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欺骗?(2 / 2)

焚天帝魂 五黑 3460 字 2个月前

她们甚至热衷于在交易过程中讨价还价,其实不见得真在乎那点蝇头小利,而是享受砍价的过程,那种让自己占到了小便宜的欢愉心情。

“嘿嘿,只要你跟我回去三天时间,我就放过那头畜生,怎么样?”

丽莎不能理解,为什么人类在谈论交易时都变成来一个嘴脸。

不过丽莎喜欢这副嘴脸,灵族人比任何种族都更包容商人的丑恶,因为和灵族交易是双方都不赔的买卖,双人都认为赚大了。

这里有广袤无垠的森林资源,是无论大陆任何地方都比拟不到的,许多原材料只有灵族才能弄到,商人只需要付出一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就能换到珍贵的材料。

而在灵族看来,森林里生长的一切原物才是最不值钱的东西,随时可以取。

当然,灵族是热爱大自然,任何灵族人都不会为了一己私欲伤害到树木。

他们通常从植物中提取事物的做法,实际上也是在帮助树木能够更好的生长。

等于说,这些对他们来说,完全是必须要去弄下来扔掉的垃圾。

能用垃圾换“宝贝”,怎能不开心?

经过每次废品兑换以后,人族的商贩嘴脸在他们眼中怎能不可爱?

不过,丽莎的重心似乎没有放在点子上,有些生气的说:“它不是畜生,是神兽,也称强大的生灵。”

老人面上笑意怏然,心里却极不耐烦了。

他不想跟一个小屁孩讨论对火云驹的称呼问题。

“好吧好吧,只要你答应我,我就放过那头强大的生灵怎么样?我保证,只需要三天时间?”老人不厌其烦道。

“既然你都保证了……”丽莎有些心动了,毕竟对方都保证了啊,人族商贩的保证一向很有分量的,“可是我不能离开灵族的。”

“我们只是悄悄离开三天,三天以后你就回来了,大家只当你出去游玩了一趟,没有关系的。”老人**道,“爷爷带你去看看外面的大世界,保管你流连忘返。”

“啊?”丽莎真的心动了,“但我一定要回来的。”

老人心里翻白眼:“好好好,一定回来,就算你到时候不想回来,我也要提醒你回来,怎么样?”

丽莎有些失望。

她其实很想去外面看看的。

可是族规不允许,她又害怕自己受到了**,不想再回来,那么与其短暂拥有,还不如无知的快乐下去。

每次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她都强行压下意动,只有睡着了才不会去想。

此刻老人提出这个交易,简直是她认为极好的交易。

单纯的丽莎似乎已忘了老人刚才是怎么样对她的。

她的记忆难道只有半炷香吗?

“可是……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情?”丽莎为难道。

“你说,能办到的,老夫绝不推辞!”老人心道果然是个好糊弄的小丫头。

“我想回家跟母亲说一声,再和乔乔告个别,免得她们会担心我,你还要你把你的住址写给她们……”

老人暗道:这小妮子,原来是打的这个主意!哼,老夫带她先回一趟族群,到时不就暴露了吗?能走才怪!

虽说他不怕灵族中这样的小部落,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般想着,却听丽莎又道:“……我怕我……我怕我不想回来了,你也劝不动我的时候,她们能够强行带我回去。”

“额?”老人怔了怔,仔仔细细打量丽莎的神情,一丝隐瞒都休想逃过他的变化,可是看着看着,他忽然发现丽莎说的是真话。

难道是老夫想多了?

这小丫头真的愿意答应?

回去族群一趟,真只是为了告别?

留下地址……哼!这简直是笑话。

圣城居民行走于世间,第一准则便是低调。

当然,就算老者肯留圣城的地址,这帮人也无法找得到,圣城,非破圣强者根本无法踏足进去,连踪迹都找寻不到,何谈进入?

况且就凭“圣城”两个人,都足以令世人听而生畏。

寻找圣城,岂非是每个修士最终极的理想?

“好,我答应你。”

老人无法不答应,硬来的话,最终结果很可能还是引来灵族族群,既如此,还不如以友好的方式“拜访”他们,以自己圣城来者的身份,难道对方还能拒绝不成?

“嗯嗯,你跟我走吧,族群离这里不远。”

丽莎开心极了,不再害怕老人,兴高采烈带路离开。

刚转过身,丽莎笑脸登时煞白。

好险,好险!

终于骗到他了吗?

谁说丽莎不会骗人?

她只是不会说谎罢了。

说谎和骗人在固执的丽莎看来,完全是两回事。

她的确是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啊。

但她知道,即便母亲答应了,乔乔也不会答应的。

她没有说谎,只是隐瞒了带老人回族群的真正意图。

她的确想离开,但她知道,自己无法离开。

隐瞒算骗人么?

