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一生所爱,时间证明(2 / 2)

日子就是这样过,工作负荷,还要照顾家庭,池凌易一点不觉得辛苦,那个女人给他的是无尽动力。如果他的老婆温温柔柔、软软甜甜,倒觉得不合适了。

就是这么奇怪,这个女人不温柔,不贤惠,可就是能让自己献出最大的包容和宠爱,感觉自己跟她灵魂都是契合的。她的那些需求,哪怕任性,他却不可避免地嗅到一丝甜。

他本以为,热恋或者新婚燕尔,这样不会持续太久。可一年,两年……

从未改变。

他知道,那个女人就是他的一生所爱,经过时间证实。

那份爱就长在了骨血里,所以呼吸都是爱。

他爱人并不只是说说而已,更看重做。他不仅喜欢当面表达,更喜欢把温柔藏在细节里。

这就太对李术口味了,她爱死了这个男人。

所以当初决定跟心走,与王石分手,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王石纵然对她好,可灵魂的舒适只有他能给。

于是一日两人三餐四季,我俩就这样过。

我知道我对他不够温柔体贴,工作上帮他的不少,可生活上实在算不得贤内助。

他甚至有时候开玩笑地问我:“李术,你还爱不爱我啦?”

避免他翘尾巴,我就说:“早不爱了,你现在才问我?”

他虽然知道是玩笑,可久而久之,他真的担忧了。

一天早上他环住我,话里有害怕。

他说:“李术,你会不会爱上别的男人?”

我瞧他当真了,好气又好笑,又想他正脆弱,别打击他了吧,就笑着抚摸他的脸:“我书读的也不少,现在送你一句:我把我整个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一位作家说的,也是我的心里话。”

然后他就真的,流出泪来了。

他喜极而泣,下巴放在我额头上,说着:“我哪里都好,可我也爱你。”

我忍不住戳他的胸膛,笑道:“自恋!”

他重复:“我说真的。”

我还是在笑:“真的自恋。”

他的笑声从上方传来。

我感叹说:“池凌易啊池凌易,枉你一个完美男人,也不知怎么瞎了眼,看中我这么个母老虎。”

他轻笑了声,说:“我也奇怪。”

我可不愿意了,别过身子背对他,任他千般哄万般撒娇,就是不转身。

他焦急地说:“我真的开玩笑的。”不理。

惹毛女人太难,比工作难千倍万倍。

池凌易苦哈哈地想。

至于我为什么这么挑剔和做作,是有原因的。我坚定地相信男人不能宠,要**。这不嘛,一个完美男人在我手里诞生了。

他滴酒不沾,更别说烟,资产都在我这里,每月领零花钱。生气他得哄,节日要送礼物。说话不敢吼,重一点都得被晾两天。所以这两天里,你就能听到一个男人不停地自我忏悔和哄你,事事更加面面俱到。所以真的,男人不能宠。

可我很理智,绝不无谓撒气,同样的气,他工作时我能憋着,等他回家再说不迟。见好就收,更不要把他的尊严践踏彻底,至少留一点嘛。

**与蛮横不同,是有无脑子的区别。当然我时常带着脑子,它是个好东西。

我爱他没错,但我能让他更爱我。

男人征服天下,女人征服男人,可不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晚上他搂我躺**,对我说了一段:“我要与你做尽艳情之事,目中无人至随处拥吻。阴天看海,雨天**,永远年轻,永远侠骨柔情。”

我问:“又是读书读来的吧?”

他低头看我:“就不能是我自己作的?”

我呵呵一笑:“就算你有才,可你是商场上赚钱的,哪能出口成章?”

他笑道:“虽然那段话的确不是我原创,但你不要小看商人的文采。我四大名著读了不知多少遍。”

我无赖道:“你都不知多少遍,那肯定没几遍。粗略读的吧?我虽然只读了一遍,但我读的可细了。真的是一个字一个字读的,那时候我还在流浪,在一家洗衣店工作,没钱上学,就在书店里借书看,我可用功了呢,读了好多书。”

他刮了我的鼻子一下,笑的宠溺:“你最厉害。”

我扬头,骄傲道:“当然,我最牛。要不然怎么收了你?当然是手段高明。”

他很配合,挑眉问:“嗯?你用了什么手段?连我都没识破。”

我嘚瑟地尾巴都翘起来了:“个人魅力。”

这自我感觉……好的太离谱了吧?

哈哈,其实没有啦,我在逗他。

李术超有自知之明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