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哮天与旋风,我的心空落落的,还好,我的宝贝都还给我了,我可以知道小凡,这样,我的日子也不会那么无聊了。
小凡现在很好,她们家的情况不错,至少小凡不会再因为没有新衣服,新书包而自卑了,这是一个机遇,也是她的福气。
我决定照旋风和哮天的话去做,先好好的修练,再去“降妖除魔”,立了功,就可以早日回天宫,再找机会与旋风在一起。
唉,我这点微末道行,想要对付真正的大妖怪,恐怕还是不行吧。不过,要对付独牙之类的妖,可能是绰绰有余。
话不多说,和我一起长大的猫们,果然在我们再大了些后,都送卖的卖,送的送人了;我很幸运,我被留下来了。这样我就不用再到一个新的环境里去,再去适应了,再说了,如果遇到不好的人家,那我会很难受的,虽说现在我有有法力,没人能拴得住我,但我还是不喜欢。
旋风的窝,我不再去了,我本来可以再做野猫,就住旋风的窝,可是,我一看到旋风用过的东西,睡过的窝,我的心里就会很难受,算了,我也不再去了,就让我快些儿实现回天宫的愿望吧。
日子如流水,慢慢的,又是一年过去了。这一年,是平淡的一年,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小凡顺利升入高中,鸣也工作顺利。阿秀也心情开朗,她们,已经不需要我再担心了。
偶尔的,我还会看看万春,唉,答应过他的先人,能帮他就帮他一下,看看他就行了,话说人心是我不能改变的,我想帮他,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只是如果他出现了什么危险之类的,帮一下不让他伤了性命还可以。
说起这个万春,现在居然混得特差,房子卖了之后,他还是死不悔改,整日浑浑噩噩的度日,老婆孩子都不管了,冬梅也长大了,上了学;小军军,呵,那模样儿和石良民一模一样,真不知道万春怎么接受得了。
现在万春一家,租房住在一个小巷子里,比起他原来的房子小得多,里面的家具,还是原来的那些;什么都没有添置;黄氏这下有得受了,本来以为嫁了个城里人,可以享福了,哪知道,福没享到几天,自己还得跟着万春到处混,原本万春还开着餐馆的时候,她就在家里管管家,收收钱,洗洗餐馆的碗,现在不和不抛头露面的去向城郊的菜农买点儿小菜,站在街边卖。
万春摆起了肉摊;按说,这是一个比较赚钱的生意,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没见到钱,也许,一有了钱,就还债了吧。可是我偶尔看他的时候,他还在赌,还在和别人喝酒,真是死性不改。
这天我心血**,又去看看他们,结果,我看到黄氏正被人打呢!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怎么被人打啊?
只听到打黄氏的那几个女人,一边打,一边骂:“让你偷!让你偷!”敢情,黄氏偷了人家东西啊?难怪要挨打。
旁边有几个人来劝,“算了,算了,东西还给你了,你们也教训她了,算了。”
那几个女人这才罢手,但是还在骂黄氏:“有手有脚的,不去做事,来吃这种便宜饭!”
唉,这黄氏,自己有手有脚的,不好好的想着去做点事,却干了起这种行当。她偷了这几个人的什么啊?
我到一个无人处,拿出水晶球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哦哟,这黄氏做这种勾当已经不是头一回了,这次偷了那几个女人赶集卖的货物,被发现了,所以被教训了。
那看来她被抓到不是一次两次了,真是死不悔改,这种饭吃起来方便?连脸都不要了。
黄氏从地上爬了起来,没事人一样的,回家了。都不知道,她这样的人,怎么教育自己的子女?和阿秀比起来,真是天差地别了,阿秀从不会做这样的事,哪怕家里没米下锅了,也不会起一点点的歪心。教育小凡姐妹俩也是:“孩子们,你们要记得,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说好话,做好事,存好心。”看看,阿秀是一个优秀的母亲,黄氏怎么当妈的?她自己都这样,怎么教育她的子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