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时辰,相当于上一世的四五个小时,现在是冬天,早上寒冷刺骨,天又亮得晚,就算伍氏不怕冷,也要辰时才能视物。
辰时出发,坐牛车到平洲县城,至少也要午时之后才能到。
昨天晚上听凌云吩咐到平洲县城想办法留在田小苗身边的吉祥已经在这集市上来来回回徘徊了好多遍。
又不能引起别人的怀疑和注意,又最多只能让田小苗一人知道她的身份来历,可是走了这么多遍,她也只知道了田小苗是哪一位。
虽然这是一个大进展——因为凌云大人并不确定田小苗会不会到这里来,只是让她先碰碰运气,但她很快便通过其余几个姑娘对田小苗的称呼,确定了这就是她以后的主子。
可至于要怎么样才能让田小苗留下她,她真是一筹莫展。
卖身葬父?莫说这得去找一个尸体或者假扮尸体的人来帮她,万一田小苗不来买她,反而被什么心怀不轨的公子哥儿或者是真正善心的其他人出面买她,那她哭都找不到地方哭去。
直接上前去找到田小苗,死皮赖脸的要跟着她?
会被认为是疯子吧?会被打吧?看看她旁边那个膀大腰圆的高大妹子,想想都怕。
唔,从她的长处着手?
她通医理,精厨艺。
医理?这几个姑娘虽然看起来忙碌,但面色红润有光泽,眼睛亮堂精神足,并没有不生病的,她若主动要求去把脉,也只会收获异样的目光吧!
厨艺?这几个姑娘开的是吃食摊,整个集市摊群点,就他们家人最多,两个排档都坐得满满的。
她若跑上前去展示自己的厨艺,恐怕会被认为是来踢馆的,会被乱棍打出吧?
哎呀,急死人了!凌云大人怎么给她安排这么一个难办的差事?
看到田小苗她们豆花摊座位有人吃完付款走了,多出了个空位,吉祥来不及多想坐了过去。
“来……”一碗豆花,二两猪头肉!后面的话被吉祥咽了下去。
要是她一个姑娘家吃了这么多,之后就算有机会让她跟着田小苗,田小苗会不会嫌弃她吃太多,嘴太挑啊?
“妹子,来一碗豆花。”吉祥展现出她自认为最讨喜的微笑。
“好嘞,客官您稍等!”田小苗刚好空着,快速给吉祥舀了一碗豆花儿,端着蘸水碟和豆花儿走过去放好,然后又舀了一碗米饭,放到吉祥面前的桌子上,笑意盈盈:“客官您慢用!”
吉祥强忍住了自己抱田小苗的大腿求收留的欲望,目光恋恋不舍的看着田小苗走到简易的柜台后面,这才低下头,细细品尝起豆花来。
豆花在蘸水里打个滚儿,放到嘴里去,轻轻咬了一口,吉祥眼睛突然睁的比平时大了一倍,没想到看起来这么粗糙的食物,吃起来竟然这么美味!
吉祥暂时忘却了自己要想办法混到田小苗身边,让田小苗留下自己的事,专专心心吃起豆花儿饭来。
且说伍氏昨天听牛二说了在县城看到田小禾和几个姑娘一起摆吃食摊,卖豆花饭,生意好到爆的事。
她先是不相信,可牛二信誓旦旦赌咒发誓的说,他说的是实情,伍氏就有了到县城一探究竟的心思。
只不过和田小苗所想的不太一样。
田小苗担心伍氏还在打小豆小芝的主意,但伍氏却是听着牛二描述田小禾他们独一家卖豆花饭,客人源源不绝,恐怕不比镇上小馆子挣的钱少,对田小禾她们做的生意打起了主意来。
一大早的雇了村里牛车带着田豹和刘氏来到县城里,整整花了一百个铜板,她可是心疼得紧,但当看到田小苗和田小禾忙碌的身影,还有她们那个摊位的桌上坐满了的客人,她就裂开嘴露出了暗黄色的牙齿,笑了。
吉祥吃完一碗豆花儿饭,颇有些意犹未尽,但考虑到不能在未来主人面前,展现出自己能吃的一面,吉祥生生忍下了“再来一碗!”的豪言壮语。
吉祥乖乖付了钱,一步一挪地离开这个地方,她正考虑要不要每天来吃饭先混个脸熟,再慢慢向未来主人搭讪。
就见迎面而来一人,带着一阵微微臭气的风,抢到了她刚起身的凳子。
“来三碗豆花饭,半斤猪头肉!”来者是一个头发有些蓬乱的老女人,身上穿的棉袄也不知道,几年没洗了,刚刚只是从她旁边经过,都带起一股臭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