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规则怪谈(3)
【一个感官说,“他们不在唱”,另一个感官则说,“他们确是在唱。”这正像其中刻出的袅袅香烟,眼睛和鼻子也是一个说“有”,一个说“无”,双方各持己见。】
【在那里,走在神器前面的是那谦卑的《诗篇》作者,他蹦蹦跳跳,手舞足蹈,在那个场合,他既胜过国王,又不如国王。】
——但丁《神曲·炼狱篇·谦卑的范例》
到目前为止,这场审判中只出现过两次确切的时间。
第一次是伴随规则出现的友情提示,显示当前时间为20:11,时间精确到分。
第二次则是路仪所处的当前时间,3时37分21秒,时间精确到秒。
这两个时间点象征着两种不同的计时方式。前者应用于审判日,后者应用于审判官和受审者。
受审者的计时方式其实很简单。以每个人所经历的重要时间节点为分隔,九的零次方秒为起始时间,每经历一次关键事件,当前秒数乘九,再以24和60为进率,将时间换算为X天X时X分X秒的格式。
以徽昭为例,她经历的第一次重要事件是进入地狱之门,从她醒来到断电前的这段时间,无论现实时间流逝多久,她的时间始终为0时0分1秒。
第二次重要事件则是巨型吊灯断电。徽昭大胆猜测,在这场审判中,每位受审者的时间流速各不相同,对她而言只持续了九秒的吊灯断电,落在其他受审者身上,极有可能持续了几小时甚至几天时间。
吊灯光线恢复后,所有人的时间幂指数加一,徽昭的当前时间更新为0时0分9秒。
第三次重要事件是破局眼睛孔洞,第四次重要事件则是接受“屋中人”的饲喂。
徽昭的时间幂指数更新为3,九的三次方秒刚好对应0天0时12分9秒。
【一、审判只有七位受审者!】
【二、第八位受审者进入审判后,审判正式开始。】
规则怪谈中,存在明显矛盾的两条规则中未必有任何一条是错误的。假设第二条规则为真,便意味着这场审判有且仅有八人参与。
八位受审者,七条原罪,一名诸罪加身的空白身份者。
这样的配置构成了绝对意义上的失衡,一旦受审者通过某种特殊途径达成共识,规则范围内,空白身份者会成为唯一的牺牲品。
威逼利诱,欺瞒哄诈,必要时候采取暴力措施,借助空白身份者的能力洗清自己的罪名。
这与第十一条规则明显是相悖的。
【十一、受审者不可被救赎。】
这条规则未必正确,却绝不会是无的放矢。另外七位受审者中,必定存在至少一位“秩序者”,他们既要接受“祂”的审判,也必须在规则范围内制衡他人。
徽昭猜测,“秩序者”——甚至除她之外的受审者,他们必然拥有另一套规则,互相约束,环环相扣。
路仪是最值得怀疑的受审者之一,也是最安全的询问对象。
徽昭苏醒后最重要的时间节点是眼睛孔洞破局,这次事件看似由她主导,背后却少不了路仪的推波助澜。
——相较于受审者,她更愿意称路仪为“引路人”。
徽昭走到刚刚夹碎纽扣的那只眼睛孔洞前蹲下,果不其然发现玉质纽扣的粉末已经消失不见。她正要起身,心头却忽然浮现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白色西装裤口袋里的卡牌蓦地剧烈发烫,灼痛那一片皮肤。徽昭取出卡牌,在卡牌背面看到三行文字。
【“堕天使之脊”:我们随即跨过门槛,走进大门,而魂灵的不当之爱却把这大门弃绝不用。
这时,我听到关门的响声;倘若我掉转视线去看大门,我该为犯此过错道出怎样才算合适的谦忱?】
【“傲慢之门”:正是从这衣衫之下,他拿出钥匙两把。一把是金的,另一把是银的。】
【耶和华说,一个人在尘世过于胆大包天,就要用这样的钱币把孽债偿还。】
不同于之前的十二条规则,这三行文字如同嵌进卡牌深处,不可磨灭,不会消散。
徽昭翻转卡牌,将卡牌正面对准了头上眼睛孔洞的位置,光滑纯黑的卡面准确倒映出孔洞处的景象。
眼睛孔洞外不再是一片灰暗的迷蒙,一抹七彩色的面料迅速从孔洞一角掠过,面料之后,一块巨大的灰色石料渐渐显露全貌。
“你们收到卡牌上的信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