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明珠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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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时分,天渐渐凉下来。草木已有些受不住秋寒的惊吓,变作黄叶满地;也有一些不甘心,挣扎着尚保存最后几丝翠绿,但也只是强弩之末。

一眼望去斑斑杂杂,莽莽苍苍,十分悲凉。

京城西北一百里的官道上,渐渐行来三个人。走在前面的是一女子,着囚服,戴枷锁,面色苍白,神情悲戚。跟在她身后的两个男子做公差打扮,离她有十几步远,两人边走边低声交谈,似也不担心她跑掉。

这女子闺名唤作明珠,本是福建漳州人士,几年前夫君进京赶考,一去未归。她变卖家产,上京寻夫,怎料被安了个诽谤朝廷命官的罪名下进牢狱,又很快被判发配敦煌。

想来是有人要置她于死地,既如此,她在这荒无人烟之处,又岂有生还之理?

走在她身后的两名公差拿钱办事,正商量着要如何杀掉她。因是第一次做这等勾当,难免手生。

又有一人邪**好色,见明珠姿色不俗,即便是囚服枷锁也难掩其风姿,便想在杀人之前,做一些下流的勾当。

同伴见他笑得****,焉有不知,一思量这女子总归要死,因此便不再有什么顾忌。

说也奇怪,这时本是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阴下来,伴着凉风阵阵,怕是要下雨了。附近正好有间废弃的茶棚,三人只得进去躲避。

两个公差心想,这便是天时地利人和了。

乌云把天遮了起来,茶棚内有些昏暗。一个公差点燃了一根残烛,另一个公差立在一边,抱着刀直勾勾地盯着明珠看。

明珠又不是未经过人事,这种眼神怎会不懂。若是这两人要她性命,她只当自己命薄,便也认了;可是眼前还要受他们凌辱,她如何忍得!

那个公差已经蹲下身来,伸手来摸她的下巴,一边感受着指尖的滑腻,一边**笑道:“你可真漂亮,让哥哥来好好疼你!”

明珠痛苦地闭上眼睛,一行清泪划过脸颊。

茶棚向南大概两百步远,一队人马停下来。当先一人年约二十,白袍白马,面白唇红,眉目俊朗。他拉紧缰绳,抬头望了眼天色,沉默不语。

身后一名亲随上前,说道:“王爷,看这天色,恐怕就要下雨了。这前面不远处有一处茶棚,虽破败了些,也聊可作临时避雨之处。”

年轻人嗯了一声,下得马来,由着亲随引路,一行人向着茶棚而来。

“慢。”年轻人一挥手,众人均停下来。

“王爷?”

“你且随我先去看看。”习武之人,耳聪目明,远远地便听到茶棚中已有人声。

两人走到茶棚外,听清里面的谈话声便已知这里怕是有人在行苟且之事。那位亲随面皮薄,早已羞得满脸通红,好在他皮肤黝黑,不大看得出来。

年轻人却心下诧异,这里前无村后无落,是何男女会跑到此处行事?

两人本不好偷听他人云雨,只是刚要离开时,便听出不对味儿来,这个……像是公差和犯人?

茶棚中,明珠嘴上应着两个公差的调笑,心思却转得飞快。她的裤子已经被褪下来,因戴着枷锁,上衣却不大好脱。明珠扭了扭腰,说道:“两位哥哥,还是把这劳什子摘了吧。”

两个公差都有点犹豫。

“两位哥哥身强体壮,我一介弱女子,便摘了枷锁又如何逃得脱?何况……”她含羞带怯地看了他们一眼,“奴家自知将不久于人世,不若趁此时机好好享乐一番,也能做个快活鬼。”声音软糯娇媚,勾得人灵魂几乎出窍。

茶棚外,某位害羞的亲随已经惊得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只想要快点逃开。他偷眼看向身旁的王爷,他却是听得饶有兴致。

“……”难道王爷好这一口?

“倒是个妙人儿。”年轻人轻声赞叹,嘴角不自觉地噙了一丝笑。

“……”果真王爷好这一口啊!

