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沈千秋在床边坐下来,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只女士挎包。这挎包她认得,是嫣儿的,上面还放着一件外套。看样子应该是出事之后,警队的人从办公室送过来的,大概是后来发现没有适合换的衣物,李队这才想到给她打电话。
沈千秋拿起外套,是一件面料挺括的黑色风衣,平时很少见嫣儿穿,都是放在椅背上挂着。她不喜欢穿深色的衣服,有时候天气比较冷,她会把衣服拿下来盖在腿上。手指碰到一个有点坚硬的物体,沈千秋摸索了一阵,最后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了一只笔记本。
这个笔记本她认得,从前开会时,嫣儿都在一边负责记录,她特别喜欢这个本子的外壳,每次用光了内页都会再从网上买一些新的装进去。拆下来的内页就放在办公室的一个专用橱子里。大家如果有需要查什么记录或者相关的资料,都会直接去那橱子里找。
平时不怎么觉得,现在想起来,他们能那么肆意地出外勤,酣畅淋漓地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其中都少不了嫣儿的功劳。她细致、耐心,脾气也好,每天多数时间都自己一个人在办公室,不知道默默地为他们做了多少事。
笔记本里夹着支笔,所以一翻就翻到了最新的那一页。沈千秋揉了揉有些酸胀的眼,垂头看去,就见那上面写着的都是有关今天行动部署的内容。娟秀的小字一如本人,优美又整洁。但沈千秋的眼睛,只牢牢盯住最上面的那行字。那行字写的有些大,字迹也划得很重,但这行字的内容跟工作一点关系都没有。
“好好加油,一定要做的不比千秋差!”后面还加了个可爱的笑脸。
沈千秋的眼泪一下子落在了本子上。傻姑娘,你一点功夫都没有,又是第一次执行任务,只要牢牢跟在赵逸飞身后就行了,那么危险的地方,逞什么强呢?
她手指一松,本子哗啦啦阖上,她无意间翻到最后一页,却不是以为的空白。上面是一行很秀气的小字,小小的,仿佛含羞带怯,怕被人看到一样:赵逸飞,真的好喜欢你。
她的脑海里突然闪过好多画面。
她记起最早的某一天,赵逸飞开始帮她带早餐时,嫣儿破天荒地瞪了她一眼,说她懒得要死了;还有每次她和赵逸飞一起出任务时,嫣儿都要对两个人的穿着打扮评头品足一番,有时还会顺势帮赵逸飞整整衣领;还有前几天,赵逸飞提议再进“流金岁月”一次,她刚跟白肆吵完架,硬着头皮打电话跟他说对不起,让他把会所的那张VIP卡拿来借用一下,最后事情没成,嫣儿看着她的那种复杂难辨的目光;最明显的大概是白肆送她来上班的那天早上吧,吃早餐的时候,嫣儿问她觉得赵逸飞怎么样……
仔细一想,这样的细节真的好多,可为什么她平时就一点都没留意,一点都没往那个方向想?
如果早点知道嫣儿喜欢赵逸飞,平时多给他们两个制造一些机会,是不是嫣儿就不会一门心思地非要在这次行动中拼尽全力,只为博得赵逸飞的注意?
这么想着,人都有些魔怔了,就听一道沙哑的女声在耳畔响起:“你都看见了?”
沈千秋抬起头,满脸都是泪,连着抹了好几把才看清眼前的情景。嫣儿醒了,她的眼眶一片青紫,还有些肿,眼睛只能微微张开一条缝。见沈千秋傻愣愣地看她,她牵了牵嘴角,那样子似乎是想笑:“其实我一直以为你知道呢。”
沈千秋站起身,伸出手想摸摸她,又发现她脸上都是伤,哪儿都碰不得,只能问:“你醒了,口渴吗?想不想喝水?”
黄嫣儿的眼睛盯着她:“不过看你现在哭成这样,应该是不知道的。”
沈千秋见她执着地揪着这件事不放,只能顺着她的话答:“我是真不知道。”
黄嫣儿说:“知道了,你也不会把他让给我。就算你肯让,他也不一定会喜欢上我。我都明白。”
沈千秋不忍再听,深吸一口气,挺直了脊梁:“你先躺着,我去给你打壶热水。”
拎着水壶刚走出几步,就听身后黄嫣儿说:“今天欺负我的那个人说,我有这个下场,是代人受过。”沈千秋浑身发冷,就听黄嫣儿接着说,“千秋,你知道我是代谁受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