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小梅(1 / 2)

韶华催人老 无隗 1686 字 2个月前

作为一个只注重脸蛋,不注重内在的老妖怪,我自认认脸这一技能对我而言,那纯属就是鸡肋,更别提我其实一直都有点认人的障碍,除非那人做了什么对不起我、又或是很对不起我的事,不然我一百个人里头,一百零一个人都记不住。

但记不住不妨碍我吃饭睡觉,除了不认人有一点吃亏外,我的脑子还是很好使的。

趁着翁玉阳还没有回过劲来,我在偷了他整整半个营的粮食后,连夜就离开了杭县,在一并埋好涂修文和伍韶川这一对难兄难弟,又各自从他们身上拿走了一样东西后,我立马就踏上了新的旅程,完全不管翁玉阳到底是怎么想的,横竖我只要走的快一点,他就永远都找不着我了。

从前啊,我是看眼缘行事,但凡我觉得好看的地方,那就多歇一阵子,碰到好吃的也多吃一口——最后,看见漂亮的人皮,我也是要拨一拨算盘,打一点小主意的。

眼缘很重要,然而我活了那么多年,光靠着眼缘,那我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幸好这回不一样了,我终于不再是漫无目的的流浪,而是有了新的去处,新的定所,我记得清清楚楚,这是涂修文临死前,也是生前最后能‘孝敬’我的东西。

尽管很伤感,但我还是决定,代替涂修文好好的,把那处小瓦房给住下去,

起码在住到屋顶塌方前,我是不会走的。

其实说到走南闯北,我走的地方一定比涂修文要多,也要来的更远一点;但走来走去,我就是没有生出什么脑子,没有小屁孩那么机灵,没有想到跟他一样,在路途当中还能零碎地置办点东西。

甚至连个宅子,我都想不起来要找,偶尔没地方歇脚了,我直接就能找棵老树对付一宿。

还好还好,小屁孩到底是个实诚人,也不枉我二十年来一直没有忘记掉他的脸,也没有忘记涂老仙的叮嘱,还特地拿了块荧石给他雕了眼睛(结果最后也没给他用上..........)我们俩也算是两清了。

我走啊走,一开始还没注意,一不小心走反了,以为河南就是杭县的南边,结果差点没给我走到内蒙去,涂修文说,他那个小瓦房在河南的枣庄,不大不小,住一个人是又宽敞又舒坦,而且这地方也格外的号召,房前头有一棵枣树,常年都能结出大大的果子,并且隔壁就只住了一户卖山药的人家。

这也没什么难找的嘛~!

小瓦房还是很结实的,只是看样子有点旧了,台阶和地砖上全是青苔,非得用藤条扎的大扫帚才能扫掉,一扫说不定连犄角旮旯里头的臭虫都得扫飞了,不过旧归旧,里头的家具和东西倒是很齐全,有椅子有桌子,还有一张躺椅和硬板床,只要收拾收拾,也还是能称得上整洁和干净。

我四周打量了许久,觉得这房子当初买的时候怎么也不应该是涂修文花了大价钱的样子,用来养老还差不多,幸而现在物价时好时坏,不是贬值就是暴涨,所以涂修文买的时候就买的格外的早,也正好赶上了好时候,看着买了起码有六七年的样子,也不知道七八年过去,这小瓦房有没有增值那么一点点。

买山药的虽然是邻居,然而隔得也不近,光是走走就要走个一里地,人烟很是稀少,除了几家钉子户以外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枣树倒是一直很新鲜,但用来果腹还是很有问题的,顶多只能采了当零嘴。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没有了伍韶川,我一样可以让自己过的很好,过的堪称是五星级的生活水准,除了不会烧菜,有点过于不沾人间烟火以外,我几乎什么都会,也几乎什么都要做。

谁也没有缺了谁就不能活,岁月就跟一道洪流一样,刚开始的时候奔腾汹涌,但渐渐的,就会将我们的爱-欲和习惯冲刷殆尽。

毕竟岁月里头,最不缺的就是‘曾经’了。

伍韶川偶尔会出现在我的梦里,梦里的他有点凄惨,除了脸还是好好地,脖子以下几乎就成了一个血人,血人的胸腔还有一块又大又圆的洞,透过这边能看到那边去,空空****的,吹阵风进去,血管都能在里面抖三抖。

哦,我差点忘了,

伍韶川的心已经没了。

所以他在梦里都不跟我说两句软话,只是无言地看着我,对着我伸手,想要回自己的心。

这梦并不吓人,更何况是吓一个妖怪,我没有当一回事儿,反倒在后头几次对着梦里的伍韶川破口大骂,就跟从前似的,从好的数落到不好的,从不好的说到更不好的,在梦里我跟伍韶川彻彻底底地翻了一回旧账。

果然,伍韶川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主动、或者被动的出现在我的梦里了。

我原先以为没有伍韶川,我的日子会过的大不一样,会变的很不习惯;好在不习惯只是暂时的,在小瓦房住了将近半个月后,我终于发现,伍韶川真的已经死了,死在了我的手里,并且他现在就算变成孤魂野鬼,也没有那个本事能钻进我的梦里,再跟我玩什么心眼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