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三章 两个故事(1 / 2)

叶三娘略想了想,将刀美丽拉到身边,压低声音悄悄说道:“我们村子里有一户地主,家里的小姐跟隔壁村的大财主家少爷是相好。这两家倒也算是门当户对,双方长辈也有些交情,都想把这门亲事做成。只是两家孩子从小就是青梅竹马,私底下也十分相好。结果,亲事还没定,姑娘便有了身孕。”

刀美丽扬了扬眉:以她们村里那种民风,这种开头的故事恐怕是没什么好结局。

叶三娘接着说道:“本来两家已经商量好了聘礼和彩礼的事,但这事一出,男方突然就变了卦——非得一口咬死了不出一分钱,定要白娶了那位姑娘,而原先谈好的嫁妆却是一分也不能少,否则,亲事便就此告吹。”

刀美丽心里一阵冷笑:果然被我料中。

叶三娘说到此处叹了口气:“起初女方家里不同意。但是就算是钱能等,肚子里的娃娃也等不得了。随着月份渐渐大了,若是生在了娘家,传出闲话去好说不好听,到时候族中几辈子的老脸都要不得了,要被人指着脊梁骨骂的!……唉,说来也是可怜,那姑娘家里终究还是答应了这门亲事,也不挑日子了,就趁着某天后半晌,姑娘大着肚子上了花轿,哭哭啼啼地嫁出了门。这一辈子怕是要活得抬不起头了。”

刀美丽耐着性子听她说完,这才慢悠悠地开口说道:“说来也巧,我们老家那边,也有过一桩类似的姻缘,只不过跟你这结局不太一样。”

叶三娘一愣,好奇道:“你们那也有这样的事?”

刀美丽点头道:“我们镇上那姑娘家姓郜,是我们当地十分有名的大财主,家里良田千顷,就生了这一个独生女儿,从小娇惯得很;那少爷是邻村张员外家庶出的幺儿,念过点书,是个白白净净的年轻后生。两人无论是模样还是家世,都算是十分般配,就是孩子心性重了些,三天吵两天好的。可巧,也是在亲事刚谈妥时,姑娘便有了身孕。”

叶三娘一阵啧啧惋惜,摇头叹气:“唉,伤风败俗啊。”

刀美丽却接着说道:“男方一见姑娘有喜了,料定她是再不会嫁给旁人,立刻就变了脸:不仅打算不出钱白捡个媳妇,还要郜家老爷再多贴一份嫁妆,另加两块最好的田地,不然就拉倒。”

“天煞的!这就太没良心了!”

刀美丽却淡淡一笑:“那郜大财主还没说什么,姑娘倒是先翻了脸,先把那在家里作不得主的少爷给踹了。说他没考到功名又没出息,耳根又软总是听他娘的话,总之就是处处嫌他这也不好、那也不好——结果,女方家十分爽快地同意退婚,这婚事就没成。”

叶三娘担心道:“那,那孩子岂不要是生在娘家?”

“对啊。”

刀美丽点头道:“转过年去,那位郜姑娘就生了个大胖小子,母子平安。从此,那孩子不仅跟着娘家姓郜,连外公外婆也不叫了,直接喊爷爷奶奶,给那老两口乐得两手都拍不到一块去!见天抱着大孙子东家串完西家串,显摆个没完。”

这一波神操作,让叶三娘听得不禁傻掉。

然而故事却还没完:“但是没过多久,张员外家那没主意的小少爷突然回心转意,埋怨起爹娘来!说他们这事情做得也太绝,才导致张家的骨血流落在外,变成了郜家的孙子。于是天天跑到郜家求复合,说是已经跟父母谈崩了,嫁妆也不要了、地皮的事也不提了,哪怕倒插门也可以谈的。”

叶三娘的嘴角抽了抽:“……那就答应了呗。”

刀美丽却不屑道:“说来也巧,那郜财主被他这么一劝说确实有点动心,便跑来找我商量着还是想把喜事给办了——想来也是,一个女婿半个儿,白捡个大胖孙子也就罢了,现在又有个便宜儿子自己送上门来,不要白不要嘛。”

叶三娘狂点头。

但刀美丽又道:“我当时就给他讲了个故事: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向来以文盲自居的刀美丽在念出这四句的时候,神情显得无比骄傲且得意:“我老公教我的!出自一本叫《红楼梦》的奇书。诶,所以我说得多读书哇,你看这些读书人就是有见识吧?”

叶三娘一脸迷茫:“……什么意思?”

——得,真是白瞎了我为数不多的这点宝贵文采。

刀美丽心里叹了口气,耐心地解释道:“意思就是说,把这么一个为了点钱就能抛妻弃子的小白眼儿狼留在家里,那迟早是个祸害!他连亲爹娘都可以不认,你觉得‘岳父’在他心里又算个啥?说不定,一年不到就能害死你全家、侵吞你的家产啦!”

“可是,”叶三娘迟疑道:“那毕竟是孩子的亲爹啊。”

“那又怎样?郜家有田有地,缺劳力吗?缺长工吗?缺佃户吗?缺女婿吗?——大孙子都抱上了,还非要留个属中山狼的女婿在家里做甚?当宠物啊?家里粮食多到吃不完吗?脑子瓦特了?”

最后这句,是刀美丽最近才学会的。

“你说得对。”

叶三娘听了不禁噗嗤一笑:“自己的孩子,终究是比男人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