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相当于,一无所获!
我拖着疲惫而又困倦的身躯回了家,倒头就睡。
结果这一觉就睡得昏天黑地的,恍如隔世,一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刚想起来上个卫生间,正好看见欧钧奕拎着一个小袋子进来。
我没理他,从他身边走过,却被他一把捉住手腕,拖回到他的面前。
“你有毛病吗?我和你说的已经够清楚的!咱们真的该给彼此一点时间,想想我们纠缠在一起到底有没有必要……”
哗啦——
他把袋子里的东西都倒在了地上。
零七八碎的,有钢笔,有手表,甚至,还有牙刷!
还有,那张照片……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这是萨沙送给他的礼物。
曾经,他倍感珍惜的东西,一桩桩,一件件,都留成了回忆。
可见,用情至深。
手表已然不再走了,钢笔再也写不出字了,可他依然保存着。
他对她,已然根深蒂固了。
“干嘛啊?炫耀你们的爱情啊?我沈洛琪是人不是狗,不吃你那份狗粮!”这是在告诉我,他对那个女人依旧念念不忘吗?他在告诉我,想住在他的心里,是痴心妄想吗?
姑奶奶还不稀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