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相会(2 / 2)

韶华催人老 无隗 1601 字 2个月前

现在姐弟俩手上只拿了大包小白的包袱,里头最最最最不值钱的东西,是旗袍上嵌了纯金和珍珠的盘扣,一颗也不贵,大概也就买个一百来碗白粥的程度吧...........

可是盘扣一扯下来,这旗袍就彻底废了。我不知怎么的,原本不是很在意这种小事,可因为这件黑底白花的衣裳从缎子到花色都是我最喜欢的,每次一穿就能在镜子前头照上好久,要我硬生生把这件衣裳给扯了,我还真是有点,舍不得。

舍不得,但又不能不给钱,茶馆的老板看着就是个老实人,不是翁玉阳的假老实真心机,而是本本分分的中年人,看着家里孩子应该遍地跑,女人大着肚子做针线活的那种老实人家,老实到见了梅小姐惊天动地的容貌之后,竟然连上桌客人的钱都没找,光顾着对着我傻笑了。

我在人间浸-**多年,讨价还价和坐地起价这两个词儿的意识我还是分得清楚的。就在我费了不知多少口舌,才说动人家茶馆老板给我赊账的时候,有个比我还过分的人立马就出现了。

我说的是赊账,并不是不给,顶多是这白粥也不值钱,但凡态度好一些,那老板总是能听进去一两句,再有梅小姐这张脸蛋的加持,赊个两三块铜钱也不是什么事,我都把我手上的翠玉戒指给押在茶铺了,料想老板也不会不答应。

唉,从前做什么都是我一个眼神,伍韶川立马就上赶着去办了。现在倒好,他是逃了,我却在这里像个傻子似的还同人家老板说要赖钱。

真是把我千年妖煞的老脸都给丢一半了啊.........

我在这边带着小黑赊账,这人看老板关顾着看我的脸了,根本连头都不抬,直接一个伸手,不顾滚烫的大锅,直接就用一个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破碗往锅里舀,喝的咕咚作响,连灰带土地就把一碗粥给喝的见了底,也不怕把嗓子给烫坏。

赊账和偷吃,这两者的意义就很不同了,我看着虽然面孔苍白些,但好歹穿的还是高级的衣裳,旗袍和大衣都是新做的,而这个偷粥喝的乞丐就明显很穷酸,看着就浑身破败,脸上灰蒙蒙的不知道是泥还是土,连五官都被厚厚的一层老泥给盖住了大半,看刚才扑上来那德行,大概连腿也有点毛病。

老板是生意人,最见不得这样偷鸡摸狗的事,脾气好点就拿扫帚和簸箕把人赶跑,脾气不好的当场把人揍趴下,那也是活该。

索性这老板是个老实人,看见乞丐偷粥喝,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好心地又给他的破碗里多加了一勺,跟我说:“这人前几天就在我这茶馆门口转悠,连脖子都给饿地那么细,看着也怪可怜的.........”

这老板大概算是我一路从天津跑过来,唯一见到的,真真正正的好人了。我这一路上啊,有见过逃票的,有见过把刚生下的女孩儿丢进深山里头不管的,更有见过为了一口肉馒头一家人大打出手的,全部都是人世间的闹剧和残剧,现在才算是看见一出真善美。

可把我激动坏了。

再一回头,那乞丐头发倒是不乱,只是脏兮兮的,脖子也是和老板说的一样细,上身穿得倒是一件毛衣,下边居然是外头大兵常见的长裤马靴的打扮。

我觉得这打扮实在是很眼熟,于是凑过去仔细地看了看,终于从眉目上看出了点熟人的感觉。

乞丐大概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地吃过什么东西了,这时候眼睛里除了那碗白花花的清粥就没有别的东西。我蹲下看了看他的眉毛,又再从眉毛看到了嘴巴,看到最后,才试探的叫了一声:“伍韶川?”

然后我就看见乞丐猛地就咳了起来,喷了一地的白粥和清水,有一两粒还喷到了我的绣花鞋面上。

我不着急,我等他咽下去再说话。

伍韶川还活着,还能吃得下粥,这已经很出乎我的预料了。

我只要他活着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