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幼笙却傻了,“傅星澜,这……这家店是你开的?我怎么不记得了?”
“我从未说过,你又怎会记得?”
傅星澜反问。
那双深邃的双眸陡然变得锐利了一些,让江幼笙不敢对视,立马错开了目光。
妈的!
真是该死!
和好大儿在一起,还是要时刻警惕,不能放松戒备才是。
否则,一不留神就会被看穿!
“呵呵,难怪,我就说呢……咦,对了傅总,既然晚上是咱们两个一起参加宴会,不如,你也进去选一件?”江幼笙机智岔开话题。
没想到,傅星澜竟然采纳了她的建议,当真选了一件。
老婆婆帮江幼笙选择的是一件简约而不简单的荷叶色旗袍,在旗袍的领口还有袖口处,加上一些现代元素,裙摆和胸前用真丝细线绣了两朵活灵活现的荷花,衬着这件旗袍的颜色格外好看。
至于傅星澜的,是一件月白色的长衫。
正所谓人靠衣装。
重新换上一身衣服的傅星澜,给人的感觉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少了一抹冰冷,多了一抹陌上公子温润如玉的感觉。
休闲中带着一抹威严,依旧让人不敢小觑。
“呵呵,傅总和小姐穿上这衣服真是好看,看上去般配极了。”老婆婆笑呵呵的看着傅星澜和江幼笙,心情愉悦极了。
俗话说得好,美好的事物让人情绪愉悦。
选好衣服,傅星澜直接给老婆婆一个地址,让她把他们俩换下的衣服送到居住的酒店。
自己直接拉着江幼笙离开了。
看着那只与自己十指紧扣的干净手掌,江幼笙忽的心跳加快。
下意识的想要挣脱。
好大儿有毒!
只是牵牵手,她就心跳加速,浑身血液流通的速度也加快,一张脸也变得红彤彤的,热的发慌,红的要滴血。
江幼笙手上的力道怎能敌得过傅星澜?
她越是挣扎,傅星澜手上的力道越大。
差点儿没痛的让她直接在商场里叫出声。
察觉到女人的疼痛,傅星澜下意识的放轻了一些力道,身子贴近江幼笙一些,俯身在江幼笙耳边耳语,“别挣扎,不想一辈子留在D国史密斯家族,就配合我,你身后有眼睛。”
因为贴的太近,男人温热的鼻息轻轻的拍打江幼笙的耳垂处。
轻轻的吹动她耳边细小的绒毛,搔的她一阵痒,浑身似触电一般,难受的不行。
却也变得老实了下来,没有再继续挣扎。
她可不想留在这里。
作为一个穿书人,她时时刻刻都谨记自己的使命:守在傅星澜身边,保护傅星澜。
见身边的猫咪老实下来,傅星澜眼底闪过一抹满意之色。
继续握着那只柔软如棉花,触感如婴儿肌肤一般的玉手。
傅星澜话说的没错。
他与江幼笙身后确实有一双眼睛。
只不过,这双眼睛却不是他想的那双。
参加史密斯家族的晚宴,他们俩代表的可是华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