亲随的嘴巴张得更大了一些。

茶棚中,明珠如愿获得自由。她揉了揉发僵的手腕,向其中一位公差笑道:“哥哥有所不知,奴家相公也曾赞过奴家这一双巧手……”说着,又觑着眼打量他,面含春色。

那公差哪里还受得了,解开腰带便向她扑来。

明珠笑嘻嘻地往一旁蹭,蹭到被扔在一边的佩刀上时,便停下身。公差倾身压了过来。

“亲人,心肝儿,活菩萨!”他嘴中胡乱喊着,拉着明珠的手覆到自己的胯间,嘴巴在明珠脖颈间乱啃。

明珠忍着呕吐的冲动,摸到一个物事,然后——

用力一拧!

“啊啊啊!!!”

耳听得里面传来的惨叫,亲随也猜到这男人遭受了怎样的痛苦,同样身为男人,他很有点感同身受般,微微并拢双腿,又想伸手盖住自己的**,忽而想起王爷还在身旁,他尴尬地停住,手在裤子上蹭了蹭。

偷偷看一眼王爷,他果然听得兴致盎然。

“……”亲随淡定地抬眼望了望天,发现方才阴沉沉的天现在已经开始变得明朗,这场雨还没来就已经收了。

茶棚中男人的惨叫之后,是另一个男人的惊叫:“你要干什么!”

明珠握紧手中的刀,那刀刃虽不算锋利,要割破人颈上的血管却轻而易举。被他挟持在怀中的男人已经疼得面如金纸,浑身发抖,此时颈上横一把刀,他的目光更加惊恐。

而另一个公差握紧刀,面色凝重。

“别过来,”明珠的声音一改方才的娇媚,变得清冷,“过来我就杀了他!”

“你敢!”他也亮出了刀。

“我不敢我就会死,你说我敢不敢!”明珠面无惧色,反正生死在这一搏了。

“兄弟救救我,我不想死!”蛋疼的男人呻吟着。

对方开始犹豫,握着刀的手也有点不稳。明珠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恐惧,是了,他怕她。

“你现在走,我保证不杀他。我想要的不是别人的命,而是自己活命!我知道有人许了你们银子让你们杀我,但你们今日杀不杀我,谁又真的知晓呢?今日你们两人全须全尾地走出去,该拿的银子一分不少拿,何乐而不为呢?我从此隐姓埋名,远走天涯,自然会躲着那位苦主,你们也不会有被发觉的时候。所以你好我好大家好,怎么样?”

“你,你真的不会杀他?”

“他一无财二无色,我要他命何用?还不如给自己积点阴德。你现在离开,一个时辰之后回来找他。他未必会在这里,但我会留下记号,保证你能找到他。记住,不要和我耍小聪明,要不然你就害死了自己的兄弟,他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被挟持的男人连忙点头,哀求地看着他。

持刀的公差觉得这女子说的话很有道理,只是第一次杀人就遇到这种事情,实在沮丧。他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点了点头,向兄弟抱了抱拳:“那我先走了,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明珠不错眼地看着他消失在门口的背影,蓦地松了口气。

然而这口气还没松松快快地落回丹田,就又提了起来——他又回来了!

这次是横着进来的,他像个麻袋一样被抛进来,从门口一直飞到明珠脚下。

“谁!”明珠又紧了紧手中的刀,警惕地大声喝问。

门外走进来一个年轻人,一袭白袍,面容俊美。他背着手,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目光在小小的茶棚内扫了一眼,最后落在明珠脸上。

被扔在地上的公差还在“哎哟哟”地痛叫,也不知是真疼还是装疼。

明珠心念电转,衡量起眼前的情况。这人很可能听到了方才的事情,他没有一进来就收拾她,也没有要救下公差的意思,说明一切还有余地。

而且,这荒郊野外的,无食无水,就算她今天一时逃脱,也不见得能活下来。

想到这里,她丢开刀,跌跌撞撞地飞奔过去,抱住那白衣男子的大腿痛哭道:“少侠救命!”

