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角离开后,李茉咽着口水,几次三番看向河里的鱼,又无奈地开始捡拾石头。
她很快清理出一块可以坐的地方,手边还捡拾堆积了些圆润的鹅卵石。
白色发黄的石头,她会试着拿两块使劲打一打,看能不能找到打火石,让生火更容易些,但结果令人失望。
这会牛角还没有捡柴回来,她便坐下开始刮鹿皮上的油脂。
因想着大河里的鱼肉,她总是忍不住咽唾沫,前世物质丰富,她可从没这么又馋又饿过。
可大河里即便会游泳,她也是不敢下去的,她刚才忍不住一直往河里看,可是看到有带牙的大鱼吃小鱼的。
那大鱼带着大大的鼓泡眼,长得皮厚肉糙的,有近米长。
这里人称其为咬人鱼,牙看着就锋利无比,一口咬住食物就能看到血沫横流,血肉横飞,她不想下去求死。
好在这大鱼在河里食物充足,一般不往河边来,不然部落打水吃水都有问题。
突地,她像想起了什么,哑然失笑地拍了下额头:“我怎么就忘了拉拉秧呢!”
虽记忆里刺人草的样子和后世长得不一样,但刺人和韧劲的特点完全一样。
这里人所说的刺人草,难道不是荨麻或蜇人草吗?俗名拉拉秧。
她奶奶以前可是用这个草编过草绳,织过麻袋,还说这草能编草鞋呢!
一会一定要去看看,起码编制渔网,穿上草鞋有希望!
压抑着越想越美的心跳,李茉道:慢慢来,别急,吃穿住行,复杂的弄不了,简单的早晚都会有的。
到了这里才几天,她什么不想吃,什么不想要呢?
可什么都不是想就可以有的。
记忆里,树林里的分支河流上,可以通过颗倾倒的树过去大河对面,石部落的人就是通过那里去对岸采集打猎的。
那颗倾倒的树非常非常粗壮,有三人合抱那么粗,其断掉的部分是石部落的人用石刀石斧等工具凿断的,也不知用了多少时间。
这是没办法的事,养活部落需要吃的,不到河对岸去,部落里的这些人就得往大森林里去找吃的,那里也有部落存在,不允许他们越界打猎采集,故他们只能往对岸找寻吃的。
这里人饿了什么不吃呢,除了嫌弃螃蟹肉少,支流河里的虾都要被他们祸害光了呢!
以前支流里应该也有咬人鱼生存的,也不知石部落在这里生存了多久,河里的咬人鱼都被他们打杀光了。
记忆里,原主还是吃过这种咬人鱼的,据说就是山带着人,在支流里用木矛猎杀到的。
这证明偶尔还是会有咬人鱼往支流那里去,但注意些,一般没危险,所以往那里去抓螃蟹虾倒问题不大。
小树林里连只野鸡也很少看到,要不然他们哪里会去对岸找吃的。
原主记忆里,他们最常吃到的肉类就是野鸡和兔子。
估计,小树林里的野鸡都被打杀光了,没被打杀的,也因为石部落的霍霍搬家了应该。
不想了,越想越饿,早上去采集前她可是跟着一众人吃过饭的啊!
而且,因为奖励和白石他们分出的食物,她吃的很饱呢。
大病初愈,她肯定不会逮着肉就吃个不停,但七分饱总有的,就是草根吃的多些,肉少些。
没有盐,经历现代的各种美味熏陶后,想吃肉李茉其实也吃不下,她宁可吃草根,哪怕那些草根麻嘴又苦。
“这点柴够吗?茉!”
“够的,牛角,谢谢你。”
“嘿嘿,不……不用谢。我再去折柳条。”牛角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笑着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