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方唱罢,我来唱,虽个个唱得精彩,但差不多的曲风,听多了,也会让人想睡觉。
即便是再漂亮的妆造也挽回不了所有人已经疲劳的审美。
这时,乐队那边换上了两张大鼓,一身白衣的陆秋白在观众们兴致缺缺的时候,登上了舞台。
舞台下,有人磕着瓜子,有人聊着天,伍德已经合上了眼睛,伍枭拍拍手,准备起身离开。
却听一阵紧密的鼓声响起,重新唤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鼓声时急时缓,慢慢将人带入那个危机四伏的战场,眼前黄沙漫天,杀声一片。
战士的鲜血染红了天际,战马的悲鸣惊起一地的寒鸦……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随着歌声,人们仿佛看见重围之中,冲出一位英雄。他头顶红缨,身跨白马,手持一柄寒光凛凛的宝刀,所到之处,片甲不留。
他如同黑夜里的光,仅凭一人,力挽狂澜,改变了真个战场的战局。
观众的情绪,随着歌声变得高涨,仿佛自己化身那位不凡的英雄一般,挥手拯救万民,又悄然隐入凡尘……
伍德能坐上知府的位置,除了伍家的财力支持,更重要的是他本身的学识也很过硬。
从陆秋白唱第一句起,他便陡然精神,从被鼓声惊醒的烦躁中来了兴致。
待听完整首歌,他已经坐不住了。
“台上乃何人?”他不禁站了起来,高声问道。
伍枭皱了皱眉,这歌听着的确不错,气势十足,但并不是他喜欢的那种,好在哪里他听不出来,只觉得旋律不错。
“这歌有什么问题吗?”
“噢,回叔父,歌没问题,只是能写出此等诗词的,必然是个大才,所以侄儿想结识一下。”
两人说话的功夫,已经有人排着队在往代表陆秋白的箱子里投铜钱了。
有些百姓甚至是含着眼泪,从老远跑过来投钱的。
如此好的诗词,加上如此好的唱功,让整首歌,有了不一样的高度。
之前听的那些一下被打入尘埃,成了凡曲。
陆秋白光是站在台上致谢,腰都要鞠折了,眼看着箱子里的铜钱都要满出来,是护院拿着摇了摇才下去的。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歌赛,倒是引出不少人才。”伍枭挑了挑眉,有那么一丝高看沈洛的意思了。
直到看到第二个人表演后,他才弄清楚所谓的“投票”,这不就是鼓动人花钱吗?
而且这钱还是让穷人来花,这就有些厉害了。毕竟赚有钱人的钱不算本事,能让穷人心甘情愿花钱,才是真本事。
一枚铜钱,看上去并不多,穷人也能承受。投出这一枚钱,这帮穷人得到的快乐,跟有钱人大把的往台上丢打赏,是一样的。
也就是穷人只花一个铜板,就得到了跟有钱人相同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