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云看完后也笑了,她的目光再看向天生丽质的主子,一张有如桃花般艳丽的姿容,再加上擅医的她熬制的多款嫩白乳霜,谁也看不出主子已是三十岁的女子。
“庄主会允了翎儿吧。”
唐姗姗走到桌前坐下,一手支撑着头,笑看着站在前方的田云,在她眼中,有着一双丹凤眼、好肤质的田云,就像是古画里走出来的古典美人,只是美人的命都不好,跟她同是难姊难妹!
“我记得你说过,韩侯爷府里的嫡二公子可以与我结拜,因为他与我相同,在美食上的要求宁缺勿滥,宁可熬出病也不肯吃觉得不好吃的东西?”
田云微笑点头,道:“是,二爷虽然是御前侍卫统领,但身边不喜有小厮随侍,也鲜少在宴席上露脸,但他的挑嘴却是远近驰名,翎儿能与他在唐心楼相遇,也是有缘。”
闻言,唐姗姗精锐的眸子闪过一抹笑意,随即道:“在我的家乡有个词儿叫‘磁场’。他们能够从茫茫人海中相遇,便是基缘于此!”
田云露齿一笑,知道这个几乎无所不能的主子又在说些新鲜的“家乡话”。
“简单说,就是某一类人特别会吸引到一种人,翎儿吸引我这种刁钻吃货,也一定会吸引到挑嘴的二爷,不过,这样的人收集到的食谱肯定不凡。”
她愉快的拿了毛笔沾了墨,很快的写了封信,交给田云,微笑道:“我让她放心的去学,反正她离我们也不远,当厨娘也有假日的,不是?”
田云笑着接过手,再转身离开书房,主子虽是女子,却有着男人的果决,当年的她若是也有这样的果断,如今的生活也不至如此……
田云心里有诸多感慨,但没多赘言,她将信交给送信来的男子,再拍拍乖顺的小敬,目送人马离去。
韩元殊跟唐翎这一趟从甘城前往京城,大约耗时十日,期间因山路较多,他们也仅能找个山中小栈,或是转入另一个城镇的客栈入住,然后再绕远路,往京城前进。
这中间,那名前往慈幼庄园送信的中年男子还前来与他们会合,并送来唐翎娘亲的回信,接着,在唐翎点头下,他再骑着小敬返回慈幼庄园,将小敬留在庄园。韩元殊说了,她住侯府用不上小敬。
这一点,她认同,但另外一件事就不认同了。
她觉得他们乘坐的马车已相当宽敞,内有小桌子、软垫、被褥,桌下还有暗格,内有茶叶、壶杯、点心等等,两人就算一左一右的睡在马车内,也很舒适,但韩元殊就是不肯,一定要住店。
“爷又不急着回京,何必屈就睡在车上?何况,又是谁的娘说——对别人好,要对自己更好,懂得爱自己的人,才有能力爱别人?”
什么嘛,拿她娘的话来堵她,她也只能闭嘴。
想想,她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这天底下以嘴刁出名的男人有几个?她怎么从没将二爷跟韩元殊放在一块儿想?
离开唐心楼后,已表明自己身分的韩元殊也不吝让她知道他的嘴到底能有多刁,要是食物不合他的胃口,他只勉强吃一些,再以控诉的眼神看着她,好像他会吃这么难吃的东西全是她的错一样,让她又好气又好笑。
他们出门在外,有客栈、有店家,怎么也轮不到她掌厨嘛,但见他吃得少,她还真的舍不得他挨饿,所以后来她只好客客气气的向店家借厨房,运用现有的食材,再替他张罗一顿吃的,韩元殊自然是要付钱的,而且,给的一点都不小气,让店家是频频哈腰点头,感谢声不断。
不过,要是有哪个店家不长眼,想进一步挖墙角,韩元殊就会把俊美的脸孔一板,冷鸷的表情,让店家吓得连连摇头摆手说道:“没——我们什么也没说。”
像这会儿,两人回到马车内,某人的表情还是很臭,但唐翎就不同了——
“人家只是对我的好厨艺感到惊艳,希望我留个几天,展展厨艺,又没真的要我留下来干活。”
韩元殊瞧她那双灿亮明眸有着踌躇满志的光彩,神情上尽是骄傲,他勾起嘴角一笑:“你很开心吗?”