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娜青烟,血狐百袅。凤栖梧桐,羽归来巢。’这诗若写的是人,你品一品,是一个怎样的人?”
“娜娜青烟……”漠淘沙轻声念着,读诗品诗本就不是他的强项。但这诗,若写人,倒也好说。
“说的是一位极美的女子,身形婀娜如烟,又如青丘血色的狐狸。若落于人间,定会引得许多人去看。”
“解得正确,但如果这写的是男子,而且是一个五岁的男孩,你觉得如何?”万户伶侯又反问道。
“五岁的男孩子?”漠淘沙震惊了,这到底是怎样绝美的人,会让人写出这样的诗句。
“有人或许会觉得这是赞美之词,实则不然。
那时候有最文采的诗人看着他吟出‘血狐百袅’这一句,有另一个孩子说了一句‘他不是狐狸’。他们便在他眉间印堂的地方,活生生印上了一个狐狸形的朱砂印,将年幼的他流放了。”
这也是父母刚去世时的见闻,万户伶侯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二十几年来,也极少听说他的消息。只是小时候在牢里遇见过,他们还一同依偎着待了几日。
一直没有什么消息,直到几个月前,听说了他在落衣岗,便拖了送了份请柬过去。
上一次去落衣岗,他居然还记得自己,也叫了一声“哥哥。”
“他有一项本事。”万户伶侯皱了皱眉头,“有些难办。”
“纵火与他有关?”
“我也只是推测,不敢断定。”
听万户伶侯一说,漠淘沙倒是更想去会一会这个人,见识见识他的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