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走了,眼看着太阳西落,林语诺才背着背篓回来。

远远的看着丫头,梁萌宝感叹,幸好林语诺也是那种晒不黑的皮肤,不然就她这个时常出门法,不出几天就得晒成黑炭。

“小表嫂,你回来了。”林语诺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快步走过来。

“嗯,你中午吃饭了没有?”梁萌宝问道。

小丫头想变瘦,可也没到一天都不吃东西的地步。

“嗯,吃过了,小表嫂快看,这是我从山上抓回来了,还是活得。”

林语诺献宝似的从背篓里抱出两只小兔子,很小,看着也就巴掌大,软乎乎的趴在林语诺怀里,看着还挺可爱。

“这是你从哪儿掏回来的?”

“昨天不是还下雨了嘛,我去山里找蘑菇了,在一颗歪脖子树底下找到的,一窝有六七只呢,可惜我就抓到这俩。”

“嗯,不错,先进屋洗洗,明天跟我进城。”梁萌宝道。

“啊?!又进城?小表嫂是有什么事吗?”林语诺疑惑道。

昨天才刚去过城里,今天又去,小表嫂好忙啊!

梁萌宝笑了笑回了自己的屋子,没想到,居然在屋里看到了一个超大的惊喜。

书桌上静静的躺着一封信,信上面是一个叫新和的城市,估计距离这边有点远,反正梁萌宝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

最重要是写这封信的人。

已经一个多月没楚寒年的消息了,终于,终于又有了他的消息。

梁萌宝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将信拆开。

“亲爱的梁萌宝同志,(媳妇)。

见字如面,距离我们上次分离,已经过去了三十七天零六个小时,我每每想起你为我亲手炖汤,做牛肉酱,给我缝补衣服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