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也是冬天,鹅毛大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哗啦啦的往下掉,大地一片雪白,整个庄园仿佛童话世界一般美丽。
秦晚霜是王伯允奶娘的女儿,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王家是做酒庄的,生意很忙,基本常年不在国内,王伯允从小到大都是奶娘带大的,而秦晚霜因为年纪也就比王伯允大了一岁,所以也就一直跟着母亲住在王家,秦晚霜也就这么和王伯允一起长大了。
因为奶娘对王伯允很好,完全把他当作亲儿子对待,所以王家对秦晚霜也很好,一直到她是十七岁还默许她住在家里。
带着阶级巨大落差的青梅竹马,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产生情愫的吧。
那些少不更事的时候一起玩耍的快乐,那些懵懂识事以后暗自发芽的小小自卑,还有情窦初开的时候少年阳光下汗津津的发稍和明亮的眼……落在了秦晚霜眼里,这些便是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爱情,或许说,暗恋……
十七岁的生日,是秦晚霜人生的分水岭。
那一天,她满怀着少女的心事,一笔一划的用最古老的方式写下了自己怀春的浪漫,可是,这样一封稚嫩的信,就这么被突然回家的王太太劫了糊。
秦晚霜永远忘记不了那一天晚上她是如何手脚发颤的站在书房里,听着太太用极其尖锐和嘲讽的声音一字一句的念完自己的信,然后砰的砸在自己脸上。
那些嘲讽和严厉的警告,秦晚霜已经记得不是太清楚了,但是太太扭曲的脸,耷拉着媚眼对着她说出:“我儿子,以后要娶的是一个优秀的女子,永远不可能是你这种保姆的女儿!”
这句话,后来成为了秦晚霜人生所有前进的动力。
那天以后,她自觉转学去了一个寄宿学校,直到后来全额奖学金考上了美国康奈尔大学,她才恢复了和王伯允的联系。
她一直憋着一口气,而那封信,王伯允也从来就不知道。
秦晚霜拼命地学习,以优异的成绩从康奈尔毕业,然后在华尔街工作,后来黎耀灵全面接手黎氏集团,顾念着自己就过他一命的恩情,要了自己回来工作。
她后来的人生,一直被称作别人家的孩子。
她这么拼命就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必须足够优秀,才能够有一天和王伯允并肩站在一起!
这么多年的努力,秦晚霜都是自己一个人咬着牙扛过来的。
无论多累,多苦,她都没有放弃过。
秦晚霜一直以为,只要自己变得足够优秀,那么自己想要的一切就会成真,想要的人就会得到。
可是残酷的事实就是,爱一个人,那些世俗眼中的优秀并不会成为光芒,只要他爱你,你就周身都是光,不爱,就算是一颗珍珠在他眼里也就像一粒盐一样乏味。
多年的付出被残忍的打回,什么都没有,秦晚霜怎么可能甘心,即便背叛黎耀灵不是她本意,也已经做了。
不管是头脑一热也好,又或者说是怒火攻心也罢,她……已经和黎京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了,没有办法了,回不来头了。
发完图片以后,秦晚霜将资料收好,然后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埋头开始工作。
而另外一边,A市的时间转眼在忙碌中到达了下午,夜色将来,这冬日的夕阳都显得那么的灰暗,一点不富光彩。
城郊有一件清幽的小饭店,是一对老夫妻开的,菜色也就是一些家常菜,门面也很小。
老爷子一身粗布麻衣坐在店里,随身服侍的人也就随和的坐下来,旁人看来只当做是一对父子,并不会多看一眼。
老爷子没有点菜,只是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点了一杯茶,慢悠悠的喝着,看起来好像在等什么人。
店里的时钟滴滴答答的指向了七点钟的时候,一个穿着一身青灰色袄子的男人一头钻进了店里。
他站在门口环视了一圈,然后往老爷子这边走过来,对着老爷子点点头,然后就在老爷子对面坐了下来。
“林先生。”老爷子看着他微微一笑,低声叫了一声。
“嗯。”林夜点点头,看着老爷子,脸上除却平静意外还有几分防备。
老爷子对着随从点点头,然后随从便起身往收银台去,不一会儿,几碟简单的小菜便一一冒着热气端了上来。
“林先生,随意吃一点,我不太了解你们这样的人吃饭是不是有什么禁忌,所以就安排了点清淡的菜。”老爷子率先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然后招呼林夜道。
“我对吃不讲究。”林夜点点头,跟着也拿起了筷子。
“林先生是习武之人,我听说林先生也是个豪爽的人,那么我也就不卖关子了,这天寒地冻的,我们也就不废话了。”老爷子笑笑,然后顿了顿接着说:“我的想法,都已经和林先生说过了吧,那么,林先生的答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