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我没有想他死!”
梅花瘫坐在地上,哭得泣不成声:“我只是活不下去了,想让他给些钱,买点儿吃的罢了!”
她哭得凄惨,但没人同情她。
这世道孝义为先是没错,但想弄死自己亲生骨肉的母亲也是不可原谅的。
无论她怎么哭诉,她确确实实上了公堂,递了状纸,有钱买状纸,却没钱吃饭。
年纪也不算很老,却哭诉自己活不下去。
这让门外那些头发花白,仍在努力干活的老人如何能共情?
他们努力的工作,就是为了让孩子们的生活能过得好一些。
尤其是儿子,那是父母的希望,父母的命根。像衙门这种地方,不到人命关天,平头老百姓哪里敢来?
因为没饭吃,跑来告儿子的死罪,简直闻所未闻!
“呸!你不想他死,你来告什么状?”一位老妇人啐了梅花一口。
这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全是骂声一片。
“见过穷了讹钱的,没见过穷了讹命的!”
“你要真是他妈,他能一个铜板不给你?”
“报应!生一个就卖,生一个就卖,现在生不动了,竟然到处认儿子!”
“有手有脚,上河沟里捞鱼都饿不死,竟然因为没钱吃饭,把人往死了告?”
“畜生还知道护个崽呢,你们简直是畜生不如!”
……
夫妻两在众人的骂声中,害怕的抱在一起,一遍遍呼喊着“狗蛋”,想要获得陈俊俊的帮助。
可这一刻的陈俊俊,整个人异常的平静,眼神毫无波澜。仿佛这里的一切,都与他没有关系。
沈洛不知道陈俊俊到底是不是王狗剩的儿子,真相是什么,不重要。
在只能活一方的单选题中,她只能选陈俊俊。无关正义,无关道德,只有个人感情。
就算王狗剩夫妻的确是陈俊俊的儿子,就算这是一件悲剧。
造成悲剧的,也绝对不是陈俊俊。
当他们想要致陈俊俊于死地的时候,就算是真的父母,这关系也到此结束了。
群情激愤之下,胡知县有心偏袒也不能做在明面上,毕竟那里还站着二三十号人呢。
他在知县的位置上混了这么久,办案不行,审时度势还是擅长的。
沈洛特意叫来这么多壮汉,其中威胁的意味,他人精一样,哪会不知道?
“砰!”
惊堂木拍响,议论声被迫停止。
“既然原告提不出有效的证据,本官宣布:因原告无法证明所告之人为其亲子,故所提控诉不成立!
又因原告不存在恶意诬告的主动情节,判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加役三年!”
胡知县留了一手,没判斩立决,应该是顾忌沈中旭。
至于杖刑和流放,听上去很吓人,若是沈中旭愿意救人,花点钱就可以买下了。
就算不花钱,亲自求个情,这个面子他也是可以卖的。
若是沈中旭根本不在意,那就更没什么事了,他秉公执法,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