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的光线暗了下来,她让他们去她住的地方吃过晚饭再走。
沈嫣带着王大娇三个去了她住的地方,一间住房,一间单独的厨房,再一间客厅。
厨房里就简单的一口铁锅,一堆柴,一个壁龛。
这简陋的屋子,让第一次见到的三人直心酸,什么时候,他们捧在手心里的宝贝,过的日子竟是这样子的。
她看着这三个人怜悯表情,赶紧解释自己并不是这么穷,只是一个人过,没必要再添别的东西。
王大娇和沈城的眼睛里透出一个消息,女儿长大了,怕他们难过,居然还会编这么一个谎话。
沈爱国倒是觉得沈嫣说的是实话,因为他看到客厅的长桌上,放了一个用布盖着的长方形的东西,露出了那么一个角,那是一台录音机,一个女孩子,能在这个吃不饱穿不好的年代,还能买得起录音机,这只能说明,她说的没错,她并不缺钱。
她从堂屋出来,拿着两个土豆,一个红薯,三个鸡蛋,又从厨房的壁龛里拿出来个青椒,看着放在案子上的东西,明天得买菜了,洗手,准备做饭。
一只温暖的手拉住了她,“嫣嫣,你去歇着,我来做,不管你认不认我这个妈,最起码,让我尽一个做妈的义务,行吧?”
这样的语气,这样的眼神,是沈嫣拒绝不了的。
“那我给您烧火吧!”
看着她熟练地把米淘好,放进锅里,添上水,又坐在灶前划着洋火,拿着一些麦秸秆做引子,再放一些硬柴烧着,火很快就烧了起来。
王大娇不忍看下去,用衣袖擦了下眼睛,开始做饭。
沈爱国和沈城则在院子里找事做,一个修下不太结实的八仙桌,一个拿着扫把把院子扫一下。
扫完院子的沈爱国,趁沈嫣不注意溜进了堂屋,伸手把盖着长方形的布,一下子就掀开了,那是一个双音响的录音机,旁边还放着几盒磁带。
印证了自己的猜想,他对他的这个妹妹更加感兴趣了。
沈嫣吃着熟悉味道的饭菜,鼻尖酸酸的,一向对亲情并不太向往的她,在现在这一刻,她觉得有个亲人,真好,她甚至羡慕原来的那个沈嫣,她如果没有走丢,她是那么的幸福。
菜盘里的鸡蛋,几乎都被王大娇挑进了沈嫣的饭碗里,沈城和沈爱国却没任何反应,仿佛这就是应该的,看来这样的事,在他们家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吃完饭的沈城和沈爱国,磨磨蹭蹭地,找各种理由不想走,被王大娇一阵炮轰,走了。
送走沈城和沈爱国,她这才想起来,廖国华哪里去了?
“那个,我现在有点事,得去趟大队院,要不您先休息?”
“没事,你有事,你先去忙,我在家等你。”
听完这话,她顾不得再客气,拿起长桌上的手电筒,朝着大队院走去。
廖大娟在面粉厂准备回家的时候,刚走到院子里,就碰到廖国华从厂子里出来。
看着一身脏污的弟弟,她知道他又去帮忙修机器了,面粉厂的机器最近总出问题。
“姐,你这是刚回来?回去看姐夫了吗?”
她边用手拍着他身上的面粉,边回答他的问题,“早回来了,这不就是要回家了,过来推自行车,碰到大哥,聊了会天,这就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