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麦在原地等她,借机戳戳知了肩头,问道:“听说那天有个什么朱大人,来大闹咱们酒楼,后来言大人帮咱们脱困,当时你就一点没怀疑咱家女公子的身份?”
“青麦姑娘,不瞒您说,小的从一开始就看出咱家女公子不是寻常人。小的也是从城根儿脚下长大的,也见过不少贵人的。
若女公子只是寻常百姓家生的女儿,虽聪明有做生意头脑,但在官爷面前都唯唯诺诺,连头都不敢抬。若是官爷世家出身的女子,虽有凌人的气势,却因从小养在深闺,无江湖经验,不懂市侩规矩。
咱们家女公子则一应俱全,要什么有什么!既可以长袖善舞,又懂得许多旁人不懂的东西,这些经验,不是靠一朝一夕死读书就能积攒出来的。没有江湖阅历......啧啧啧......”
别看知了一直傻憨憨的模样,在前堂跑来跑去,他能一个人在此地独守多年,也非寻常庸俗之人。
青麦听他说的极有道理,被哄得一愣一愣连连点头。
“你说的不假,女公子往日在家时,说的许多话我听不懂,但我只要跟着她做,就绝对是不会出错的!”
二人一同望向宛昭忙碌的背影,投以崇拜目光。
“诶,方才来的路上,有个乞儿差点冲撞女公子马车,险些酿出大祸。”青麦将刚才发生的事情,给知了复述一遍。
知了却道:“今天早上,我拉着菜从后院进来,也看见你说的这个人了......她在大门前徘徊良久......我瞧她应当是个女的。”
女的?
青麦仔细回想方才跟那乞儿对话的场景,那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身上还有好些伤痕,嗓音干裂嘶哑,分不出男女。
“你如何得知她是女子?”
“嗐......”知了客气摆摆手。
“从打扮上当然看不出来。她身量小巧,瞧着只比咱们女公子高了一点,四肢纤细,走路时腿脚有些偏颇,但带着女子走路时的端庄。她坐在地上瞧着落魄,可还会下意识抚平衣摆。”
“别说穿的像乞丐,她就算换个王八壳我还是能看出来她是个女的!嘿嘿......这么多年练就出的火眼晶晶,可不是白跑堂的!”
青麦被他说的哑口无言,甚是钦佩。
人才,人才......
怪不得能和女公子聚在一起,当真是人以群分呢!
宛昭正巧在远处喊道:“青麦知了,你们快过来!”
待他们应声而至,宛昭指了指后堂里的东西,“方才我看了,拓展出去的店面没有水渠,得接着挖。把那两边挖低一些,将这个院子的水引过去,再将前院的水槽都互相打通,形成一个回环水势。”
青麦好奇道:“言大人已经教训过官府那些人,他们甚至愿意无偿给女公子提供冰块,为何女公子还要大费周章挖建水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