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看起来是比同龄姑娘年轻一些,约莫只有十来岁的样子,有点童颜巨R的味道,可她已不是小孩子,心思是有些单纯,却也绝对不傻。
当然了,单纯的人是不会欺骗人了。
要是换做其他女孩,可能会先稳住老人,再以求另外的解脱办法,但丽莎不会,她不会说谎。
在丽莎的做法中,厌恶就是厌恶,亲近就是亲近,由于自身血脉的关系,这两种情绪都会被放大。
若是亲近一样事物或者人,那么就会亲近的要命,反之,则反感得要命,想要伪装,是比其他人更加困难的事情。
丽莎也知道最好的办法是先稳住老人,可她做不到。
而且,老人所给她的……也根本不是糖。
老人一步步逼近。
她颤抖着退后,像个孩子一样把通灵令藏到了什么,认为藏东西就应该藏在后面,才不容易被抢走,她哪里知道,对于老人来说,随便她藏在哪里都无济于事,能抢的时候,老人一定会抢。
老人在等待机会,琢磨着再趁此多吓吓她,看她都快站不稳了,要是被绊倒一下,在这一霎的时候,就能抢夺过来!
老人并不知道这个想法比丽莎还要单纯。
丽莎从学会走路开始,就没有因为外物而摔跤。
每个圣女候选人都有着和天地万物亲近的特性,即便不小心踩中什么陷阱,那些陷阱也会自动解开,不忍心伤害于她们。
就这样僵持一会儿。
老人发现自己的脸的确笑僵了。
他已没有什么耐性了。
事实上一个破圣天尊能在一个小姑娘身上浪费这么多时间,已算很丢脸的了。
他恢复一脸冷漠,改用恐吓的方式说道:“拿来!”
丽莎拼命摇头。
老人冷哼一声:“再不拿来,信不信我烧了你的家园!”
丽莎果然变得更加惊恐,左右一看,忽道:“骗人,你做不到!”
老人只觉好气又好笑。
他会烧不了这片林子?
开什么玩笑!
他不仅能够烧了林子,还压根不需要用到凡火。
只要他一个念头,在他领域覆盖的树木,便会顷刻间燃烧成灰烬。
所以,他并不是不能,而是这么做没有任何意义。
烧毁了林子非但会引起灵族的注意,把更多人招惹过来,还对抢夺通灵令没有丝毫用处。
他脸色又是一沉:“哼哼!你这么不听话的孩子,老夫把你卖到人族,一定有不少达官贵人愿意出高价钱买你回去!”
丽莎表情变得无比惊恐了。
“卖”字对于灵族人来说简直是噩梦。
灵族不喜欢听到“卖”字。
由于灵族的天生俊美,在神魔大战之前,许多落单的灵族人被当作宠物贩卖给各个种族,所遭受到了非人的待遇。
那时的灵族几乎没有任何人权。
就连其他种族不愿意来占领这片森林的原因,大多也是因为想将它们当作野生宠物一样饲养。
不错,是“它们”。
在那个漫长的年代,它们就是仅供各族玩乐的玩物罢了。
丽莎并不知道“达官贵人”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历史上的“玩乐”究竟是怎样去玩乐,她只知道“卖”字是整个灵族最大的禁忌词。
在灵族,谈“买卖”是会被遭到不客气驱逐的,谁都一样。
而只能用“交易”来形容。
交易听起来相对平等一些。
“他们买我做什么?”丽莎忍着强烈的恐惧,提起勇气问道。
老人脸色一沉。
这小妮子到底是装不懂,还是真纯洁!
漂亮的玩物买回去做什么?难道灵族的历史没有记载吗?
“哼哼,做什么?当然是扒光你的衣服,锁在笼子里,每天翻来覆去的折磨,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老人恶狠狠道。
丽莎这次真被唬住了,似乎已经脑补到恐怖的画面,急忙双手环胸,捂住衣物。
老人眼睛一亮,趁丽莎注意力没在通灵令上的时候,飞快伸手一探,捏住通灵令一拽,没想到丽莎抓得极紧,她整个人连同通灵令被拽向老人。
“啊!”丽莎发出惊叫,扑过去的同时,下意识一脚踢向老人。
她实在太无助了。
她也并不会丝毫武技,连其他姑娘都在观看男孩子打闹时学会了一招半式,她却从小被当作圣女培养,极少看到这些,所以对于武技,她可以说是一张白纸,连小孩子都比她经验丰富。
好在她有一个极要好的朋友乔乔。
乔乔是个武技高手,不仅女孩子不敢跟她打架,就连成年男子都不敢轻易招惹乔乔。
不仅因为乔乔是族长的女儿,还因为乔乔打架实在厉害。
她情急之下,只能使用乔乔教她的武技。
用力一脚过去,即便老人是破圣强者,也是猝不及防,被踢得跳起来。
她踢的不是别处,正是老人的裆下!
