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今天从医院出来之后,我就给以前的房东打了电话,辛亏那套房一直空着,并没有人过来租,我费了半天的口舌,以比从前低的价格租了下来。
我想过,要去别的地方再租房子,毕竟那处是伤心地,一旦住进去,我难免会触景生情。但,一来那里的确便宜,二来,我记得,韩昕对我说过,宋明城在昏迷的时候还喊着我的名字。
从房东那里拿过钥匙,房东冷着脸嘱咐道,“乔西,你住过那里,其他的我就不说了。别再闹出像上次的事情来,女孩子,要懂得洁身自好,没结婚之前还是分居比较好,免得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抿紧唇角,看着她笑笑,“您放心吧,吃一堑长一智,这次我不会了。”
“嗯,你知道就好,我就怕你记吃不记打。”房东是个微微发福的中年妇女,她的眼中除了麻木、冰冷,看不到别的东西,但她的这一番话,我却是听了进去。
原来,人无时无刻不在成长,如果换作曾经的我,肯定是恨死了这个女人,她凭什么这样说我,但现在,我却知道她的语句,总是话糙理不糙。
在我的一再保证之下,她才离开,我拿着钥匙打开门,屋内的桌椅摆放整齐,和我当初与宋明城来的时候是同一个模样,只是如今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简单地打扫了一下卫生,烧了杯热水,吃完药就上,床睡觉了。
许是太累,1夜无梦,第二天昏着头脑就去了公司。
“老大,你来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刚进办公室,管原就冲了进来,比瑶瑶还积极。
我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朝他颔首,“讲。”
“经过我昨天的努力,总共有三十个知名博主同意穿着我们的衣服拍照发微博。”他一屁股坐在了我办公桌前面的凳子上,凑近我说道,“老大,你知道细胞分裂的道理吧,一个博主的粉丝不说上百万,几十万肯定是有的,这个传播速度可比细胞分裂的速度快多了。”
听了管原的话,我饶有兴趣的抬头,仔细打量起他来。
他长得不算瘦也不是很胖,是中等型,鼻子有些扁,但好在一双晶亮的大眼睛拯救了他,总体来说,算是个阳光帅气的大小伙,与整天躲在家里打游戏导致皮肤细白的男生不太一样。
“老大,老大?”管原伸出手在我面前晃了晃。
我缓过神,“什么事?”
“你在想什么啊?有没有听我说的话?”管原轻轻皱了皱粗浓的眉,似乎对我的走神有些不满。
我拿起笔在他头上敲了敲,“你为什么来做设计师?在我看来,你更适合做市场营销。”
就他这样,一刻也闲不住的模样,哪里像一个可以坐在电脑前安心搞设计的人?
管原摸了摸脑袋,不满道,“那还不是我妈,她从小就有个艺术梦,喜欢设计,可那时候又没钱学,之后工作了又没时间学,只能将这个梦想传递给我了,其实我喜欢的是建筑学。”
“建筑?”我一时愣怔,“为什么呢?”
“做一个建筑师,未来看着一栋栋高楼大厦,都是自己的杰作,多有成就感啊!”他站起身,谈到自己的梦想,整个人都闪闪发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