白衣男子一动未动:“姑娘,请你先把裤子穿上。”

“……”

明珠不好意思当着几个大老爷们儿穿裤子,也不好意思把他们赶出去,所以只好自己拎着裤子到外面去穿。

光天化日之下穿裤子的感受真的很不好……

等她收拾妥当,再进去时,便看到两个公差正对着白衣男子跪地求饶。其中一个被摔一下倒也罢了,而那位蛋疼君此时虽依然疼得紧,却也不敢怠慢,颤颤巍巍地爬起来磕了个头,又无力地向旁边一歪,倒在地上。

明珠再开口时,称呼已经从“少侠”变成了“恩公”,自动把自己划归到白衣男子一方,让两个公差禁不住暗叹此人太过无耻。

白衣男子依然背着手静立,细长的眼睛淡淡地扫了一下地上两人,眸光冷冽,直看得两人心头发凉。一番精神打压之后,他终于开口了:“你们身为公人,为何要谋害流犯,是受何人指使?”

“回,回,回大侠!是黎阳公主!我们也是被人逼迫的!求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白衣男子闭了一下眼睛,手轻轻一挥。他身后的亲随很有眼色,立刻踹了地上人几脚:“还不快滚!”

两个公差相携离开之后,明珠跪下来:“多谢恩公今日相救,敢问恩公尊姓大名,他日明珠定要为恩公立个长生牌位,日日为恩公祈福;来生便是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今日恩情。”

然而他并不买她的账:“是你自己救了自己。我不过是好奇,便进来问两句。他日你若再遭不测,也能做个明白鬼。”说着抬脚要走。

明珠哪里肯就这样放过机会,她故技重施,又要抱住他的腿,然而他的身手极好,只略微一拧身,便避了过去。

明珠见状,就地滚了两滚,滚到亲随脚下,一把抱住:“这位小哥一看就是好人!求求你带我走,要么就现在杀了我,也好过留在这里渴死饿死,被野兽咬死!”

随从平日也是反应果敢手段狠绝的,遇到死皮赖脸的女人却有些不知所措。眼见主子已经不再理他们,径自走出去,他着急地跟上去,脚下拖着明珠。

白衣男子回头看到这副情状,便有些无奈:“你可知我为何不帮你?”

明珠心道,我怎么知道?

“黎阳公主是我的妹妹。”

明珠眼睛瞪得溜圆,满脸不可置信,手也不知不觉松下来。亲随抓住机会赶紧脱离她的魔掌,逃回白衣男子身后。

明珠几乎瘫坐在地上,她的眼圈发红,怔怔地看着白衣男子,水汽蒙眬的眼眸中流溢着震惊、悲伤、愤怒,以及……厌恶?

他被看得十分不自在,又觉自己有些无辜。轻叹一口气,他说道:“我带你去大同,从此之后不要回京。”

明珠与她的“恩公”共乘一骑,一行人快马加鞭地奔向大同。她也随着旁人改口称这年轻人为“王爷”了。公主的哥哥,可不就是王爷吗?

明珠是小地方来的,在京城的几天也只顾着找丈夫,对这位王爷的底细不是很清楚。他自己也不爱透露,她只知道他的名字叫作纪简从。

纪简从不知自己那刁蛮的妹妹为什么找这人的麻烦,他不想管,便也不问,然而明珠却大大咧咧地把事情和盘托出了。

“我是来京城找我相公的,我相公名叫谭相,也是福建人。三年前他上京赶考,便没有回来。我从京城里打听,人人都说今科状元就是福建谭相,可是那个谭相和黎阳公主成亲了,做了驸马。你们说可笑不可笑?”因时间太赶,错过了驿站,晚上几人只能露宿。明珠与众人围着篝火,聊着天,火焰跳动着,映着她的面庞,忽明忽暗,像是会发光一般。她说道:“我是他的原配,他便是想纳妾,也该和我这当家主母说一声才是。”

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见这女人这样落寞,禁不住唏嘘摇头。什么纳妾,真是痴话,谭相明明是明媒正娶了公主。这世道,人为了权势,连杀人放火都做得出来,更何况休妻再娶。他们打量着明珠,这女人都狼狈成这样,还难掩姿容,可见是真的漂亮。可有时候漂亮是最不顶用的,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公主哪怕长成一头母猪,也有大把男人上杆子求。

