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小梅(2 / 2)

韶华催人老 无隗 1686 字 2个月前

没了他,天还是一样的蓝,春天还是一样要来,而我该吃饭,也还是要吃饭的。

况且,涂承基在的时候,天不是也没塌,不是也在上头浮的好好的么?

谁少了少活不下去了还?

但唯一不可否认的是,我的确是很喜欢他,喜欢到甚至愿意继续做那个不怎么愉快的梦,哪怕伍韶川在梦里只有一张脸能看得清,其实他说不说话也不要紧。

可惜啊,他不肯来了。

不来就不来吧,我也一样能过的好,

只是少了一张饭票,所以才偶尔感觉有点寂寞而已。

寂寞是一剂苦药,而我恰好最最吃不得苦,顶好全天下的美事都让我一个人给占了,所以等我把日子过出点滋味了,屋里也添置了不少东西了,我就悄么蔫儿的,开始想法子让自己变得不寂寞起来了。

我学着之前的伍韶川,本来想碰碰运气,想着去什么贫民窟或者乱葬岗找个弃婴、或者找个还没长大的小孩子来,不是用来吃,而是用来养着打发时间,可我找了半天才意识到,原来弃婴和小孩儿都不是那么容易找的,枣庄这么个破地方,除了山清水秀以外没有任何优点,人烟稀少还真是少的让人发指,传闲话的人是压根没有了,可如今串个门就要走个一里地,去个市集就得翻个倍,

就算我平日里用飞的去,那也没这么快啊...........

我想着近水楼台总是方便些,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隔壁的几户邻居身上,外加我为了不让自己变得寂寞,还思索思了整整三天三夜,最后终于思出一个道理:

据我多年的经验来看,越是山清水秀的地方,人就越是淳朴,越是淳朴的人,脑子就越是别不过一根筋来,这一根筋具体体现在生孩子上,只要生不死,就往死里生,养不养得活另说,反正多生总是没错的。

那么我去找一个生多了的人家,偷偷地去抱一个回来,不就成了?

我是个有了主意就要立即着手去办的性子(这还是我从伍韶川身上学来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优点之一),拿出当年蹲梅小姐的毅力和耐心,我终于在三个月后,抱回了一个女婴。

一路上,我都完全没有考虑过别人感受,

我只知道,自己不用继续孤独下去了。

女婴没有男婴值钱,所以我偷的心安理得,养的更是理所当然;我总想着把她养成另一个涂修文,又或者是另一个阿荷,听话,实心眼儿,让我见了就能想起床从前的旧人,不至于忘了他们。

小梅长得真是很可爱,虽然门牙因为小时候撞到桌角缺了一颗,显得有点豁嘴以外,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很讨人喜欢的。

只可惜她脑子不太好,总是把我从爸爸叫成‘补补’,再从‘补补’叫成‘波波’,后来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于是干脆就让她喊我川叔叔。

“小梅,”我拿着一筐枣子逗她:“这些都给你吃好不好啊?”

小梅使劲的点头,眼睛笑的只剩了月牙,一直伸着自己的小胖手,说:“要!要!”

尽管缺了颗牙,但并不妨碍她贪吃,因为这几年我身边的金条银条一直都有富余,甚至连吃饭都保持着五菜一汤的传统,所以她这两年个子窜的也很快,五岁的人看着白白嫩嫩,胖的跟涂承基雕出来的莲藕童子一样,估计童子都没她身上的肉多。

我挑挑拣拣,从筐里挑出一个最大最脆的青枣递给她,又熟练地给小梅扎了两个麻花儿,松散地披在肩膀的两边。

“吃完枣,爸爸带你去市集买香熏球好不好?”我说着就跟小梅不住地比划:“圆圆的跟个小拳头一样,又香又漂亮,现在的小姑娘都可喜欢啦~!”

小梅虽然脑子缺根筋,智商也被我富养的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但她骨子里还是个很听话的乖宝宝,闻言立刻就拍起手,说:“要最香、最大的球球!”

我看着小梅眼里,自己的眼是浓眉大眼,肩膀是厚实的宽,着实是比伍韶川要帅气多了,心里不由得就美滋滋的,伸手抱起还在吃枣的小梅就往外头走去,心情堪称是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