。

“蜘蛛”则是被巨石压扁的她,自认有罪,自甘堕落,它凝望她,如死尸凝望活人,怨毒掺杂渴求,脸上的每一丝纹路都爬满了最迫切的诅咒。

只要她亲口承认“蜘蛛”就是自己,它便会顺着他们紧贴的肌肤寸寸深入,抢占她的躯体,将她永远留在这件书房之内。

——黑面包不是猎物的血肉,而是猎物本身。

“蜘蛛”是她,却又不是她。所以同样一句话,落在人形口中可以被判定为真,落在“蜘蛛”嘴里也可以被判定为假。

人的后背当然不会有石头,第一条守则中被隐藏的信息是,当受审者服从规则从背后取石,虚幻的石头即刻具象,被她亲手压在意气风发的自己背上。

【友情提示:一个我杀死了另一个我,一个圭多剥夺了另一个圭多。】

这句提示词被深埋在十三条规则之下,并不起眼,却真正藏着傲慢者书房破局的答案。

徽昭杀死狮子,成为“蜘蛛”。

狮子杀死“蜘蛛”,高昂头颅。

“蜘蛛”杀死徽昭,夺取身体。

三种结局中,只需要随即达成一种结局,书房墙壁上高悬的十三幅油画便会褪去灰霾,显露真容。

书架前的战局已经接近尾声。

“蜘蛛”的六条步足被黄金狮子一一扯下,随意丢在地上,伤口处却诡异地没有血液流出,属于人类的上半身趴在地上,时不时弹跳一下,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它的心脏在步足,躯干离开了心脏,绝没有存活的可能。

“蜘蛛”余光瞥到徽昭,右臂忽然向前探了一下,声音低不可闻:“我……没有罪……”

“你曾经没有罪。”徽昭轻轻抚摸着狮子头上的鬃毛,低声接了一句。

除了她自己,谁也不能为她冠罪名。

“蜘蛛”灰败无神的双眼仿佛亮了一瞬,随即如流星熄灭,永远不会重新亮起。

啊啊啊啊不想开学不想开学

厌学情绪持续走高,我恨!!

下一章开“嫉妒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