当然了,作为男人,大家虽然理解谭相的动机,但他这事儿办得实在不厚道,会遭人唾骂的。而且那黎阳公主也不是什么好鸟,何必非要赶尽杀绝呢,眼前这小娘子真怪可怜的。

爷们儿不太会安慰人,几个耿直的汉子便开骂了。当着王爷的面,不好骂他妹妹,大家的主要攻击对象就成了谭相。

一阵秋风吹来,明珠抱着胳膊打了个寒战。她低着头,瑟缩着,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动物。纪简从把自己的披风解下来扔到她头上,几乎把她全盖住了。她拉下来披风,把自己裹紧。“谢谢。”她说道,带着浓浓的鼻音。

尽管她埋着头极力掩饰,但纪简从依然看到了她脸上的泪痕。泪珠像是花瓣上汇聚的露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他皱了皱眉,说道:“别哭了,弄脏我的衣服。”

当夜,明珠要和他们一起露宿。一个女人和一群大男人在野外过夜,真是说不出的不自在。那些男人围着纪简从躺了一个圈,另外有人守夜。大概是因为纪简从救了她,总之明珠对纪简从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信任,晚上睡觉时也挨他近了一些。

野外的秋风很有些凛冽,呼号了一夜。明珠身上裹的那件披风渐渐地便挡不住这猛烈的寒风,后半夜的时候,她睡得迷迷瞪瞪,冷得难受时,便不自觉地朝着暖和的物体滚,滚啊滚,滚进了纪简从的怀里。然后她就不愿意离开了。

纪简从次日醒来时,看到明珠那张放大的睡颜,一时间有点蒙。他找回了神志,不禁有些好笑,这女人怎的如此心宽,就这样直愣愣地往男人怀里扎,可也太放心他了。

明珠熟睡之中无知无觉,大概是冷的缘故,她恨不得贴在他身上。

纪简从翻了个身,躺在地上。“挂”在他身上的明珠便也跟着翻动,趴在了他的身上。

他真不知该如何挣脱了。

周围有几人醒来,看到他们两个这样,便不怀好意地嘿嘿笑了起来。

明珠终于在这些响动中醒来了。那样一双漂亮的水眸,黑白分明,浓密的睫毛上沾了些露珠,飞快地翻动了几下,最后目光聚集在眼前那张俊脸上。

纪简从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道:“你是想非礼本王吗?”

明珠红了脸,连忙从他身上起来。她身上还裹着披风,站在地上有些不知所措。

纪简从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看着她俏红的脸,他竟然想,她若真的非礼他,他大概也会笑纳。没有男人讨厌漂亮女人,断袖除外。

众人早上吃了些干粮,歇了一下便继续赶路,傍晚时分到了大同。明珠从前没骑过马,这次被颠簸得屁股碎成八瓣儿,下来的时候两腿直哆嗦。纪简从给了她一块银子,便和她分道扬镳了,离开的时候把披风送给了她。明珠身上穿着囚服,若是就这样出现在大同城,少不得会招来捕快。

明珠找了个成衣铺买了身粗布衣裳,又找了个干净的小客栈落脚。洗了个澡之后,她坐在客栈的大堂里点了一碗面,一边吃一边听邻桌的几个客商闲谈。大齐朝言路开放,平民们八卦皇室生活已是家常便饭,并不会招来祸事。

明珠也因此知道了那个王爷纪简从是何方神圣。

纪简从原是今上的次子,太子的异母弟。当今皇后无出,太子和纪简从都是妃子所生的皇子。

由于前景王——也就是皇帝的亲哥哥,膝下无子,纪简从八九岁时便被过继给前景王。之后那位王爷薨逝,纪简从继承了王位,也就是现在的景王。

景王爷虽只二十出头,却有一身的好武艺,且深谙兵法,用兵如神。他和在东海抗击倭寇的叶之谨叶大将军一同并称当世,是武将们的楷模。

景王掌管着京城西方和北方的两个重要门户——宣府和大同的防卫,这两城但凡破一,蒙古骑兵便可**,直接兵临京城。因此景王肩上的担子不可谓不大。他之前在宣府,因入秋之后回京面圣,再之后又很快离开京城,这次来到大同,恰好在路上遇到了明珠。

