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若有情
-1-
沧桑轮回,爱却长生不改,
雄立千秋万世直到末日的尽头。
假如有人能证明我这话说得过火,
那就算我从未写诗,世人从未爱过。
而这首诗的另一个译本,他们都知道。
叫做——“与我诗行万寿无疆。”
-2-
“三日两宗炸/弹恐吓案件,惊动总区警署,重案组将持续跟进。”
“昨晚,红港二十八岁年轻警司在案件中不幸牺牲,据悉,其于殉职前成功转移超级炸/弹。红港警队为殉职警司陈不周举行最高荣誉丧礼。”
“警方雷霆出击,逮捕逾百犯罪嫌疑人,成功剿灭案件中的犯罪组织——”
“红港警署成功摧毁某大型国际性质犯罪组织,成功剿灭其三个据点——”
剿灭国际犯罪组织,这是何等光荣。
至少近来各大报道一直有在赞颂这件事,国际反响也不小。
即便开了暖气,偌大苍白的灵堂仍然冷得叫人发抖,所有人一一低着头,要么喝酒,要么沉默。
笑容像是被什么东西尽数抽走了。
这么一看,陈不周的为人的确挑不出半点毛病,他看着这么冷冷淡淡、毫不留恋的一个人,竟然能有这么多、这么多真心实意为他的朋友。
盛夏里盯着那方黑白照片。
第一次见面时,她就因为他的证件照略微晃神过。
照片里的陈不周还是那么英俊,剑眉星目,眉眼乌黑而舒展,眼神乍一看有些冷硬,仔细看却很随性懒散。
她眼睛睁得很大,直直地看着,没眨眼。
所以很酸痛。
但一滴眼泪都没掉。
盛夏里松松垮垮地套着件宽大白色衬衫,不知是从哪翻出来的,看上去大了两个号——又或许是她在短短几天内就迅速地瘦下来了这么多。
她薄得像纸片人一样。
纽扣被扯下来了两颗,宽松自然的领口露出大片清瘦明晰的锁骨线条,纯黑发丝搭在白色衬衫上。
不同于以往每次身着白衬衫的少年感,此时更多的是种寡淡清冷的沉寂感。
一个人接着一个人放下白花。
每放下一朵,就有人暗暗看一眼坐在第一排的那个姑娘,她清丽冷淡得惊人,一身白衬衣,像是从白茉莉里走出来的姑娘。
从始至终她就一直在那没动过。
但是他们都知道,那个人,那个姑娘,她就是陈Sir唯一的恋人。
有警探读了一首诗,盛夏里听过。
是我最好的告别。
“在烽烟四起的沙场,恶战方酣,
人们毫不犹豫、毫不悔恨地英勇献身。
不管死于何处,在翠柏、月桂或百合旁边,
还是在绞架上、旷野间、更不管是阵亡,还是悲惨地殉难,只要是祖国和国家的需要,全都一样光荣。
在迎接曙光时,我将安息长眠,
黎明将冲破黑夜,阳光要普照人间。”
黎明即将冲破黑夜。
可她的陈不周,却死在黎明前的那一夜里。
啪嗒。
突然有一杯酒被放在了她身前桌面上,一身黑色西装的于咏琪不知在几时坐在了盛夏里身边,安静地问她:“要不喝一杯酒吧?”
盛夏里拒绝了。
她只摇头,“不了,我不喝酒的。”
于咏琪想起什么,明明记忆里盛夏里是会喝酒的,于是问:“我记得你原先不是中意收集酒瓶用来插花的吗?我之前看过不少,像是艺术展一样漂亮。”
盛夏里当然记得。
那一年他们高举酒杯,酒杯碰撞在一起,祝着生命里万物生长。
敬过去,敬今天,敬明朝。
敬正义。
盛夏里轻轻推开高脚杯,盯着杯中的酒水晃啊晃,流动得炫着金光。
她轻轻摇头:“现在已经不喝了。”
于咏琪松了一口气似的笑了一下,扯动唇角,“不喝也好,酗酒不好。”
盛夏里直直地看向她,目光坚定得不偏不倚,没有一丝闪躲。
她忽然问。
“你不会以为我会寻死觅活的吧?”
