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语嫣走了,叶青鱼转回身来,就又盯着书架上那本小说留下的空当,有点发呆。
其实她早想把小说还给江诗远的。毕竟那么薄薄一本,她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她只是,因为不小心给人家油着了,这才不好意思去还。
她原本指望着,等一等这本书在内地的版本出来,然后她买一本新的还给人家。
虽然知道,内地版本的价格跟人家买的台版原版付出的成本是没法比的,但是好歹,新买一本上头没有油啊!
——上辈子的江诗远,是有一点小洁癖的。
要是上辈子,他们还在这个年纪大的时候,她要是敢把这样一本带着油爪子印、一翻书里头还能飘出油炸香味的小说还给他,他能当着她的面就给扔了。
这辈子的江诗远呢……虽然她越发觉得他跟上辈子的他是不一样的。
但是,她心下也还是对这事儿有点没底不是?
况且——她还真不信他一个大男生还真能收藏席绢小说啊!他估计也就是翻完就不要了,所以她就算不还给他了,对他来说也就是废纸一叠吧?
因为谁让人家是江诗远呢。对于别人来说要费尽全身解数弄来的台版小说,可是对于他来说可能压根儿就不值一提。
所以丁语嫣满眼羡慕地跟她借的时候,她就答应了。
毕竟人家丁语嫣这是头一回跟她张口,而且人家丁语嫣也不嫌弃她的油爪子印嘛……丁语嫣也是第一名哎,也是气质如兰的美女哎,都能这么不嫌弃她,她哪儿还好意思这么小气呢?
再说了,人家丁语嫣来是给她送回礼的。她只送给人家丁语嫣一包爆米花,一块钱买的;可是人家丁语嫣回送给她的,是一个她爸爸从国外带回来的名牌笔记本耶!
而且那笔记本是手造的,封皮都是纯真小羊皮,泛黄的纸张都是用皮绳穿起来的,看起来就跟古老的羊皮卷似的。
这样的本子,虽说在她上辈子的时候也不算罕见了,寻常网购几十块就能买一本。可是在1994年,大多数小孩儿还只能用那种塑料皮儿、胶印图案的日记本,而且还都是很珍惜地只用来写日记或者抄歌词,课堂笔记本都是纸皮的笔记本的时候,这样的笔记本就显得实在是太隆重,太珍贵了呀。
所以,她真不好意思说不借。
只是说也奇怪了,本来这本书在书架上戳着的时候,她压根儿就不当回事。可是现在那位置空出来了,她反倒觉得自己的心也跟那书架似的,怎么忽然有点空落落了呢?
叶青鱼深吸口气,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道:“看你小心眼儿劲儿的!叶青鱼,那又不是你的,你也就是个借花献佛,你心疼个什么劲儿呢!”
当晚老叶刚回来,就接到了人家丁家爸爸打来的电话,说已经在附近的饭店定好了桌,邀请全楼的邻居去吃个饭,大家认识一下。
老叶就有点愣怔,“哦?他怎么还打电话来啊。如果不想上楼的话,从走廊伸个脖子出来喊一声就是了,何必还浪费电话费呢?”
叶青鱼之前因为见识过了丁家人的做派,这便虽说也有点惊讶,不过也不算意外了。
叶青鱼就乐,“人家是斯文人呗。”
老叶拎着电话还有点发愣,“怎么这么巧呢,我刚进门放下包,他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叶青鱼呲牙,“当然是人家早就在窗口瞄着你了呗!看见你是上楼,甚至可能都计算好你上楼的速度了,然后就掐着点儿给你打电话了。”
“毕竟,今天咱们楼就你没在家。秦爷爷和秦奶奶就不用说了,人家郑哥哥今天也特地请了假,帮着丁家搬了一天的家具呢。所以人家就专门恭候你的下班了呗。”
老叶登时有点窘了,“是嘛!哎哟,那我真是太不好意思了。我待会儿得敬人家几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