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莺哥儿的过去(1 / 2)

杳杳长暮 玄晖 1107 字 3个月前

是一个自称吴荣德的商人来信,说早些年遭地方官迫害,是御史许逸帮他主持了公道,还一家老小性命,现听闻许公被人诬陷说贪污了两万两,心中不忍,这些日子在四处筹钱,希望众筹保许公出来,具体事宜,还需详谈。

信末留了他地址,说他现在江西老家景德镇,希望见许逸长子许易之一面。

“许公秉公办事,总会有人记得他的好。”莺哥儿感叹了一句,问道,“他们诬陷许公贪污两万两,我们把钱补上,应该就没事了吧。”

“一定是这样,我前些日子拜访的父亲的故友,王大人,他说若是能让父亲先承认罪状,将案件转下法司处理,再拿出两万两,他就会尽力保住父亲性命。”许易之道。

莺哥儿先愣了一下,反问道:“哪个王大人?”

许易之没有立即回答,他张了下嘴,又闭上了,只带着某种异样的眼神望着莺哥儿。

他缓缓开口:“刑部尚书,王琨,字炳明。”

那人的面容瞬间浮现在眼前,那么鲜活,莺哥儿抬眼,就望见了他眼底浓浓的不屑。

十一岁,莺哥儿被王炳明的母亲买回府,做杂使婢女,老人家不算仁慈,却也不苛待下人,出身富贵确又历经家道中落、至亲分离的莺哥儿,没有任何排斥便学起了如何伺候人。

她常常觉得过往如同大梦一场,她默默地承受着,却偶然会在脏衣服洗到月落西山时,猛然间将捣衣杵砸向远方后,崩溃流泪,她捂着嘴,哭得几乎断了气,她当时并不明白自己为何那么难过。

心情郁结,然而无人诉说,她在府中是格格不入的,在别的侍女看来,莺哥儿如同他们一般端茶送水、铺床洗衣,充其量是手巧了些,明明一样的卑下,她凭什么在夫子来给少爷王魏旭授课时,痴痴地望着书房,她凭什么从来不在意赏钱,不在意府里各色的风流韵事,她凭什么和她们不一样?

“假清高。”她们最终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于是便有机灵的侍女陪着少爷嬉戏时,笑着道:“少爷莫缠着奴家,少爷还不知道吧,我们之中有一个姐妹,对您钦慕依旧,日日都去书房偷看您呢。”

王魏旭好色,抓住她的胳膊,连声问着,那人长得如何?我可见过她?

那侍女娇笑捂嘴,道:“少爷不曾见过她,她常在老夫人那里伺候,今夜正好轮她的班,公子若是去看看她,她想来是要高兴坏了。”

侍女轻轻挣开他的手,又补充了一句。

“是个小美人呢。”

老夫人就很高兴,因为孙子近来常来陪她用晚膳,等到看到孙子总是心不在焉地张望,又尤其是在莺哥儿端上菜时,面色不改,却伸手轻轻摩挲着莺哥儿的手时,后者挣了几下,他方恋恋不舍地松手时看明白了。

按说自己孙子的臭德行她不是不清楚——虽说二十出头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却也有点太过迷恋房中之事,尤爱尝试新货色,即便如此,在孙子开口索要莺哥儿时,她望着孙子撒娇卖痴的目光,还是点头同意了。全然不顾莺哥儿眼中希冀的一点点破灭。

莺哥儿本以为三年的相处,或许老夫人会对自己生出一点点的怜爱。

老夫人笑眯眯地说好时,她甚至轻笑出声,算了,不重要了。

不过酉时,天才擦黑,王魏旭便派人来叫莺哥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