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人已经丢出去了,要不要教训他一下?”
叶鸣捏了捏拳头,让小姐生气的人,都该打!
“费那功夫干嘛?”沈洛躺在躺椅上,看着天上的月亮。
嘴里吃着柳俊颜烤的肉,悠然自得。
“他要有点脑子,自己就回来了。要是没脑子,跑到外面,让人给糟蹋了,也是他自己蠢。”
他以为在这世道,想要有尊严的活下去很容易吗?他甚至都不明白,在这世道,想好好去死,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他今天已经出名,走出文华馆的大门,多的是豺狼虎豹想要把他吞了。
一副淡泊生死和名利的样子,还是没有经历过这世间的黑暗,等经历过了,就不敢这么硬气了。
“可是小姐,他的嗓子的确不错啊!若是被别的乐坊挖去了,岂不是很可惜?”
柳俊颜把刚烤好的,装在盘子,递到沈洛的手边。
“他何止是嗓子不错?长得也是人间尤物!”沈洛吃了一口肉,对柳俊颜比了个大拇指,他这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可就算他嗓子和长相再好有什么用?一开口就把客人给得罪了。
哪个老板敢用这样的人?赚的钱,还不够赔的。
像今天这场面,换个稍微有脑子的,都不会让伍东强丢这么大个人,更不会把事情闹得这么大。
若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恐怕已经让人凌辱完,不知道丢去哪个水沟里了。
我开门做生意,几十口人要养,我可没有强行助人为乐的癖好。
比赛没有他,的确失色不少,但那不是还有个陆秋白吗?
人家的天赋,一点儿也不比他寇白差。”
听完沈洛这略带牢骚的解释,院里的几人纷纷点头,听不听得懂无所谓,反正小姐说的,就是对的。
庸城秋日的夜晚还是有些凉的,晚上又有宵禁,城中的人早早就都回了家,关上门窗,进了被窝,只有少数醉汉还在街上乱晃。
饱暖思**欲,一个柔弱又漂亮的男人走在没有路灯的街上,对面来了一群跌跌撞撞的醉汉……
清晨,窗外传来小贩的叫卖声。
文华馆的生意并没有因为沈家的故意打压而变差,一场比赛下来,有不少富家少爷特地跑来看这些选手平常的训练。
沈中旭作为沈家的掌舵人,每天要忙的事情数不胜数,早就回京城去了。
他人不在,那些被打过招呼的富户,哪里还管那么多?
大家都是有钱人,谁也不想花钱玩还要被旁人限制。明面上答应,内心里还是很反感的。
这不,他人一走,这些富户便又都挤到文华馆里,开始报复性消费了。
“小姐,门外有个蘑菇村的人来找!”
沈洛正吃着早饭,就听见有人来报。她囫囵吃完饭,擦了嘴就去了前院。
来的是个小伙子,长得虎头虎脑,皮肤黢黑,记得好像叫牛二。他见到沈洛,立刻就迎了上来:
“东家不好了,隔壁槐树村上咱们村偷兔子,让咱们的人逮住。结果他们非但不认错,还毁了咱们的篱笆,打伤了我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