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后,将毛笔轻轻搭在笔山上,小姑娘一脸得意地看向姜芸,粉嘟嘟的脸上明晃晃写着“快来夸我”四个大字。
阿芸眼中的震惊简直宛如实质:“明芷,这字是谁教你的?”
小姑娘的字虽然未成体例,也尚无风骨,但舒展而工整,笔力甚至已算得上苍劲,即便放在那些用功数年的学子之中都是很不错的了,更遑论她还只有这么小的年纪。
明芷朝身后看了一眼,又转过脸来,笑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当然是小叔叔呀,他很久很久之前就开始教我习字了。”
“之前小叔叔还一直说我的字只是堪堪能入目,不可在人前显露。只是没想到,小婶婶的字更丑!”说完,明芷还不忘颇有些幸灾乐祸地朝阿芸身上补了一刀。
稚嫩的嗓音说着一针见血的话,阿芸一时语塞。
半晌,她才又开口,想替自己挽回几分颜面:“这还只是堪堪能入目?别听你小叔叔的,他自己的字都不比好多少呢,若是照我看,你这字已经很是不错了。”
谁知小姑娘听了这话,黑葡萄似的瞳仁骨碌碌转了两圈,忽然转身对魏琛道:“小叔叔,小婶婶的字太丑啦!你快来教教她!”
在他面前暴露自己的短处,阿芸多少有些羞赧,她迅速地擡眸,想要偷偷看他一眼,谁知却正好对上他含笑的星眸。
一瞬间,她连耳廓都染上粉意。
她忽然擡手便朝桌上写着自己“大作”的那张纸伸去,想要趁还没有更多人欣赏过之前,及时“毁尸灭迹”。
谁知她才一擡手,魏琛便洞察了她的意图,一把摁住了她的手腕,轻笑道:“怎么,阿芸这是要做什么?”
手背上传来他掌心的温度,她更觉耳热。
这人明明看得出来,怎么却非要叫她丢丑?
哼,果然是只坏心眼儿的大尾巴狼。
倏然,她一把推开魏琛,提起裙摆匆匆跑出了书房。
身后是明芷困惑的嗓音和男人低沉的笑声。
“小叔叔,小婶婶怎么跑了呀?”
“唔,大概是觉得字写得比不上我们明芷,有些丢脸吧。”
“哦……”,小姑娘点点头,却又接着一脸认真、煞有介事地道:“没事的,小叔叔。你告诉小婶婶,就算她不识字我也不会嫌弃她的!真的!”
“好,我去同她说。我们明芷呀,最喜欢小婶婶了,怎么会嫌弃她呢,是不是……”魏琛轻笑。
在明芷面前,他总是格外有耐心。
小丫头重重地点头:“嗯,明芷还最喜欢小叔叔!”
“傻丫头,最喜欢的人只能有一个。”
“可是在我眼里,小叔叔和小婶婶就是一个人呀。”
魏琛微怔,下一瞬,他忽然兀自笑开,眼尾微微挑起潋滟的弧度,眸底似有星辰揉碎其中:“……明芷说的对。夫妻一体,我跟你小婶婶,自然是一个人……”
魏家其乐融融地准备年节时,一条狭窄幽暗的巷口处,一个人却正如死狗般倚靠在冰冷的墙面上茍延残喘地喘着粗气。
他衣衫破旧不堪,灰蒙蒙的,上头似裹了一层油,几乎看不出衣裳原来的颜色。呵出口的白气,转眼间就凝结成冰,覆盖在他的眉眼和鼻尖。
若是此刻姜老太太在这里,怕是也认不出这人竟是她从前寄予厚望的小儿子姜涛了。
而只要再在这里多待上几个时辰,怕是他就要冻死在这穷巷之中了。
朦胧间,正在姜涛觉得自己眼皮像灌了铅一般,一点一点地朝下坠去时,突然,一人踢了踢他的腿,像踢死狗一般的。
他说:“喂,你就是姜涛?”
“算你运气好,本少爷今日救你一命。”
那声音十分陌生。
可此刻落入姜涛耳中,却宛如天籁。
似乎是这句话让他一直紧绷着的神经突然放松了下来,那人话音刚落,他便眼前一黑,昏睡了过去。
终于。
终于得救了……
明天端午啦,提前祝大家端午节安康~(记得吃粽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