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
打了一个饱嗝,小胖子摊着四肢,靠在石头上,一脸的心满意足:“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就连青菜都好吃!”
“好吃吧?”沈洛坐在马车上,晃着她的一双腿。
“好吃!”小胖子抬手给她比了个大拇指,以示称赞。
“好吃就把碗洗干净!”沈洛挑了挑眉,歪着头,笑得像只小狐狸。
“啊?”小胖子皱了皱眉,他不想洗碗。
一旁带着书生气的少年,安静起身,从水桶里舀出一些水到盆里,默默开始洗碗。
其他两人见了,准备去帮忙,却被少年拦了下来。
只见他很仔细的一个碗一个碗的洗,动作也算熟练,用水也很省。洗过一遍后,还会再拿清水再涮一遍,一看就是个爱干净的。
沈洛看着他的动作,点了点头。
一般读书的人,都会觉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除了读书什么都不愿意干。
可这个少年,身上有书卷气,却没有迂腐的酸臭味儿,人看上去也很勤快,是个人才!
“喂,你们叫什么?有没有兴趣,跟着我干?”
沈洛这么一问,小胖子一骨碌的坐了起来,瘦猴子也望了过来,那书生少年手里的动作顿了顿。
胖瘦二人好像是以书生少年为首,两人都看着他,等着他的回答。
“在下秦书,成县人,这两位胖一点的叫陈金,瘦些的叫侯三,都是同乡。
县里遭了灾,活不下去了,我们才铤而走险,在这劫些钱财,凑盘缠想去别的县谋生。”
沈洛听出他语气的落寞与不甘,以他读书人的傲骨来说,落草为寇是非常羞耻的事情,所以这些话,他不但是说给沈洛听的,还是在极力的说服自己。
同样是出县谋生,陆秋白几乎是一路全靠自己吃苦,到了庸城,而他们却选择了抢劫。
当然,人和人的能力以及运气都有不同,她不能将这三人与陆秋白那种无私的善良相提并论。
没有意义,也不公平。
“秦书是吧?”沈洛跳下车,站到三人面前:“我现在问的是,你们愿不愿跟着我干?当然,你们还没为我创造价值,所以暂时只管饭,没工钱!”
“我愿意,管饭就行!”陈金连忙点头,也不管其他两个人怎么想的。
他饭量大,一个人比三个人吃的多,能吃饱饭,他就已经很满足了,何况沈洛做的饭,还那么好吃。
侯三伸手拉了拉秦书的袖子,像是在催促秦书拿个主意。
秦书回头看了一眼,满脸开心,已经把沈洛当主子的陈金,停下手中的动作,站了起来,认真的看着沈洛:
“我们原本就是要去谋生,但我秦书,不投不明之主,还请小姐自我介绍一下,我才好决定!”
嗯,有想法,很好!
“我叫沈洛!”她很大方的自我介绍道:“庸城未来首富,坐拥整个城最好的场馆,城外还有一个村子,也很快会是庸州府最富有的村!”
听她无比骄傲又自信的介绍,秦书想笑,又克制住了:
“所以未来的庸城首富,来这贫穷的成县,所为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