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规则怪谈(13)(1 / 2)

七宗罪规则怪谈(13)

【我看见一群人怒气冲天,他们用石块击杀一个青年,一边还此呼彼应地反复叫喊:“杀死他,杀死他!”】

【我见他朝地面弯下身去,因为死亡已经把他压倒,但是,他的双眼却一直仰望天际。】

【他在如此凶残的杀戮中向崇高的主祷告,请主饶恕他的那些迫害者,脸上充满怜悯的神色。】

——但丁《神曲·炼狱篇·昏迷的幻觉》

【守则六:为登天国而俯首听命的幽灵,倘若你尚存一分理智,就请告诉我你的家乡或姓名。】

莫名遗忘的第六条守则,规则的种种不合理之处……在看到画眉鸟的一瞬间,徽昭蓦地想起了一切。

“聪明的幽灵,”画眉鸟似是而非地赞叹道,“能走到这一步的人实在不多。”

“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找到野鹰弱点的吗?”

徽昭没有说话,而是重新执起了浅灰色长弓,将本应搭箭的位置对准了画眉鸟。

“为登天国而俯首听命的幽灵,”画眉鸟扇动两下翅膀,语气中多了几分催促的意味,“你太出格了,倘若你尚存一分理智,就请告诉我你的家乡或……”

它一句话还没说完,徽昭骤然拉动弓弦,气流凝聚的箭支疾射出去,瞬间洞穿了画眉鸟的胸膛。

“你凭什么认为,”她拨弄弓弦,慢条斯理道,“我会俯首听令?”

这是“嫉妒之门”主人设下的最后一道陷阱。

从一开始便失去了视力和部分记忆的受审者被规则一次次玩弄戏耍,经历了骷髅老妇的折磨,灰斗篷人的熬煎,野鹰的威胁和垂涎……

她一次次深陷困境,又一次次斩断荆棘,如童话故事里的勇士一般,历经重重磨难,在心神最为放松的时候,终于找回了曾经丢失的记忆。

不易得到的东西天然具有某种权威。这样一个人,难道不会在恢复记忆后对第六条守则盲从盲信吗?

何况第七条守则也在无声佐证这一点。

【守则七:当画眉鸟发出鸣叫,世界便不再喧嚣,连野鹰也不得不偃旗息鼓。】

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完美无瑕,但第六条守则是错误的。

地狱之门的第三条守则是这样描述的:

【三、受审者禁制透露真实姓名,以及在审判中的真实身份。】

这条守则与卡牌上最初浮现的十一条规则一样,凌驾于所有“门”的守则之上,令行禁止,违者必死。

画眉鸟密布绒毛的肚腹上忽然裂开一道极细长的口子,那道口子不断拉长,令人恍惚间几乎有种将要吞噬一切的错觉。

类似的伤口徽昭只见过一次,在傲慢者书房内的那只“蜘蛛”脸上。

它怪笑着,从喉咙中挤出黏腻刺耳的人声:“为什么不呢?狂妄的幽灵,我是你的接引者呀!”

“我不需要接引者。”她再次拉开弓弦,瞄准了画眉鸟的脑袋,“我自己的路,由自己来走。”

气流凝成的箭支蓦然贯穿了怪鸟的眉心,它肚腹处不断扩大的伤口微微一滞,随即步了野鹰的后尘,散落成无数流光。

一片同样光华熠熠的羽毛打着旋飘落在地,混杂在满地白羽毛中,彻底泯然。

徽昭捡起那两片羽毛,混着人皮纸夹在信封的夹层里,她合上第十三只柜子的门,站在原地静静等待。

十分钟过去,衣帽间内什么都没有发生。

她微微挑眉,主动打破沉默:“你该放我离开了。”

【友情提示:我能看见他们,他们却不能将我看在眼中。】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衣帽间内的所有“人”,除受审者之外,都不具备再度恢复视力的资格。

换言之,老妇也好,灰斗篷人也罢,他们被“嫉妒之门”判定为堕落者,而徽昭却被判定为赎罪者。

之后出现的画眉鸟只是陷阱。按照规则,当她恢复视力的那一刻,即视为赎罪完毕,将拥有离开衣帽间的资格。

所以这扇门现在是在耍赖?

衣帽间内的空气仿佛滞涩了一秒,第十三只柜子的柜门上忽然毫无征兆地映出一行血红的文字,仿佛用鲜血写就。

【聪明的幽灵,你知道我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