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不是。”
连犹豫也没有,林应华就斩钉截铁道。
“虽然我知道,您这么相信我,基本都是来自您已经过世的女儿,但到底我们只是萍水相逢……”沈江夜客观冷静的分析。
毕竟,她是专业的。
“虽然是,但不完全是。”
林应华笑。
“我不否认,我喜欢是因为你长的像极了清迟,可我也看的出你是一个好姑娘……”
一时间,被一大串儿的褒义词表扬,沈江夜有些不大好意思的将一缕散下来的头发别到耳后。
颈间,一颗不起眼的小黑痣刺了林应华的眼。
握着咖啡杯的手不觉紧了紧。
“怎么了?”察觉到林应华情绪的微妙变化,沈江夜问道。
林应华摇头:“对了江夜,你是本地人吗?”
沈江夜摇头:“记忆里我就一直住在帝都郊区,但好多事情我都不记得了,所以自己也不太确定。”
她不敢告诉林应华她丢失了二十几年的记忆,防人之心不可无。
还记得很早之前沈博士带她去乡下踏青,她和一个女孩儿玩的很好,那时沈江夜觉得好朋友之间就应该没有秘密,所以她告诉那个女孩,自己丢失了二十几年的记忆,有伤口自动愈合的能力,还没有心脏,可很奇怪,他还能活着。
然后那个女孩儿就把沈江夜的秘密告诉了村子里的其他人。
思想迂腐的村民觉得她和沈博士是妖怪,用臭鸡蛋丢他们,甚至还想用火烧死他们。
沈博士带着沈江夜连夜逃走,打那个时候开始,沈江夜就知道正常人不可信,更做不了朋友,于是,她就多了个捡尸体的爱好。
大概只有和自己一样的怪人才会愿意和自己做朋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