明珠把这景王的故事听了个饱,等他们讲两年前黎阳公主大婚时的盛大场面时,她便匆匆结了账,上楼休息了。

明珠很快在大同寻了个营生——在边境集市上倒卖些东西。她什么东西都倒,主要是捡漏儿。她手脚勤快,脑子灵光,嘴巴也甜,于是也能混些饭吃。纪简从手下的士兵经常在边市上巡视,一来维护治安,二来也要防止蒙古骑兵的突然袭击抢劫财物。有时候纪简从也会亲自来。他不止一次地看到人群中的明珠,她守着个摊子,浑不在意地挤在一堆男人中间,吆吆喝喝,声音娇媚婉转,长得又标致,生意自然不会差。

当然了,漂亮女人也有漂亮女人的烦恼,比如眼前,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凑在她摊子前,挑挑这个拣拣那个,却偏偏不买,不停地嬉笑着和她说话。那些男人眼中猥琐的光芒,是个男人都能看懂。

纪简从勒了缰绳,远远地看着,并不上前帮忙。

明珠知几个人不地道,便不理会他们。

哪知那些男人见这小娘子性子软好欺负,竟动起手脚来,一个男人伸手要来摸她的脸。明珠偏头躲开,突然笑了笑。

男人们以为小娘子开了窍,笑得更加放肆。

明珠很快弯下腰,从架子刃被太阳一照,闪着白煞煞的光芒。这砍刀又大又重,与她体型不太般配,她双手举着,目光凶狠。

娇滴滴的小娘子举着一把大砍刀……这画面实在太刺激。男人们吓得后退几步,说了几句好话,明珠显然不打算听,举着大砍刀绕出摊子。那几个地痞流氓怕得很,撒腿就跑,明珠摊子也不要了,追了上来,边追边骂。

流氓们看到纪简从,连忙向他奔来:“王爷!王爷救命!”

纪简从跳下马来,扶着马闷笑不止。流氓们跑了过来,躲在他身后。明珠跑了一头汗,手腕酸痛,只好放下胳膊,改为提着砍刀。她走过来,看到纪简从,委屈道:“王爷,求您给我做主!”

纪简从笑够了,直起腰说道:“你先把武器放下吧,当心伤了自己。”

明珠听了他的话,当啷一声把大砍刀扔在地上,不依不饶道:“王爷,他们调戏良家妇女,应该全部抓进大牢里去。”

流氓们赶紧向纪简从跪下求饶。

纪简从临时当了调解人,把几个流氓身上的钱都搜刮出来,给了明珠。明珠终于满意,表示不再追究。纪简从又教训了那几个流氓几句,便放他们离开了。

明珠数完了钱,收好,跟纪简从道了谢。

纪简从说道:“你很有趣。”

这算是夸奖吧?明珠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道:“王爷,我有东西要给你。”

纪简从倒是很好奇她有什么东西。

明珠从怀里摸了摸,摸出一个小瓷瓶来。她拔下盖子,双手把小瓷瓶捧到纪简从面前:“王爷,您闻闻?”

纪简从凑近一些闻了闻,嗯,香气很独特。

明珠盖好盖子,说道:“这是一个西域人发明的,他管这个叫香水。洒一些在衣服上,一整天都是香的。我只买了几瓶,王爷您若是不嫌弃,便笑纳了吧。”

纪简从也不和她推辞,接过小瓶子收入怀中:“如此,多谢。”

他回了自己的住处,又把那香水拿出来闻了闻,觉得不错,便在房间里洒了一些,顿时满室飘着淡淡的香气。

当夜,纪简从躺在**,闻着那迷人的香气,身体便有些蠢蠢欲动,体内像是有个怪兽在挣扎。到现在他终于发现,原来那香水竟然有催情作用。纪简从很无奈,他发现自己太轻信她了,这次只是催情,万一有毒呢?这真的不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