额……应该不算的吧?

不知道,回去问乔乔吧,乔乔应该知道的。

不管了,先脱身再说。

像丽莎这样的人,骗起人来当真是谁都看不破,何况丽莎这压根不算是骗人,一切神情乃真情流露,甚至连先前的惧怕,也因后来老人表现出的“友好”而烟消云散了。

是的,丽莎从来不是一个爱计较的人。

从小琳娜那么为难她,她都能以善良的方式回应对方。

她不记仇。

“呵呵呵……”老人就没那么轻松了,虽说眼前这丫头很好骗,可他还是得做足了戏嘛,跟在后面就跟个慈祥的老爷爷一样,替小丫头的如愿以偿感到高兴。

……

族群离此地并不远。

好吧,姑且算不远,以老人的领域,这点距离只怕几个呼吸之间就能赶到,偏偏耐着性子陪丽莎走了足足半个时辰。

最烦躁的是,丽莎每经过一个“有趣”的地方,都会愉快的给老人讲述这里曾发生过的一些趣事。

什么琳娜啊,什么乔乔啊,什么瑞里啊,妈的,天知道这些家伙是长什么样,他堂堂一个破圣天尊,连听一下这些名字都简直像是再浪费时间。

这样的蝼蚁似的小角色,根本不值得钻进的耳朵。

偏偏听得多了,他甚至被迫记住了。

哼!能让一名破圣强者记住的名字,那几只蝼蚁应该感到三生有幸吧。

而且老人还不能表现出不耐烦。

骗人的都这样,当被骗的人在讲述这些自己一点不关心的事情时,还必须表现出很感兴趣一样,这样才能让对方觉得你不是在骗她。

面对一件件不关心事情和人物,老人必须笑呵呵的询问一些“哦?”、“是吗?”、“后来呢?”、“真的啊?”等等来掩饰自己在认真听。

更苦恼的是,当丽莎笑的时候,他也得跟着一起笑。

该死!

他实在讨厌笑了。

他根本不认为有什么好笑的,偏偏还必须笑,那种感觉是会让脸部抽筋的。

他甚至怀疑从今往后自己都不会再笑了。

今天的遭遇令他对“笑”产生了厌恶!

没错。

今天所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件值得笑!

从在黄沙镇外出场开始,你以为他真的喜欢那么淡淡的笑么?无非就是装逼罢了。

试想当每个人都用充满震撼的眼神望自己时,自己挂着淡淡笑意,是否很高深?是否很爽快?

当然。

你当那么多高手都喜欢笑么?错了,他们只想在人前故意表现出风轻云淡的姿态,以此满足内心的虚荣和爽感罢了。

要是你见到一个人没事就瞎几把微笑,不是脑残就是傻缺。

终于,他们达到了目的地。

丽莎所在的族群被称作泰纳部落。

对于心思比较单纯的灵族人来讲,部落名称只不过是一个代号,划分的没有其他种族那么严格,在大家看来,每个灵族人都是灵族的一份子,这一点不会像人类只有在大局时刻才会想起来。

泰纳部落位于森林位靠山脉,这里地势相对崎岖,是个斜坡,部落的居民就居住在这片斜坡上。

居住在这里有几大好处,在此就不一一说明了。

其中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交通便利。

比如山顶的人们可以通过一条由参天巨树上连接而成的木桥很快到达山地,他们的大陆不在地上,而正式靠天空这些横竖交错的木桥来通行。

此时丽莎和老人就走在木桥之上,能够俯瞰整个族群。

木桥上路过的行人纷纷投来异样眼神,似乎对外来的人族感到很稀奇。

“你们这里很少有人族来往?”老人忍不住提出疑惑。

“不是的,人类的商队穿的都比较华丽……”丽莎古怪的看了眼老人,她倒不是瞧不起老人的装束,只是相比起人类商人的打扮,老人一身廉价的素袍很土气。

“难怪,看来即便是在灵族,也有些瞧不起穷人啊。”老人笑呵呵道,这次他倒是真心实意想笑了,当然不是自嘲,而是嘲笑瞧不起他的人,真正有实力的人,根本不屑于去追求表面的光鲜。

“你别误会,不是瞧不起的。”丽莎解释,“只是他们更喜欢看到华丽的衣服,因为商队总能给我们带来好东西,看到你之后,他们有些失望。”

“因为我不是商贩?”老人道。

“是的。”丽莎老实道。

老人恍然,说道:“先办正事吧。”

丽莎点了点头,带着老人从另一条岔路通往山腰上的一处地方,那里的木屋建筑看起来比较大,想来居住的人在这里有些身份。

不错,那里正是族长的家。

族长外出其他部落,还未归来,目前部落由乔乔暂时主事,这也是族长将通灵令赞暂时放在乔乔那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