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恋人(1 / 2)

好像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仪式,相熟的人自然地就把他们当成了一对。渐渐就真的有点儿像恋人一样,没有表白,也不浪漫,很随意的相处,却格外的和谐。

顾予浓的新工作依然签在了研究所,他们一周见一次面。约会的内容也乏善可陈,无非是一起做饭,看书看碟,或者去远郊旅行。她学着给他熨衣服,他会用各种美食安慰她想家的胃。

这样两个人,一个淳厚,一个温婉,谁都说是一对璧人。

其实海茉自己也会纳闷,从前和季修梵在一起的时候,她似乎从来没展现过温柔的这一面。而现在为另一个男人尽心尽力所做的事情,她从来都不曾为季修梵做过。回头去看自己青涩的初恋,只觉得那时实在太年轻,年轻到不知道该怎样好好去珍惜一个人。

而到底哪一个自己才更快乐呢?

她怀念过去的天真浪漫,也珍惜现在的恬淡平静。

林箫音笑说海茉和顾予浓更像是上个世纪的恋人,保守、节制。的确,他们在一起那么久,没有过亲吻,没有更多的身体接触。顾予浓在她面前总是很有分寸,带着绅士的气质。即使是在海茉这里过夜,他们依然一个睡在房间里,另一个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有一次从朋友家聚餐回来,因为喝了桂花酒,头有一点沉。夜晚的星空令她不自觉地想起某个人。顾予浓体贴地为她煮了醒酒汤,她心里有愧,翘起脚尖主动亲吻了他的嘴唇。顾予浓却吓得仓皇而逃。

第二天,她睡醒之后,看到床头的玫瑰。

他向她道歉,为自己昨夜的溃逃。

她缓缓笑起来说:“也许,就是这样,才会喜欢你吧!”

这样的顾予浓,真的很像季修梵。

她小心翼翼地,用了喜欢这个词。因为,真的没办法把爱说出口。

顾予浓郑重地看着她,掏出一个戒指盒。那一瞬间,海茉说不出的惶恐。心里的犹豫如巨大的海啸,她几乎想要拒绝了。但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纯净如孩子一样的眼神,还是伸出了左手。但是顾予浓快要把戒指套上她的手指时,她又忽地缩回了左手,把右手递过去,讪笑着解释:“那只手不太习惯戴饰品。”

那只手,曾经戴过一只琥珀戒指,曾经被人预约过天长地久。

顾予浓挑选的戒指很简单,干干净净的银色圆环,就像他那个人一样。

她很明白,之所以能够再有勇气和一个人在一起,只是因为这个人像水一样澄澈安静。

他能让她的心安静下来。

对于喧嚣的流年,这份平静弥足珍贵。这就足够了吧。

第二年夏天,海茉已经开始读研。林箫音和李晓磊拉着她一起换了新公寓,大家住在一起,彼此照应,倒也过得很开心。

林箫音接了一份中文翻译的兼职,负责接待当季一个来新西兰进行项目交流的中方考察团。最后一个周末,李晓磊要和朋友们去野炊,箫音也动了心,笑嘻嘻地请海茉替她去兼职。

海茉倒是无事,除了晚上要和顾予浓去听一场怀旧露天音乐会。因此,痛快地答应了林箫音的央求。

很轻松的兼职,只需在展馆站一下午,分发一些宣传单,解答一下客人的疑问而已。快下班的时候,有微胖的中年男子从她身边经过,拿了一张宣传单,随口问道:“小姐,你是哪里人?”

他讲话倒是有浓郁的安城口音。

海茉答:“安城。”

“哟?安城?那是老乡啊!”

“难怪我听您说话这样亲切。”海茉惊喜地说。

“真是缘分啊!”男子爽朗地笑,对不远处的同伴挥手,朗朗道:“小季啊,快过来,介绍老乡给你认识。”

海茉笑着转头,笑容却僵住。

曾经无数次在人群里认错人,总是错把陌生人的背影看成是记忆里的那个人。此刻,却特别希望自己真的认错了人。

然而,他却那么真实地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