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这鞋子可是我娘刚给我做好的,便宜你了。”
赵小海知道自己长不丑,但是这人穿上比自己还好看,哼,男人比什么相貌,有本事比力气,保证他不仅抗不过自己的拳头,更抗不过琳琅的,想着这些心里才平衡了些。
“多谢小海哥,等我身体好了,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万两朝着赵小海拱手弯腰道谢,脸上带着万分的感激,他脚上踩着鞋子,就能感觉到鞋底的厚实和舒适,心里也万分的感谢,自己与他们萍水相逢,竟然如此相帮。
这一下倒把赵小海整得不好意思了,他摸着后脑勺,嘿嘿一笑,“这不算啥,你穿着舒服就行,幸好咱们两个脚一般大。”
“对了三哥,你上次说的看到过麻椒,你还记得在哪里看到的吗?”
赵琳琅看着两个人一个满脸不好意思,一个满脸的感激,一时之间有些牙疼,这是要擦出什么火花?抚了抚身上不存在的鸡皮疙瘩,她赶紧把脑子里面的画面赶出去。
“我正要和你说呢,我想起来是在村尾韩老头那有好多棵这种树,一片呢,有一次我去给他家送肉看到的。要不你和我一起去看看?”
当时看到这种树,他还有些纳闷,这树还从来没有见过,原来是叫麻椒树啊。
“走,我们去看看。”
一想到有这么多的树,赵琳琅有些坐不住了,就想立马过去看看,刚要走袖子就被拉住了。
她扭头一看是万两,他睁着大眼睛,就那么看着自己。
“你想去?”赵琳琅迟疑地问道,这家伙不是不出门吗?
万两巴巴地点了点头,他有些想看看这麻椒树长什么样子,早就把自己是光头不出门的想法抛到九霄云外了。
赵琳琅在现代的时候养过一只小狗,和她一样无家可归,那天晚上下夜班,她就在路灯下看到了躲在黑暗角落里面的它,孤独弱小,她想了想把自己打包剩下的馒头和菜分给它一些,想着喂完以后最起码自己不算是见死不救,结果这狗就黏上她了,一直跟着她。
她那时候一个人都难以养好,怎么养好它,她拿着树枝想把它赶走,结果它好像认准她了,一直在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后来她就收养了它,起了个发财的名字,直到自己出意外,不知道它现在还好不好?
如果说她在现在最舍不得的怕是就是发财了。
她赶走脑海里悲伤的感情,想得再多就是庸人自扰了,现在她只能祈祷发财能再遇到一个更好的主人,能衣食无忧活到老死就是最幸福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