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秋试,庸城一下子冷清了许多,尤其是那条满是歌坊、春楼的长街。
姑娘们趴在窗台,望向北方。虽然一次次失望,但她们心里仍然会存了一丝侥幸,那些恩客里,能有人高中后,为自己赎身,离开这风尘之所。
那平阳公主也不知道怎么了?她也不赶考,竟然也在开考之前回了京。
原以为能靠着公主,大赚一笔,没想到落了空。沈洛看着在排练的众歌者,有些郁闷,到底哪里出问题了?
这一考就是半个月,没有了那些风流公子,就连伍家的人也都回了京,庸城彻底变成了一座冷清的小城。
歌者的比赛得等秋试完了,放榜以后才能开,不然就是赔钱。
眼看生意萧条,还好蘑菇村那边有些好消息。
村里养的兔子非常不错,已经快出第三代了。村民们新建的土楼,已经初具规模,天冷起来之前,应该能全部完工。
为了表达感谢,李黑狗让人送来了第一批兔子,还有村民们逮的一些野货,采的一些值点儿钱的草药。
他们穷,拿不出什么像样的礼物,只能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送给沈洛。
那些兔子,他们特意挑了个品相好的,单独拿个小笼子装了起来,让沈洛养着玩。
那些草药,他们也都用河水清洗干净了,用红布包了送来。
东西虽多,加起来也不值几个钱,但心意是看得到的。
“小姐,这兔子毛色油亮的,长得也好看,要给你留院子里吗?”
柳俊颜拎着笼子,在沈洛面前晃了晃。
“这么漂亮的毛,不做双毛拖鞋可惜了!”沈洛瞟了一眼,摇着自己的躺椅,随口回了句。
“啊?”柳俊颜惊呆了,自家小姐这是男装穿久了,忘记自己是女人了吗?
这么可爱的兔子,她竟然要拿来做鞋?
“拖鞋?”沈洛一拍大腿:“对啊,做拖鞋!”她高兴得蹦了起来,二话不说,跑去作坊去找陈俊俊去了。
一直想搞个赚钱的实业,这不就有了吗?
你说那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也不怎么出门,这种天气,不穿鞋在家里走,她也冷。
用兔子皮毛做拖鞋,既保暖,又方便,还好看。男人不好说,女人指定喜欢!
这个生意,必须做起来!
说干就干,沈洛做事情向来雷厉风行,这些蘑菇村送来的兔子,没有一只活过第二天。
兔肉被送去厨房,大锅炖了,搬到街上,摆上摊子,十文钱一碗,很快卖了个干净。
沈洛叫人炖的兔子,舍得放调料,那只有富人才吃的起的花椒,她也舍得炖里头。
一碗兔子肉,麻辣鲜香,能下三大碗饭。吃完还想再吃,吃得叫人直呼过瘾。
一听说这么好吃的兔肉,只卖今天这一天,那排队买肉的人从街头排到了街尾。
便是那些深宅大院的富户,闻到这扑鼻的香味,也都遣了人来买,一买就买十多碗。谁要嫌他买得多,他还跟人急。
布艺作坊这边,处理兔子毛却是个麻烦的活儿。好在陈俊俊没吹牛,他聪明,只要跟做衣服相关的活儿,他都知道。
刚剥下来的兔子皮,要尽快用干燥的锯末搓皮,搓去皮上面残存的肌肉和脂肪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