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不敢再看沈山南,生怕再被他们误会些什么,会说不清了,所以就朝着木安的方向。正好瞥见她脸上闪过一丝愕然,表情骤然变冷。
木安是喜欢沈山南的,很喜欢。进公司的第一天我就知道。
虽然我和木安有过一些不愉快,但是现在已经和解,此刻我也很不好意思,那种横刀夺爱的愧疚感油然而生,占据了整个胸腔。
就算木安没有和沈山南在一起过,沈山南也不喜欢她,只是她单方面的暗恋,但我既然知道这件事,又和木安现在关系还可以,就有点儿接受不了这种尴尬感。
好像抢了闺蜜的男朋友似的感觉,我只能努力压制了。
奇了怪了,本来我就喜欢沈山南嘛……心虚个什么劲儿……
其实我自己也清楚,主要是我有点儿自卑的,毕竟沈山南确实很优秀,我自己都从来没想过和沈山南会在一起还是怎么样的。
木安呢,她一直喜欢沈山南,现在是什么感觉?
这个和我一样暗恋的女孩儿,我是一直有点儿同病相怜的感觉的,不知道怎么面对她的反应。
但很快,木安又恢复到平常的样子,朝我暧昧地眨了一下眼,笑话我,“看我们沈总看的眼睛都挪不开了是吧,可是我这杯酒可不是敬你的,我是要敬鹿师哥的……”
木安说完,优雅地举起红酒杯向着刚才的方向,冲小鹿粲然一笑,“师哥,我敬你……”
小鹿慵懒地拿着杯子靠近唇边灌了一大口,没有看木安,继而拿杯子冲我,“小嫂子,我发现你是越来越花痴了呀。”
我厌恶地推掉小鹿的杯子,瞪了他一眼,斥责他,“不要乱讲,我才不是你什么小嫂子,我和沈总,我们什么关系也没有,你这样很容易让人误会的。”
沈山南又没说什么,现在能怎么样,难道我还上赶着说我喜欢沈山南要嫁给沈山南吗?
我觉得这是我的自尊,我就算喜欢沈山南也不可能那么上赶着,小鹿怎么老开这种玩笑,不知道落差让人很难受,很伤人自尊吗?
不知为何,小鹿在听到这句话后,似乎不太高兴。端着红酒的杯子重重地往桌上一落,给自己又倒了许多。
转眼就见他举着酒杯跟剧组其他的女演员们喝酒逗乐,好不开心。倒是把我闹了一个大白脸,一个人被晾在那里有些尴尬。
我不会说话调节气氛,也找不到合适的话题。然而酒量还不错,喝多少都依然保持清醒,连装醉消除尴尬的机会也没有。
本来还有小鹿时不时地找我一下,说几句话逗逗乐子。
现在他也不理我,只顾着和其他人调侃。我感觉自己好像坐了整个桌子的一个死角,处于大家交际范围的盲区。
我更后悔来参加这个了,但看了又说不出的难受。
明明开始的时候是小鹿阻止我走的,现在却这个样子。
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好像被人群孤立。
想比之下,同是女演员的向湉,待遇就好太多。
她虽然和小鹿关系尴尬,从落座到现在一句话也不说,可是她依然很好过。木安,舒雅她们都很热络地跟向湉聊着天,说最近大火的口红鞋子,衣服包包。好像国内外知名品牌她们全都无所不知,专业的好像时尚杂志上面的专业点评家。
而这些,我一窍不通。
她们说YSL的时候,我还在努力回想这三个字母组成的到底是哪个英语单词。我的文化水平只够弄清楚yes级别的,当时就感觉YSL这种大概比较偏门。
后来知道原来是某奢侈品牌的时候,真是大吃一惊。
向湉,木安,还有舒雅她们,都是同等余力的,她们深谙时尚,一直走在潮流前线,属于流行导向人物。自然有许多共同话题有的聊。
我因为什么都不懂,所以被冷落也是自然。
这时候我是这么想的,其实我还是有点儿自卑了。
大概也是在很久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一个道理,人永远不是因为有共同话题才聚在一起的,而是因为聚在了一起才有的共同话题。而之所以会选择聚在一起,取决于被选择的那个人是谁。
只可惜当时我还不懂,或许是我还不够现实,我只能看到自己所看到的。
我以为小鹿有些生我的气,但事实上他兴致似乎很高。大概是这桌的女演员们都很对他胃口,总之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喝到后来尽兴,甚至还叫了白酒。扬言要把全桌的人都喝趴下。
酒喝多了难受,谁都知道。所以不是必需情况下,大家都是能少喝就少喝。所以矜持了半个饭局的一些姑娘们,到底还是没有招架住小鹿后半个饭局的发疯。
毕竟,情绪这玩意儿是会感染的,小鹿又长得帅,吆喝着一起喝,情绪感染力可不就是更强了么?
小鹿使劲惯,大家就使劲喝。
后来还不尽心,小鹿就去和邻桌的姑娘们喝。后来整个大厅的桌子他都去喝了一回,好像完全不会醉一样。
连沈山南看他也忍不住皱起眉头,数落他,要他少喝。
但他自然不会听。
不过,我看沈山南和小鹿也不过半斤八两。
沈山南自己也没有好到哪里。敬他酒的姑娘们也是络绎不绝。反正我是没有去。
虽然沈大总裁速来高冷,待人疏离,不好接近。
但是这一晚是张导做东,更是他难得的六十大寿。他高兴,喝的多,也劝别人喝的多。
张导的酒,沈山南要喝。小鹿的酒,沈山南要喝。所以姑娘们敬的酒,沈山南也要喝。姑娘们不喝总归是不太好,有看不起人的嫌疑。不知道这一晚喝大了的沈山南是不是也如我这么想,喝酒是无可奈何,不是为了逢迎美丽的姑娘。
张导醉了,沈老醉了,随处敬酒的小鹿醉了,沈山南也醉了……许多酒量不甚好的姑娘们也醉了,倒是我,清醒到了最后。
大家酒酣之时,我百无聊赖,就一直往厕所跑。
后来厕所也去乏了。碰巧看见酒店后面有个不大的露台,好像是酒店工作人员休息的地方。透过露台,好像可以看到远处的灯火。
我觉得无聊,便打算到那里去坐一坐。反正也没有人注意到我,索性到那里待到饭局差不多结束的时候再回去。
有了上次在剧组道具室的经验,我这次留了个心眼。决意慢慢走,仔细听,一旦发现不对转头就走,不管前面是人是鬼还是情侣。
好奇心害死猫,我算是明白了这个道理。
人也好鬼也好,都不如情侣可怕。谁知道又会撞破什么了不得的吓死人的私情。我算是怕了。装聋作哑也不如真的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