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羽兰到底是山中长大的孩子,与野兽奔跑,那是常有的事。所以,徒步一天也觉得没有那么累。
“今天谢谢你哈,你放这里后,就走吧……”羽兰满心欢喜看着今天的战利品。原来这就是人人都向往的京城,果然是太好玩儿,太漂亮,太爽啦!
庄戌无话,也只得将脾气憋在心中,心想这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而已,自己千万不能与她置气,最终还是灰溜溜的走了……晚上,他要找胡枫好好说道说道,解解气。
景歌也没有回府,今夜是在锦雀阁住下的。反正魏大人也不会回来,就算回来也不会与自己说话。
自己的一厢热情被他冷漠的外表,封得透不过气,可又能如何呢,不过是将双目无神,从魏府带到了锦雀阁。
“景歌,你怎么了?”医仙给她端来了亲手所做的油馍馍,闻起来面香四溢,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
低头一看,那馍馍起了酥皮,金光灿灿的从每个缝隙中都透出一缕独特的香气。
“哇,好香啊,医仙,这是你做的?”景歌直接上口一块儿,那糕点酥香可口,满嘴留香。
“是啊,在我的家乡,立冬前后都会做这种馍馍。”医仙将目光放远,追思了从前。
景歌咽下,其实心中有个疑问已经很久了,毕竟第一次见到医仙时,她的装束就很有鞑靼国的人的特色。而且五官深邃,十分美丽。
医仙点头:“大明与鞑靼国交好,我是个鞑靼人,本来也不是什么秘密。其实我原名叫脱脱摩罗连诗,你就叫我连姨吧……”
原来是这样,景歌了然,想必这好吃的馍馍也是鞑靼国人饮食的特色吧。她好奇心大起,又追问了许多鞑靼民间的风俗,二人相谈甚欢。
聊着聊着,还是把摩罗连诗的伤心事勾勒了出来:“其实我是来找我哥哥的。我的哥哥,在十几年前就了无音讯。他是世间最最英俊和最最聪明的人。听闻他还有个孩子,可是哥哥不见了之后,这孩子也下落不明。摩罗世家只有哥哥一脉单传,若是我找不到他的孩子,恐怕这辈子,心也难安。”连诗有些哽咽。
景歌这才恍然大悟,之前是错怪连姨了,以为她是老牛吃嫩草,喜欢魏大人的英俊。其实她一路找来,仅仅只是认为魏祁是她哥哥的孩子!
这么看,魏大人确实有些像鞑靼国,鼻梁高挺,眼眸深邃,异常绝美。
“您是觉得魏大人像您的哥哥?”景歌问出来,让连诗回神来,继而点点头。
“他长得太像哥哥了,但某些地方也不像。听闻,我本来是有一个未过门的嫂嫂的,但却不知她是何人。唉,可能是我紧张过度了,见一个人就说像我的侄儿。这么多年啦,一点线索都没有,或许他们在某一处正好好的活着,过着平静的生活。或许他们已经长埋于地底下。我找来找去,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心安一些……是执念罢了……”连诗叹息,寻亲无果的苦涩,只有她心里知道。
景歌拿起一个馍馍放在她的手心里:“连姨不要灰心,至于魏大人那里,我会旁敲侧击的询问他的身世。说来也惭愧,作为他的夫人还真不知道他父母是何人,在魏府好像也只有他一个人生活。魏大人现在失忆,连我都不记得了,所以此事得等他病好之后,我才能帮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