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那些人,有时候对你很友善,可实际上都是一群豺狼,也就是咱们家有青竹和公公,他们才不敢欺辱,看看隔壁的黄大娘家,过得多惨哪。我不想冬月从有记忆开始,就是这样的地方。小妹,我是个没有本事的人,我只能求求孩子她姑,你若是肯带冬月走,以后叫我给你做牛做马都行。”
阿秀低垂着头,眉眼间尽是恳切之色。沈娇娇毫不怀疑,哪怕此时叫她跪下,她都不会犹豫。
这便是母亲。
沈娇娇拒绝不了,也无法拒绝,道:“我说话,我不也不知道成功与否,若是我失败了,你会后悔吗?”
她将沈冬月带去青州,不知归期,也就是说,阿秀会很长一段时间见不到她的女儿,这对一个母亲来说,简直就是折磨。
阿秀大抵是没想到这一点,愣了好一会儿,眼尾发红,慌忙拿袖子擦了擦眼睛,低声道:“我哪能后悔呢,是我求你办事,你努力了就好。”
沈娇娇道:“好。不过我不会这么快走,等这边的相思居稳定下来,我才会开始向青州发展。”
阿秀点了点头,手指紧张地绞在一起,心里不安极了。
她很矛盾,她希望尽力给冬月一个最好的生长环境,却又不愿意承受母女分别之痛。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沈青竹会不会同意。大概是不会同意的……假如她擅作主张,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呢……
阿秀一整天都在想着这事,心神不宁,以至于晚饭都烧糊了。
沈青竹亦是分神,连饭是糊的都没有注意。
只有映雪这个吃不了苦的,扁着嘴闹腾道:“阿秀夫人,您今天不开心吗?”
阿秀抱歉地笑了笑,连忙把饭收走,道:“我重新烧一锅,你们等一会儿。”
映雪实在饿得慌,连忙跟上去帮忙。
接下来几个月,日子都过得很平淡。为了防止被认出,发生不必要的意外,沈娇娇一直都没有出门,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做蛋糕。
她把做蛋糕的法子教给了沈青竹和阿秀,起初他们做出来的味道与她做的有些差异,后来做的熟练了,也相差不大。
店铺稳定运营,虽然每天卖出去的量不多——毕竟桃花镇穷,能买的起的商贾小姐们就那么几个。但价格昂贵,总的来说,利润十分可观。再加上有很多姑娘是冲着映雪去的,店里也卖一些映雪题字的折扇之类。
大约过了五个月,马家小姐和叶家公子订婚的消息如雨后春笋,成了镇里的人津津乐道的事,都说这二人郎才女貌,是天作之合。
沈娇娇听到以后,让映雪帮忙选了一份礼物,她最近实在太忙了,在筹备去青州的事,无暇分身。
马芷芸新婚那天,看见她最讨厌的叶十五提着一个匣子走来,愣了一愣,眼眶逐渐泛起热泪。
她从没有像现在这般觉得叶十五分外亲切。
叶十五放下匣子,匣子很大,约莫有一个半手掌那么宽,圆形的,打开一看,是一个特别大的相思桃花糕,上面写着“百年好合”四个大字。
叶十五还拿出一个晶莹剔透的玉镯子,道:“我家小姐无暇分身,特差我来向马小姐道贺。”
外面锣鼓喧天,马芷芸沉默地拿起玉镯子,翻来覆去地看,叶十五还温顺地站在她面前,等一个答复。
马芷芸闭了闭眼睛,狠狠心,戴上镯子,低声道:“我很喜欢,桓姑娘有心了。”
从桓姑娘到萱儿再到桓姑娘,她们终究是回不去了。
顿了顿,她又抬头,问叶十五:“我这个人,是不是很让人讨厌啊。”
叶十五一愣,旋即摇头,“没有的,马小姐是个很好的人。”
“是么?”马芷芸自嘲地笑了笑,她自己都不信,“你是不敢说实话吧,我先前那样对你,你怎么可能觉得我是个好人。”
叶十五认真地说:“我确实木讷,待客不周,你也是为我们家小姐着想。”
马芷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回想起往事前尘,只觉像烟雾般缥缈。
叶十五:“我也祝您和叶公子百年好合。”
说完,他这才转身走了。
马芷芸沉默地盖上红盖头,被喜婆搀扶着,拜堂、成亲。
她独自在婚房中守了好几个时辰,夜色降临,星星闪烁,寂静的蝉声中,有人跌跌撞撞地进屋来。
掀起红盖头的一刹那,马芷芸第一次看清了她的夫君,一个模样俊俏的男人,许是喝多了的原因,脸颊红扑扑的,看着她,一个劲傻笑。
眼睛里的爱慕都快溢出来了。
马芷芸微微低下头,轻轻说:“你为何如此中意我。”
叶公子抱着她,在她耳畔柔声道:“我也不知道,当年我在醉乡楼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回家与我父亲说了,我要娶你。”
马芷芸一阵恍惚,醉乡楼是她最爱去的一间酒楼,也不晓得叶公子是什么时候看到了她,那时候她有没有出糗……
想着想着,竟思绪飞远,连衣物何时掉落了也未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