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背着媳妇有个家(1 / 2)

破浪三十年 汗青 1953 字 1个月前

忙碌的日子,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就到了第二年春天,观云县开始有了超市。

在这之前,他们只在港台片里见过人们推着购物车在超市里随意挑选心仪的东西,如今电视里的超市居然开到了家门口!

大家怀着好奇心,纷纷涌入超市,挑选着称心的商品。

周末,许佳音、许佳程不上学,到处跑着玩,他俩也随着人群进入到超市。

许佳音十二、许佳程才七岁,他们都是第一次进超市,看到大人们都在随意挑选喜欢的东西,就以为可以随便挑了不付钱,许佳音认真对比后,挑了瓶“成长快乐”,许佳程看姐姐拿,他也跟着拿了一瓶。

两人蹦蹦跳跳地往外走,快到门口时,许佳音看到大人们都在收银台旁排着长长的队伍等着付钱,心里有些忐忑,她犹豫一下,小声对许佳程耳语,“你从大人身旁挤出去,出了门赶紧跑。”

“往哪跑?”

“随便,别慌回家。”

“好。”

许佳程也没多想,拿着“成长快乐”,从大人身旁挤出去,出了超市,一蹦三跳地跑。

超市的营业员看到他没付钱就跑,连忙追出去大喊,“那小孩,你还没付钱呢!”

许佳程看到有人追,吓得撒腿就跑,营业员在他身后边追边喊。

他毕竟是小孩,很快就被两个营业员追上。

许佳音看到许佳程被两个营业员带回超市,察觉到情况不妙,赶紧把手里的“成长快乐”放回到货架上,溜走了。

营业员询问许佳程,“你家大人呢?”

许佳程始终低着头不说话,营业员问了两遍,没了耐心,大声喊道:“我问你话呢,听不见吗?你这是偷盗行为!你家住哪儿?你爸妈叫啥?”

不管她怎么问,许佳程就是低着头不吭声。

营业员急了,大声吓唬道:“再不说就把你送公安局去!”

许佳程被吓哭了,哭声引来很多路过的人围观。

有好心人劝营业员算了,觉得他还是个孩子,可能不知道来超市要付钱,但营业员却坚持不肯作罢。

“超市丢东西可不止一次了!你说得轻巧,丢了东西,老板扣的可是我们的工资!”

周围的人不再来劝,郑晓红想进超市买东西,看到门口围了很多人,营业员正嚷嚷着“这次必须让他家长来领人!”

她问了围观的人,才知道有个小孩偷拿超市东西被抓了,她探头往里看看,发现那低着头的小男孩竟然是刘根的儿子许佳程,连忙上前询问营业员,到底咋回事。

“这小孩是小偷!偷了一瓶‘成长快乐’,被我们逮住了!”

郑晓红走向许佳程,轻声询问:“到底咋回事?”

许佳程看了她一眼,眼中含泪,仍旧低着头,不说话。

营业员盛气凌人地说:“问他家住哪儿,父母是谁?咋问他都不说!这孩子不会是个哑巴吧!”

郑晓红见她说话难听,皱眉回道:“你这人咋说话的?他明显被你吓到了,你就不能好好跟他说话吗?”

“超市总丢东西,都像他这样,我们哪赔得过来!”

这时,走过来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上前询问郑晓红,“这小孩是你家的吗?”

郑晓红看她胸牌上写着店长,就回道:“他是我亲戚家的小孩,父母都在外地,把他交给我吧,我回去教育他。”

店长笑笑,“要领走也行,我们超市的规定是偷一罚三。”

郑晓红赶紧掏出一百块钱递给她,“你看够吗?我就带这些。”

“不够。”

郑晓红不悦,“东西已经还给你们了,你们又没啥损失,赔一百还不行吗?”

“当然不行!我们超市有规定,偷一罚三,必须严肃处理!”

“我们已经认罚了,他还小,第一次来超市,不懂规矩,你们一直嚷嚷,要是吓着他,这事可不能算完。”

店长见郑晓红生气了,赶紧解释,“我们可没为难他,只是问他家在哪儿?父母叫啥,大家可都看着呢,都能作证!”

僵持了一会儿,对方还是不肯退让,郑晓红只能以退为进,“你们要坚持不放他走,那这事我也不管了,你们看着办吧!”

她刚要走,被店长拉住,“算我们倒霉!你给一百块钱,把他领走吧。”

郑晓红交了钱,拉着许佳程的手离开了。

走到人少的地方,郑晓红停下对许佳程说:“你以后想吃东西就让大人给你买,千万别不给钱就拿人家东西了。”

许佳程一脸委屈,“是佳音姐让我拿的。”

“那她人呢?”

“还在里面,她让我先出去的。”

郑晓红回家后,把这事告诉了许志远。

许志远感叹:“还是因为大人不在身边,孩子疏于管教。”

他对这事很重视,当即给刘根打了电话,把事情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

贾春玲听到郑晓红给了一百块钱,生怕他们让还钱,赶忙插话,“小孩子不懂事,东西都还给超市了,他们又没啥损失,那一百块钱就不该给他们!”

许志远自然知道她这话背后的含义,他气愤地说道:“那一百块钱我们没打算问你们要!再这么下去,孩子早晚学坏!我建议你们要么把孩子带走,要么回来看着他上学!父母不在身边看着不行。”

他说完就把电话挂了,刘根听出他是真生气了,赶紧又打电话过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