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笙是四年前认识的利昂。
彼时,她随秦霆渊去法国出差,却在机场跟他走散,还被人抢了钱包,又不会说法语。
还好遇到了热心肠的利昂帮她解决了很多麻烦。
后来姜笙才知道利昂是著名设计学院的高材生,两人经常通过邮件沟通设计作品。
隔着大洋彼岸,哪怕四年未见,利昂依旧热情高涨,不仅替她安排好住宿的酒店。
还说:“姜,听说你初审通过了!”
“华国通过初审的设计师寥寥无几,这么大的好事当然值得庆祝。”
“一会儿我们去喝一杯吧,我还想介绍我的几个朋友给你认识。”
“好啊,谢谢。”
利昂的朋友跟他一样,都是年轻又帅气的大男孩,而且都特别热情。
其中两个还带着他们的女朋友。
他们表达感情的方式总是直接而热烈,在酒馆里旁若无人的亲吻。
朋友们显然误会了利昂和姜笙的关系,一直在起哄。
利昂就笑笑:“你们别胡说,姜是我的女神,是灵感缪斯,我可配不上她!”
他显然还记得四年前,因为跟姜笙抱了一下而被秦霆渊揍了一拳。
大家在酒馆里开怀畅谈,姜笙隐约总觉得似乎有人在盯着她,仔细去看时又什么都没有。
姜笙疑惑地皱着眉,晃了晃脑袋,可能是多心了。
这又不是在国内,没人认识她。
也许是她这个东方面孔比较招人注目。
几人在酒馆里待得很晚。
出来时,月色正浓,大街上人空****的,只零星几个行人。
利昂的朋友都喝多了,个个歪歪扭扭站都站不稳。
跟他们比起来,姜笙反而还是最清醒的那个。
她给每个人都叫了车,利昂还想送她,被她劝住了:“你先陪你朋友回去吧,这儿离我的酒店不远,我可以自己回去。”
送走大家后,姜笙独自沿着笔直的街道,走向酒店。
利昂给她定的酒店位置很好,不过从酒馆过去需要穿过一个小巷子。
姜笙双手揣着兜,一边走一边哼着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