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莫怕(1 / 2)

沈云夕从自己的小院出来后,却看到沈云音带着帷帽朝正门走去,身后还跟着丫鬟。

她眉心一皱,嘴里说着:“她莫不是要出门?”

跟在身后的霜霜眼底闪过嘲讽,赶忙上前一步:“二小姐这些日子在府中出尽了风头,如今连夫人也不放在眼里了。眼见天色渐晚,怕不是要出去会情郎吧?”

沈云夕倏地转头:“会情郎?”

对啊,这个时辰出门,除了会情郎还能有何事?

难怪沈云音这些日子对骏哥哥都不在意了!

她冷笑,看着沈云音出了正门才道:“侯府二小姐在外有情郎,真是不知廉耻!”

霜霜也跟着附和:“三小姐,她一个庶女,倒是也不在乎脸面,可您是嫡出,断不能因此而污了您和侯府的名声。”

沈云夕紧抿着唇,咬牙道:“本小姐断不会让她坏了整个侯府的名声,否则我还如何嫁给骏哥哥?待我脸上的墨汁去了,再与她算账!”

一炷香前母亲派素云前来寻她,说是她脸上的墨汁有法子去了。

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去了墨汁,到时候再与沈云音算账也不迟。

她提着长裙就往韩氏的房门走去,又出声警告:“此事不可外传!”

霜霜紧随其后,乖乖应了声:“是。”

出了门后,沈云音上了马车,在刘慎的带领下去了西城别院。

下马车时,天色如墨。

沈云音多看了眼下马的刘慎。

自她从侯府出来,就注意到了这个戴着斗笠的男子。

男子始终低着头,倒像是怕人看到了他模样。

但越是如此,她便越是觉得奇怪。

此时他下马时,侧脸一闪,沈云音柳眉微皱:“是你?”

今日在同安堂遇到的男子,也曾帮她一同救人。

倒是没想到前来寻她的竟是熟人。

刘慎见被她认出,索性摘了斗笠,拱手说道:“沈二小姐好眼力,竟还识的我。在下刘慎。”

沈云音浅笑:“几个时辰前刚见过,我自是能记下。出门时匆忙,也不曾多问,可是你家少爷病了?”

“正是!”刘慎应答,抬手引向正门:“沈二小姐请。您为少爷把脉后,许就知晓是何病症了。”

沈云音也就不再问,提脚进了院子。

即便此刻急着要去为人治病,但进入院子后,她终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梨花香气扑鼻,灯烛下花草色泽明艳,鹅卵石的小道更是少见。

稍走几步,提脚上了一座小桥。

桥下流水清澈,可见水下青石和鱼儿。

在刘慎的引路下,沈云音到了后院。

错落有致的房屋,古香古色,但细看下,门口的柱子上全都雕刻着精美图案。

虽不如侯府大气,但远比侯府精致。

正想着,刘慎停下脚步,抬手敲门:“叩叩!”

“少爷,沈二小姐来了。”

房屋内接着响起男子的声音:“进来。”

刘慎推门,几人一同走了进去。

屋内红木桌椅显眼,凡目光所及之处用的布料皆是云锦。

仅这一眼,沈云音心下对男子的身份已然有了猜想。

云锦,素有寸锦寸金之称。

纵然有钱,也未必能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