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进入新城(1 / 2)

马良脸上笑嘻嘻,“这位壮士,先前是做柴夫的吧?”

人群霎时间安静下来,其中一人小声问道,“大哥,她啷个知道嘚?”

马良轻笑一声,解释道,“这位壮士的斧头上有缺口,显然是常年使用造成的。大哥应该也是刚刚接触抢劫这一行吧?不然也不至于还用着旧斧头。”

别问她为什么视力如此好,她可是身份特殊的女人!

那领头人沉默了一会儿,“小丫头,你别以为劳资以前没做过这行,就不敢对你怎么样了!劳资心狠着呢!不交钱出来,就把你卖到怡红楼!”

马-戏精-良一听,用袖口捂住脸,嘤嘤嘤啜泣起来,“那你卖嘛!正好奴家如今也吃不起饭了,正愁莫得活路呢。”

几位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到底是第一次作案,都有些迷茫。

“小姐,他们可是劫匪,心狠手辣着呢。”马夫劝道,“何必为了点身外之物……”

“那你还为了身外之物和其他人联手抢劫?”

车夫愣了愣,“小姐,你说什么。”

“你字字句句都在提醒他们我有余钱,还不断劝说我听话,将这兜里的银子都缴纳出去,若不是你们一伙儿,便是你贪身怕死,还慷他人之慨,是个无情无义无用的人?”

“你少拿话激俺们!”那边的绑匪说话了,“男子汉大丈夫,说不认识就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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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本质是真香——来自《我王境泽绝对不吃语录》。

一个时辰后,马良和绑匪,马夫一起,坐在一处破旧的山寨里,盼着膝盖倾诉。

“俺们也不想做劫匪啊,可这朝廷的税收一日比一日重,俺们是实在拿不出来了,就想着,干脆效仿那梁山反了吧!好歹还能混口饭吃,等以后俺们做大做强,肯定会有人来投奔俺们的。”

“要是有选择,我们也不想抢劫。”马夫抹了把莫须有的眼泪,“尤其是老大,他真的是有苦衷的呜呜呜,这次抢劫对他来说意义重大,没想到却碰到了小姐你,这么聪明,一下子就把我们识破了。”

马良没说话,另一个小弟连忙解释,“你别不信,我们说的都是真的!老大家里有两兄弟,都是砍柴为生,因为穷,一直娶不起媳妇。老大和邻村春花看多了眼,结果春花她们家却把她嫁给去了老远的地方做续弦,对方还带了个男娃娃,简直欺人太甚!老大的弟弟为了筹钱,就同意帮官府做证,诬陷一个穷书生,老大不愿意让他做朝廷的走狗,这才出来想办法挣钱的!”

马良继续面无表情,那人便强调,“真的!官府把那穷书生的通缉令都发出来了!叫什么……马良的。”

那还真是谢谢你啊,为了帮助被你弟弟的诬陷的我,特意来抢我的银两。

呵,tui!狗男人。

马良心里愤愤不平,可那几人却全然不知她的心理活动,依然在声情并茂的‘演讲’,“小丫头,我看你性格爽朗,跟俺们挺聊得来的,不如就加入我们吧!”

加入山贼……好像……也不是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