于咏琪的确是打着劝慰盛夏里的目的来的,可没想到盛夏里居然锋利而直接地反问她。
她有些瞠目结舌,却保持了安静。
“……”于咏琪摇头,“当然不会。”
她当然不会把盛夏里当成那样脆弱的易碎的瓷瓶。
寻死觅活,这个词绝不可能出现在她身上。
盛夏里不是什么只有一木/仓爱情、鲁莽大脑的孩子,她虽然年纪很轻,却比所有人都要清醒。
他们从不提爱这个字。
也从不提沦陷。
她的脸是大众意义上的冷清,不笑的时候冷冷清清,像触碰不到的月亮,上个世纪的月亮——“我不是林黛玉,也不是白娘子,不懂得楚楚可怜,也哭不出水漫金山来。”
于咏琪比大部分人都要了解她。
盛夏里一直是个很骄傲的女孩,并不是嚣张肆意挥霍跋扈的骄傲,而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理智清醒的骄傲。
在所有人眼中,盛夏里一直是清冷、骄傲、张扬的,永不受多巴胺困扰,总是不带情绪抽离地看待世界万物。
她有她的骄傲,因为她是盛夏里,她绝不为他人改变或者动摇,绝不会低头,不被驯化。
所以于咏琪清楚,这个小姑娘只是看上去冷淡疏离,却从不会想要以易碎感来获取任何人的同情。
真正的清冷不是寡淡或易碎。
她今天坐在那,骄傲、疏离,区别于所有人,精致又锐气,冷淡且锋芒毕露,背脊还是挺得笔直,从头到尾似乎都没有落下过一滴眼泪。
于咏琪听见她冷清而平静的声线:“我不会沉溺于酒精麻痹大脑,更不会浸淫在尼古丁带来的虚无飘渺里。”
她垂了一下眼睛,在没人看见的地方,她的目光雪亮如刀锋,锐气锋利。
声音像是浸湿的雪一般清醒。
“我需要清醒,绝对的清醒。”
只有绝对的清醒,她才能握住手中的刀。
-3-
衣冠冢,英雄墓,世间默,安亡魂。
数十位甚至近百人身着黑色,手持黑伞,站在墓园里。
他的墓碑前摆着不少花束。
而四四方方墓碑上只写着:
炽热的心脏,再无其他。
他说过他不怕死。
他说。捐生殉国,无限荣光。
说恨他是假的。
盛夏里没办法指责他的选择,第一次向他问出那个问题时,盛夏里的确不明白为什么。
但是现在,她已经懂了。
这就是陈不周。
这就是陈不周会做出的选择。
对他来说。或是,由他看来。
警察陈不周当然要比电影明星陈不周好得多。
无论是过去的少年,还是如今已经顶天立地的警官,亦或是昆娜口中憎恨的那个卡司,都只有一个选择。
这就是陈不周。
陈不周只是陈不周——红港警署的陈Sir。
我少年时代,美梦翩翩,
我青年时代,理想常燃。
-4-
于咏琪来看过几次她,却总是欲言又止。
很多人都来看过她,那都是陈不周的战友、同事、兄弟……他们似乎很想将她从那个冬天带出来。
他们对她很好很好。
所有人都在开导她。
因为他们知道,这是陈不周希望的。
他们几乎把她当做了嫂子,哪怕她的年纪比他们要小不少,他们还是很尊敬、很礼貌、很郑重地对待她。
大概是,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他的未亡人吧。
她很中意的一个说法是。
她是他唯一的遗物,唯一的最爱、深爱。
终于有一天,于咏琪大概是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她终于看不下去了。
但她说不出什么责备开导的话。
于是于咏琪借着叙叙旧的理由,轻拉硬扯地带盛夏里去了电影院,看看电影,散散心。
还是那家电影院,还是那个位置。
盛夏里坐在熟悉的位置上,安静得像是木偶人,怀里抱着桶巨大灿烂的爆米花。
却一颗都没有吃。
她仿佛是机器人,毫无情绪地坐在那。
盛夏里回想起陈不周曾经说过的冷笑话。
他说,爆米花的花语是看电影的时候不要说话。
不知为什么,盛夏里突然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