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说到这儿我又想起了高中的时候有一次艺术节,我们演话剧。周寰是穆欣儿的王子,而余华是我的骑士。余华和周寰都非常帅气,余华出场的时候,一袭骑士装引得台下的女孩子连连尖叫。
而他是那么真诚的,单膝跪在我面前。他说,“我不会让你走,我愿意切断后路的和阎王抢人。你知道吗,这余生很长,没了你,我什么路都不想走,这世界也很枯燥,唯有你,才是我每天起床的唯一意义,你就像空气一样,没了你我绝不能活下去。我爱你。”
余华改了剧本的台词,说了自己的话,可是效果特别好,下台后老师连连夸他,但是他的这番话当时我并未放在心上,因为当时我只顾着去看周寰给穆欣儿带上皇冠了,王子配偶的皇冠。
如果当时,我喜欢上的,是眼前这个温润的男人,那么这些年来的苦,是不是都可以不吃了。
不,不能,因为当时已经晚了,我已经深深地陷于周寰。
镜头切到眼前,余华将油门踩到底,不顾交警的追赶,到医院后,急忙来抱我下车,跑进了医院。
我躺在病**,迷迷糊糊中听到了余华打电话的声音,迷迷糊糊中听到保镖告诉余华说,这一切的事情,幕后主使都是穆欣儿,迷迷糊糊中感觉到余华抚摸着我的脸。
迷迷糊糊中听到了余华说爱我,但是对不起啊余华,来生吧,来生吧,这辈子我已经爱上了周寰,且如此糟糕。
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七岁的夏天,女孩子过生日拿到了人生中第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她以前从来不穿连衣裙,但是因为喜欢的男孩子说女孩子就应该穿连衣裙,所以她在生日这天穿了连衣裙跑着去找他,她兴奋一路小跑,想马上见到喜欢的人,可是当她找到喜欢的男孩子的时候,那个男孩子正在对着另一个女孩子吹口琴,她生气的撕毁了裙子。
十岁的夏天,她刚学会谈吉他,便抱着吉他急忙去找喜欢的男孩子一张小脸红扑扑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她本不是个喜欢摆弄这些东西的人,唯一精通的乐器还是父亲在她小时候逼着她学的钢琴,她学吉他不过是因为喜欢的男孩子说弹吉他的男孩子很帅,而当她找到喜欢的男孩子的时候,另一个女孩子正在给她喜欢的男孩子弹吉他,她冷漠的剪断了琴弦。
十三岁的时候,她做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牛奶布丁,她端着牛奶布丁急匆匆的去找喜欢的男孩子,想要给喜欢的男孩子尝尝,身在富贵家庭的她从来没进过厨房,从来没做过饭,她吃的东西都是专门的营养师搭配好的,可是这一次她下厨了,尽管不小心将手划破,这一切只是因为喜欢的男孩子说牛奶布丁好吃,可是当她找到男孩子的时候,那个男孩子正陪着另外一个女孩子玩泡泡,她把草莓布丁喂了狗。
十六岁的时候,花样的青春,她被选上了学校艺术节的主持人,她提着礼裙想去告诉喜欢的男孩子说,她可以和男孩子一起搭档主持了,但是当她找到喜欢的男孩子的时候,自己喜欢的男孩子正抱着另一个落选的女孩子,眼神温柔,言语轻缓。这次她并没有做出什么动作,只是默默地让出了主持的位置,因为她想,这样那个男孩子就会开心了吧。
二十岁的时候,有一天男孩子突然像她求婚了,她兴奋的答应了,而且梦寐以求的婚礼如期而至,但是结完婚后,男孩子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开始夜夜不归,开始打她骂她,原因是因为那个从小到大一直都在他身边的那个女孩子,她很委屈,自己做错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