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新一期节目录制的前一天,整个节目组忙到四脚朝天,只有她黎念乐一人在办公室捧着咖啡优哉游哉地翻着《编剧十二法则》。
邓臻是明天的生日,可明天一整天顾牧都会处于节目录制当中。于是他提着蛋糕和迪奥最新款的托特包,在此刻敲开了邓臻家的大门。
“妈,生日快乐。”也不管什么仪式感,顾牧在门打开的一瞬间就把手里的东西全往邓臻手里塞。
邓臻叹气,“啧,看来有时候母子连心也不是什么好事,这包我也订了一个。”
顾牧双手搭到邓臻肩上,把她往沙发上推,“你订的那个就送给小姨,她不是下个月也过生日吗?”
邓臻勉强点着头,“今天真的你做饭?”
顾牧对邓臻的怀疑表示不满,“你哪一年生日不是我做的饭?”
邓臻跟顾耀东离婚时,顾牧已经十二岁。虽然离婚协议里写着两人共同抚养孩子,但顾牧从那时起就一直读着寄宿学校,放假再参加参加夏令营、冬令营,并没有正儿八经跟着邓臻或者顾耀东过过日子。
但有一件事是雷打不动的,那便是在邓臻生日这一天,顾牧会为邓臻亲手做两三个菜。
这件事不仅邓臻,连邓臻家里的帮佣梅姐也习惯了,她放心地把厨房交给顾牧,自己陪着邓臻在客厅嗑瓜子看电视剧,不时一边吐着瓜子皮一边骂两句反派。
一切都照常进行着,等到饭吃到一半,梅姐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小牧,前两天我看有件衣服在垃圾桶,也不晓得是不是你不小心掉的,就捡起来给你洗了。”
邓臻是第一回听说这件事,她忙问:“什么衣服?怎么丢了?”
梅姐一边说一边拿筷子头戳了戳自己的肩膀,“就是一件白T恤,我看还崭新崭新的,就是这个地方有一块儿红色的污渍,我费了半天劲也没有洗干净。”
邓臻又继续问:“红色的?什么呀?”
顾牧夹菜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答:“口红印。”
邓臻跟梅姐几乎同时被呛了一下,两个人目光灼灼地看向顾牧,四只眼睛仿佛四个LED显示屏,分别写着四个大字——展开讲讲。
顾牧从不属于什么善男信女,但真的带到邓臻跟前的女朋友也就五六年前的那一个。眼下虽然人没带回来,但口红印子带回来了,这还不赶紧审出点东西来!
可顾牧明显没有满足观众好奇心的打算,邓臻也只能绕着圈子进行打探,“我说啊,你要是已经有交往对象了,就趁早退出电视台那个混账节目。不说真心不真心,我们至少不能骗人,你说是吧?”
顾牧点点头。
顾牧一直不说话,邓臻坚持安静地吃了五分钟饭,但实在忍不住,“所以那口红印到底是谁留的?”
顾牧正专心帮着邓臻挑鲈鱼肉里的刺,他知道邓臻不问出个答案不罢休,索性直接答了:“黎念乐。”
“谁?”
顾牧歪了歪嘴角,笑出了三分桀骜。他抬手将挑好刺的鱼肉夹进邓臻碗里,说:“你看吧,是你非要问,我说了吧你又不认识,这是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