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小玉彻底接受了江清竹,把她视为自己的亲嫂子。
高考之后,小玉放弃了更好更有前景的大学,孤身报考了农业大学。
没想到,傅池那个家伙竟然也报了农业大学。
最爱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傅池,为了小玉选择了八竿子打不着的农学。
毕业旅行时,辽阔无际的大漠上星河灿烂。
小玉抬头看向自己身边这个沉默少言,看起来呆呆的傅池。
不知道是不是被美色所勾引,小玉看着傅池精致白皙的五官,脸上滚烫。
“小池,你为什么不去国外读最喜欢的网络安全?你根本不喜欢农学啊……”小玉躺在沙地上问着。
傅池眨眨眼睛,修长的睫毛像个精致的芭比娃娃。
“小玉去哪我去哪。”
“最喜欢的,是小玉。”傅池转过身子,一脸认真地盯着小玉纠正道。
最喜欢的是小玉,不是什么计算机,也不是什么网络安全。
最喜欢的,唯一喜欢的都是小玉。
患有轻微自闭症的傅池嘴笨,根本说不出这么动听的浪漫话。
可不知道为什么,小玉看着傅池那比星辰还要美的眼眸,忽然明白了傅池想要表达的意思。
小玉双颊绯红,有些害羞地挪开视线。
大漠上,银河之下,一颗流星飞快的从天空划过。
在傅池的坚持下,他们彼此陪伴了对方很久很久。
一起读了一年半的高中,一起读了四年的大学、然后六年的硕博连读、工作科研。
哪怕小玉想要去偏远沙区培育新品种小麦时,傅池也默默背上背包跟在身后。
小玉在研究室里研发高产量抗洪抗涝的新品小麦,傅池也在自己的研究室里捣鼓。
只不过他的研究,是今天研究小玉最爱吃的无子火龙果,明天研究比苹果还大的草莓。
为了小玉的新麦子,傅池还特地研制出一种杂交鸟类,专吃麦田里的蚱蜢和蟋蟀。
穿成一朵花一样,为小玉的实验招蜂引蝶。
傅池的喜欢是默默无声的,是每一次的陪伴,是无数次坚定不移地选择王小玉。
“小池,我想要能在沙漠里盛开的红玫瑰。沙漠里光秃秃的,要是能有一大片玫瑰花园就好了。”
“下次别送冬瓜那么大的西红柿了,送我玫瑰花怎么样?”
二十八岁的小玉对着二十九岁的傅池说道。
傅池思考了一下,点点头,“好,不难。”
“听人说红玫瑰是男子送给女子求爱的花,要是能在沙漠里种出一大片玫瑰花,两个相爱的人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小玉看了眼傅池,见他没反应,又继续循循诱导。
然而傅池这个榆木脑袋,像是听不懂一样,再次点头,“哦,好。”
哦?
好?
小玉气得想笑,一记糖炒栗子拍了上去,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到底听懂没听懂啊!”
“我要你送我玫瑰花……我都28了,你到底还想我等到什么时候嫁人啊?”
“傅池我告诉你,年前我就要嫁给……”你。
话还没有说完,傅池抓过暴躁小玉的双手,按住她的肩膀吻了上去。
所有的恨铁不成钢,通通在这一瞬间化为了一个个小红心。
一吻过后,小玉涨红了脸不敢抬头看傅池。
只听到头顶传来傅池的一声轻笑,“好。”
噌~脖子也红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