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下职位,采访我不行,专栏也没经验,您这儿缺打杂的吗?”
“陆小姐这是冲我们的后勤来的?可惜了后勤小妹是有后门的,你怕是撬不动她的位置。”
“啊?”一脸懵比的陆锦笙愣是没接上话,眸里的一本正经逗笑了Eric。
“做采编助理吧,以后跟着采访的同事多出去看看,关于你之前的稿件,还按照原先的来,还有问题吗?”
“没有。”怎么可能会有,稿子继续写,稿费照样拿,还能多一份采编助理的工作,有钱不赚是大傻猴啊!“谢谢总监。”
“是Eric。”
“好的,Eric。”一身轻松的锦笙,连说话的语调都有些欢快,声音像是有穿透力一样,仿佛时光回溯到了大学,无忧无虑又自信阳光。
工作的事情敲定了,连脚步都轻快了不少,和sunny说定了报道的时间,锦笙随即离开了写字楼,一回头,32层的大楼矗立在眼前,从此这生活里要多了一个陆锦笙了。
回去的时候没打算坐公交,总要学会习惯人群,习惯交流,摆脱封闭的时光,想着想着,绿灯亮了,穿行在汹涌的人潮,阳光洒在身上,一切都顺理成章的走上了正轨。
没有为难,没有磕破头找不到工作,顺利的不像话。
“小姑娘要来一串儿冰糖葫芦吗?”
回过神来,锦笙才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冰糖葫芦的小摊前,阿姨一口浓厚的地方口音,憨笑着问话,嘴角扬的很高。
“我比较怕酸。”嘴里说着怕酸,可下意识的就咽了咽口水。
“我们家糖葫芦很好吃的哦,外面糖衣很甜。”
“嗯,那就来一只串儿吧。”许久没吃了,还是有些怀念那酸酸甜甜的味道的。
眼见着阿姨拿起一层可食用薄纸,就着红艳艳的糖葫芦裹上,再放进原木色的纸袋里,锦笙心里琢磨着,现在的生活还真讲究,小的时候,都是直接买了就吃,哪有多余的薄纸裹上,还有纸袋装的。
接过冰糖葫芦,沿着回去的路边走边哼着不着边际的小调。
舔完了外面的一层糖衣,想到什么似的,蹙眉猛地咬下糖衣里酸溜溜的山楂芯,酸的眉毛拧在一起,也不知道顾青衫那大傻猴怎么就那么喜欢吃这玩意儿的,酸不拉几的。
顾青衫?对他,已经中毒这么深了吗?吃个糖葫芦也能联想到。
想当初,看他挺喜欢吃这玩意的,糖衣都被自己啃完了,剩下的山楂芯全是顾青衫承包的。
念大学的时候,课业不忙,就有空出去散步,往常都会买上一串糖葫芦,她啃糖衣,他吃山楂。
顾青衫常常吐槽锦笙吃糖葫芦,就是另类版的乌龟吃大麦—白糟蹋!
闹着要买的是她,结果只啃了甜的外衣,留着酸溜溜的山楂,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最后还得顾青衫给收拾收拾吃掉。
锦笙晃了晃脑袋,思绪才回到眼前来,咬了第二只,一嘴下去,酸酸甜甜,糖衣和山楂芯不分开的话,一起吃也不算很难接受。
谁不爱吃甜,顾青衫也不例外,她心里清楚的紧,可再清楚又有什么用,到头来,尽是她自作多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