老人哪里想到从内而外看起来这么单纯的小姑娘居然会使用这么下流的招数。
就在这一脚即将踹到自己时,他还认为女孩即使知道能得手,也会因为自身的矜持收招,没想到对方哪里是阴差阳错,完全是故意的!
这一脚踢的极狠,但若是放在任何部位,老人都不会当回事,可任何男人,不管破圣也好,凝元也罢,被踢中**的反应都是一样的。
“好你个丫头!从小就不学好!”
老人喝骂的同时,反而冷静了些。
只因对方的攻击,除了卑劣下流以外,还附带一股特性!
别误会,不是让敌人“火辣辣”的特性,而是无视了真元护体!!!
这意味着什么?
这小姑娘到底是什么身份?
这一招明明不是任何武技,对方实力也仿佛像是没有任何真元的样子,只凭单纯的灵力,单纯的一脚,就能破开破圣强者的护体,岂非奇迹?
老人眯着眼打量通灵令。
若非通灵令的功效加持,就是这小姑娘的血统高贵。
据说某些灵族的圣洁血统达到一定程度,是无视任何真元护体的。
这就得从灵族的起源说起了。
据说,灵族祖先本就是天地灵气所幻化而来,而真元的本质,也是灵气,两者并不排斥。
经过无数岁月的繁衍,灵族血统早已不够纯粹,可以理解成由于血统被侵染了其他种族的特性,而变得浑浊。
但灵族为了延续先祖的纯粹血统,有一支后裔终生不能和异性结合,繁衍后代的方式则是通过秘法和灵气,生下后代。
因此,生下的后代也延续了最纯洁的灵族血统。
一代代繁衍下来,这支后裔变得稀少,几乎不为外族人所知。
在灵族内,这支后裔是先祖的化身,天生使命便是守护灵族传统,故称:圣女。
在外族谣传,这支后裔杯称作:纯灵。
纯灵,血灵,魔灵,木灵,元灵……等等,在经过了恒古岁月的惨痛历史后,“灵族”这个词语早已不是当初最纯粹的“灵族”。
不像一个个体种族,更像被其他种族以另外方式来延续生命的种族。
这些灵的划分,简直是外界对灵族最大的侮辱!
但唯独纯灵,是最纯粹的灵族!
是灵族人最后的尊严,以及象征“灵族”这个种族并非附属种族,而是独立的。
在各族眼中,灵族还存在纯灵吗?
老人本不相信,现在却有几分信了。
不管眼前小女孩是用怎样卑劣的手段做到的,无可否认的是她的确破开了自己的护体,对自己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老人没有再逼近,他在思考。
一只纯灵的价值,丝毫不比一头神兽的价值相差多少。
他不再想着杀了女孩,夺宝离开。
而是想连人带宝一起掳走。
谁都不能不忌惮纯灵那近乎天生领域的能力。
更不能无视那没通灵令未知的诡秘力量。
他必须想个稳妥的办法,既不惊动起他灵族,也能带走她。
念及此处,他脸色稍缓,问道:“你想救那头畜生?”
丽莎丝毫没有放下警惕,似乎在脑海中思考老人又想打什么坏主意,但以她的智慧,实在很难想到,索性点了点头。
“不妨我们来做个交易?”老人笑了笑道。
“什么交易?”丽莎的警惕也稍稍放下了些。
嗯,灵族人喜欢交易。
如果没有交易,灵族人无法穿上好看的衣袍,无法使用带有绿植芬芳的洗浴产品,更无法吃到人类那些经过加工的可口零食,零食是每个少女的最爱,丽莎也不例外。
灵族现有的大部分东西,都会从人族那里通过交易的方式换来的。
这种交易延续了很久很久,他们已经依赖上了这些产品,如果有一天忽然失去,是非常不习惯的。
这也是灵族为何愿意和人类息战的缘故。
灵族不畏惧任何种族,但他们已无法忍受回到原始时代了。
尤其是像丽莎这个年纪,甚至以下的小孩,每次人族商队以到来,他们甚至比过节还兴奋若狂,试图用一段时间积攒的没有价值的东西,和人族商贩换取些宝贵稀奇的事物。
是的,丽莎喜欢交易。
一切和交易挂钩的东西,对灵族人来说都充满了美好,和“占便宜”。
尤其是女孩子,都喜欢占小便宜。
天下间不管种族,不论年龄,女孩子都是最爱占小便宜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