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司南盛了炒饭给他,再度声明:“没什么好吃的,你今晚先凑合下吧,明天我再去买菜给你做。”
“嗯。”朝朝点头,拿起汤勺舀了点蛋花汤放进碗中。
他端起碗喝了一口,汤还很烫,但很香,浓厚的西红柿的味道包裹着味蕾,好酸。
朝朝不动声色地喝完了一碗汤,大口地吃着碗里的饭。
他全程沉默,吃得很快。
陈司南在旁边看着心里很不是滋味,她觉得是自己不好,把他给饿坏了。
她一个人待惯了,以前她很忙的时候,甚至都顾不上吃饭,吃也是吃桶泡面了事。
现在她收留了朝朝,虽然她嘴上说嫌弃他,心里也怕他,可她毕竟还要对他负责的。
小的时候,她路上遇到流浪猫狗,要么不捡,捡了就要养到它们老死的。陈司南长这么大就养过一条狗,是她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在路上垃圾桶里捡的奶狗。
那条狗,陈司南一养就养了十几年,她上高中后,寄宿在学校,没法照顾狗,她就让小侄女陈萱代替她照顾。
后来,狗老了,自然死亡了,陈司南再也没有养过其他动物。因为她知道,养了是要负责的。
可是时隔多年,她还是干了跟当年一样的事,只不过这一次她捡回去的不是狗,而是一个人。
“朝朝,你要是觉得不好吃就说,我去买其他的。”陈司南还是心里过意不去。
“不用。”朝朝道,似乎看出了陈司南眼里的愧疚,他又加了一句,“很好吃。”
没想到会被夸奖,陈司南的脸不由一烫。
“好吃就多吃点,除了我家里的人,我也就给你做过饭。”陈司南笑着又舀了几块西红柿放进他碗里。
朝朝握筷子的手一顿,抬眼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没有说话,只是低头咬了口碗里的西红柿。
只给他做过吗?
顾西辞也没有吗?
嘴里的西红柿突然一点都不酸了。
放假四天,除了一号那天出门看了场不怎么好看的电影外,陈司南一直宅在她的宿舍里。与过往不同的是,这个假期多了个人陪着她。
朝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不怎么好相处,但陈司南跟他相处了几天后发现,他的脾性倒是挺对她胃口的。
她这人很枯燥,每次放假,要么回老家探望二老,要么就在宿舍里看书。一本书她可以看一天,看完一遍再读一遍,还得撰写读书笔记。
偶尔,她心情好,突发奇想,也会写几首浪漫的小诗。
陈司南是喜欢安静的,她不喜欢被打扰。
而朝朝也是喜欢安静的,他同样不喜欢被打扰。
除了一开始的摩擦碰撞外,之后的几天他们两个相处得都比较融洽。
他们彼此待在自己的空间中,看各自的书,就那样互不干扰。
等到了饭点,陈司南从**起来做饭,朝朝也会跟着一道去厨房,帮她打下手。
这其实是陈司南要求的,她觉得朝朝都大了,再不能什么都不做了。他起码得具备基本的生活技能,以后再流浪,也死不了。
当然,陈司南知道,等朝朝继承了遗产,成了焦城市真正的首富,帮他的人只会多不会少。
只要他挺过这一个月,躲过了那些人的追查,到那时候,朝朝就是顾家真正的天,顾家的人就算是顾明雷,谁也不敢再伤害他,他们只会又各种求着他要钱。
但陈司南不是顾家人,她可不需要朝朝的钱,所以她现在完全可以使唤朝朝做家务之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