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感谢,沈洛留了五位公子在文华馆吃烧烤。
烧烤,真的是百吃不腻。在沈洛这里,万物皆可烧烤。
那树底下刚刚爬出来的蝉,趁着它还没羽化,抓来直接穿上签子,放火上烤熟。
撒上香料和辣椒,那叫一个焦香酥脆,比羊肉还好吃。
烤炊饼,烤青椒,烤大蒜,烤韭菜……明明都是放的一样的调料,却能吃出各种滋味。
配上在井水里惊过的薄荷酒,喝起来消暑又助兴。
喝至兴起,几位公子竟起身,绕着桌子,跳起了酒令舞。
沈洛虽是主人家,却因是女儿身,按道理是不能与男子同席的。
她坐在一边,小酌一口,欣赏着这独属于这个时代,特有的浪漫。
“沈东家!”张远航带着笑意找了把椅子,坐到她身边:
“从初见姑娘起,在下便觉得姑娘是位奇女子。”
他眼中带着欣赏,不像是虚伪的吹捧。
沈洛端起酒杯,微微一笑:“多谢张公子这么久以来,对文华馆的喜爱和支持!”
杯中酒饮尽,她将酒杯倒过来给张远航看,眼睛笑出两个好看的月牙。
张远航轻笑,也饮了一杯:“听说伍东强曾想以‘平妻’之礼迎娶姑娘,姑娘并未同意?”
果然这种消息传得最快,沈洛无奈的笑笑:“公子莫要笑话沈洛了,伍公子素来玩世不恭,他的话当不得真的。”
“这原是我想说的话。”张远航晃了晃手中的杯子:“伍东强这人,不是好人,也绝非良配,无论他说什么花言巧语,沈姑娘千万不要被他迷惑才好。”
见沈洛睁大了眼睛看着他,他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是我多嘴了!以沈姑娘的聪明才智,怎么会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知道。
在下就是怕,毕竟伍东强这人,不达目的不罢休。都说好‘好女怕缠郎’,我是担心姑娘一时心软,入了火坑。”
沈洛眨了眨眼睛,见这张远航的表情,认真中带点娇羞,不禁有了些想法。
这小子不会看上她了吧?
照说张远航人品还不错,每次来文华馆都彬彬有礼,从来不提过分的要求。
每次来玩,也不会在这里过夜,都是在宵禁之前回家。
听说他与家中的娘子是青梅竹马,感情不错。
就算这样,他也只是比伍东强好了那么一点点,去花楼的频率没那么高而已。
作为男人,他可以随意出来消遣,而妻子却只能整天守着后院那点儿事。
若是他真的对自己有那么一点点意思,沈洛还是很得意的。
她虽不美,但能用人格魅力折服一个男人,也是很值得骄傲的嘛。
当然,也仅此而已,她并不会因为对方表现出了喜爱,就少收银子的!
银子才是王道,男人什么的,有了银子,还会缺吗?
她拿来酒壶,替张远航倒上酒:“多谢张公子提醒,沈洛一定会谨记,绝对不会自跳火坑的。”
“那就好……”沈洛笑靥如花,让张远航心尖微颤,脸一红,便红到了耳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